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采区轨道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为强化轨道运输环节安全管理,保证巷道改造和行人安全,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采区轨道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一、运输基本条件1、各车场及联络巷口必须安装“行人不行车”语音声光报警装置,各车场、卸料点的联络信号必须声光具备,并灵敏可靠。信号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由机电部门立即派维修人员进行处理。2、斜巷“一坡三挡”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进行使用,改造点上方20米处由改造作业人员增设临时挡车设施,运输队每班必须对“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通知维修人员立即进行处理。3、运输队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固定专人,上车场必须有专职把钩工,下车场必须有专职信号工。每班作业前,必须对绞车固定情况、安全保护装置及制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对轨道、钢丝绳、钢丝绳钩头及连接装置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具备上述条件不允许运行车辆。4、具备启动绞车条件前,由上车场专职把钩工与下车场专职信号工,分别在上、下车场拉警戒线,并悬挂“正在行车,禁止行人”标识牌板。在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撤除警戒。5、轨道巷作业点附近必须安设信号装置,并随作业点移动,以确保现场施工安全。二、轨道巷行人规定1、运输队在人员集中上下班时间段不得运输作业,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所有进入巷道行走的人员,必须认真听从区域内信号把钩工的指挥,看到拉设的警戒线,原地待命,待警戒撤除后方可行人,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2、班中行走轨道巷时,必须经信号把钩工同意,由信号把钩工通知上(下)部把钩工,行人到达上部(下部)车场后,信号把钩工确认无人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信号把钩工做好巷道行人把关工作。3、零散作业人员在经过轨道巷时,应做到“一停、二听、三看”确认没有行车后,方可跨越轨道巷。当听到行车报警信号时,行人应自觉躲进躲避硐或联络贯,等到行车报警信号不响时方可通过。三、轨道巷作业、行车撤人规定1、轨道巷施工作业点上方20米处,由施工队负责安设临时挡车设施,临时挡车设施必须保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运行时方可移除。2、绞车运行前必须撤除巷道内施工人员,由运输队安排一名专职信号工沿途将车辆运行段全部作业人员撤离到躲避硐室或联络贯,由现场班组长设立警戒,只有专职信号工确认巷道无人时方可发送信号,对于施工作业点严禁采用信号联络的方式撤人。3、除运输队专职信号把钩工外,其它部门人员严禁发送信号,三采区分段作业点下方出碴车辆运行时,上方作业点人员要全部撤出车辆运行段。4、轨道巷作业人员要服从运输队指令,在未得到解除指令时,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轨道巷。四、安全考核规定1、现场信号装置、挡车设施、安全设施不全、不可靠或不按规定使用,处罚责任人200元,当班未进行安全检查或带病运行,处罚责任人100元,连带班、队长50-100元;2、行车未按规定撤人设警戒,处罚当班信号工300元、绞车司机200元、班长200元,车人同行处罚责任人300元;不听运输队指令强行行走轨道巷的,处罚责任人200元,车辆运行期间加倍处罚。3、跟班安全员负责所属区域的运输环节管理,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检查不到位和监管不力处罚100-200元。安全指挥中心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