—1—阳煤生字〔2018〕182号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17年)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及以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标准,强化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确保综采工作面生产的正常顺利进行,集团公司重新修订了《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2—办法》,现随文印发,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月24日—3—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夯实综采工作面基础管理,进一步推进煤矿先进产能建设,确保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的综采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照《关于规范采煤工作面开采设计的通知》(阳煤生便函字[2017]20号)文件要求,编制采煤工作面开采设计;开采前,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开始生产。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集团直管矿(公司)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负责组织所辖矿(公司)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各级通风、机电、安监、生产、地质、自动化信息管理等业务部门按管理职能负责相应专业评定。各矿(公司)相应管理技术人员同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条件验收工作。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综采工作面要严格按《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阳煤生字[2014]385号)和省厅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审批和验收。—4—第二章验收组织与程序第四条各矿(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或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现场验收工作面前5个工作日,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报送综采工作面相关基础技术资料,经集团公司(或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并在验收申请表签字认可。具体如下:一、通风管理部门: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突出煤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评价报告(要求工作面现场验收前15个工作日完成抽采、防突相关工程,并经集团公司通风部门验收或认可)及回采作业规程等。二、机电管理部门:工作面供电选型设计说明书(包含工作面基本情况简述,负荷统计表,变压器选型校验,高低压设备及电缆设计选型校验,动热稳定性校验,电压损失校验,开关设备保护整定计算校验等),供电设计系统图,设备布置图,照明通讯系统图,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图,急停闭锁示意图,技术管理措施(包括防杂散电流措施、3300V安全技术措施)等。三、地质管理部门:工作面坑透(或槽波)报告、回采地质说明书(其中一次采全高工作面需增加1:2000或1:1000工作面煤层等厚线图)、防治水措施等。四、安全监察部门:回采作业规程。五、自动化信息管理部门:回采作业规程(综采自动化工作面)、综采自动化工作面设备通信联络系统拓扑图。六、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采煤工作面开采设计、回采地质说—5—明书、回采作业规程。第五条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系统完备后,由矿(公司)生产副矿长(副总经理)组织各专业领导、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条件预验收,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申请表上签字认可后,向集团公司或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提出安全条件验收书面申请。第六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或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接到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书面申请,并确认各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后,在三日内组织通风、机电、安监、生产、地质、自动化信息管理(仅对综采自动化面进行验收)等系统的专业人员,对申请验收的综采工作面分专业系统进行安全条件验收评定。采用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生产、机电、安监、地质等系统的专业人员,在按照本办法进行安全条件验收的同时,还必须同时按《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阳煤生字[2014]385号)中的“放顶煤工作面验收标准”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进行放顶煤工作面现场验收。其中:“技术资料”由生产技术部门和通风部门负责验收;“通风管理”由通风部门负责验收;“机电管理”由机电部门负责验收;“工程技术管理”由生产技术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验收;“地测防治水管理”由地质测量部门负责验收。第七条集团公司或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进行验收时,各矿(公司)要提供经批准的设计、批文、规程措施、贯彻记录等基础技术资料及矿安全条件预验收问题整改情况备查;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所属矿井新开采煤层的首采面或—6—首次使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工作面,要将验收结果及回采作业规程于验收结束后三日内报回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第三章验收内容及标准第八条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坚持规程、设计为依据,“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系统设施、设备与基础管理为对象,系统功能保障为核心,以系统完善、设备完好、设施完备、功能可靠、基础管理到位为标准,确保综采工作面生产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第九条新建和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的首采工作面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晋煤办发[2016]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矿井建成后,投入生产前,由基建部牵头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一并进行首采工作面的安全条件检查验收;进入联合试运转矿井的接续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标准比照生产矿井执行,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二是矿井安全出口、安全监控、瓦斯抽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主要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齐全有效。以上两项由集团公司业务分管部门验收合格,矿提出工作面验收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供上述系统的验收合格报告。第十条综采工作面安全条件验收按以下必备条件与基本条件进行评定(未注明基本条件的为必备条件)。—7—项目验收内容通风系统1.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即:工作面进回风巷、走向岩石低位抽采巷、专用抽采措施巷的布置及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017年1月以后掘进的走向低位抽采巷必须布置在距煤层顶5—8米的岩层中,且与切巷垂直贯通(或与切巷后方煤柱侧贯通),严禁与切巷采帮直接贯通。工作面风排瓦斯量大于15m3/min采用“Y”型通风方式以及高突矿井采用“U”型通风须经集团公司批准。走向岩石低位抽采巷、回风巷要分别与采区回风巷直接连通。2.工作面的所有通风设施按规定构筑,设置合理,质量达标。(基本条件)3.工作面的配风量及风量分配符合核定风量要求,工作面核定产量严格执行“以风以抽定产”,矿井多工作面核定产量之和不得超过矿井公示生产能力。工作面初采配风量不小于核定风量的1.2倍。(基本条件)瓦斯抽采1.工作面有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及相关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2.走向高抽巷层位、初采伪倾后高抽巷、邻近层抽采钻孔及初采钻孔布置施工符合集团公司批复设计要求。工作面跳采须重新布置初采伪倾斜高抽巷或倾斜抽采巷。3.本煤层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间距布置、连接装置标准化及孔数、预抽时间、符合集团公司批准设计和要求;钻孔及管路抽采参数测定装置符合规定,并进行挂牌管理;不得留设盲区,否则开采前必须对该区域制定相应措施。(基本条件)4.实现分源分系统抽采,抽采系统能力满足抽采达标要求。专用抽采巷实行“以抽代排”,采用井下移动泵或井下抽放泵负担低位抽采巷瓦斯抽采时,系统必须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要求。5.抽采管路(低位抽采巷管路)必须完善抽采在线计量装置,低浓度抽采管路需安设安全防护设施;抽采管网材质、敷设、附属设施符合相关要求。6.工作面抽采计量测点布置满足要求,能够实现抽采达标评价区域精准计量,高抽巷、邻近层抽采钻孔管路抽采计量测点实现独立。(基本条件)防突管理1.突出煤层工作面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工作面效果检验达标报告。2.突出煤层工作面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3.编制突出煤层工作面防突设计,有贯彻、落实记录。4.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验收记录、台账、防突钻孔竣工图。5.过构造有专项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规定,避灾线路完善。6.突出煤层工作面悬挂统一格式的防突管理牌板,效果检验钻孔要求悬挂管理牌板并填写效果检验数据。7.突出工作面吊挂区域、局部允许推进距离牌板并上锁管理。监测系统1.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完善,各类传感器安装设置符合规定,瓦斯电闭锁、故障电闭锁,灵敏可靠。2.具备可靠的二级后备断电保障系统。3.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使用量程上限不低于40%的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工作面使用上限不低于10%的甲烷传感器。(基本条件)4.甲烷传感器必须上锁管理。(基本条件)5.高突矿井设计有低位抽采巷的采煤工作面,其管道甲烷、开停传感器必须接入瓦斯监控系统,并实现闭锁。6.采煤工作面敷设瓦斯管路进行抽采的,瓦斯抽采管路内必须安设抽采在线监测装置,并接入瓦斯抽采监控系统。—8—综合防尘防灭火1.工作面进、回风巷消尘防火供水管路系统完善,管径满足需求,三通阀门安设位置、数量符合要求。2.工作面进风配备加压泵和水处理装置,防尘用水水质、水压符合要求。3.工作面进、回风巷各类转载喷雾和净化水幕安设位置、数量符合要求,喷雾设施使用正常并加装过滤器。4.工作面机组内、外喷雾齐全,架下喷雾安设规范,各类喷雾设施均能正常使用。5.工作面各类防、降尘设施管理责任明确,管理牌板齐全。(基本条件)6.工作面进、回风隔爆设施安设规范,数量和水量符合要求。7.工作面回风巷按规定安设粉尘传感器。8.工作面煤层注水符合要求,初采验收前必须预先进行煤层注水。9.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涵盖工作面局部防灭火措施,执行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必须齐全就位。(基本条件)10.巷道布置及通风设施设置符合防灭火要求。厚煤层工作面进、回风巷开口必须沿煤层顶板掘进,越过停采线后方可下坡沿煤层底板掘进将工作面闭墙预设在沿顶板掘进的巷道中。11.Ⅱ级自燃及以上矿井的煤层和集团本部开采15#煤的工作面必须按规定敷设束管并正常使用,并在进风巷中全长敷设注氮管路,注氮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12.工作面回风巷以及高、低位瓦斯抽放管路内必须按要求安设CO传感器,同时在回风巷安设温度传感器。机电管理1.供电设计及设备选型合理,安装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且在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淘汰或不合格设备、材料。2.工作面电气设备实现“三无”,杜绝“失爆”。3.电气设备保护定值调整与设计相符,保护接地设置符合《细则》要求,急停闭锁装置安装齐全,有效。4.机械设备完好,连接齐全、稳固、强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齐全。(基本条件)5.工作面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照明、通讯、防杂散电流系统按规定要求的数量、位置、距离安装。6.电缆、液压管路布置顺畅、整齐,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基本条件)7.工作面乳化液(浓缩液)泵站压力,浓度符合设备要求,安设反冲洗过滤装置。自动化信息系统1.工作面各类传感器安装齐全、灵敏可靠。(基本条件)2.支架自动跟机程序完善(适用于综采自动化面)。(基本条件)3.必须配备水过滤系统、配液必须使用软化水系统;高压反冲洗过滤装置能够正常使用。4.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及元器件完好;煤机位置定位准确;摄像仪按规定安设具备监控要求。(基本条件)5.自动化集中控制中心设备配置齐全,系统完善;具备对工作面设备的数据收集、处理、分析统计等功能;集中控制系统完善能有效使用(适用于有集控中心的综采自动化面)。6、井上监控中心设备配置齐全,与井下集控中心通讯正常,数据采集完善。(适用于配套井上监控中心的综采自动化面)7.作业规程中必须有自动化系统设施配置说明、设备自动化操作技术规范以及维修保养等相关规定;有专项培训、贯彻学习记录。—9—井巷工程1.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支护形式等符合规程设计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矿提供各类巷道的掘进作业规程)。2.工作面巷道掘进完工后有矿、井区两级单位的竣工验收和移交资料。(基本条件)3.工作面巷道掘进期间的顶板岩性探测、矿压观测资料以及地质构造等特殊区段的围岩状况和支护状况移交给回采队。(基本条件)4.工作面设计或巷道功能发生变化时有集团公司(或天誉公司、沙钢公司、南煤集团)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