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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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3年11月29日发布发改办能源[2003]1287号)1简述风能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发展风电对于调整能源结构、减轻环境污染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世界风电装机容量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风电技术日渐成熟,单机容量不断增加,发电成本大幅降低,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风能资源丰富,风电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到2002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了46.8万千瓦。为了促进风电的快速发展,国家正在推行风电场特许权建设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完成了江苏如东和广东惠来两个风电特许权示范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起草了风力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建设2000万千瓦风电的目标。为了落实风力发电规划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从2003年开始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以工作成果为基础建立全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为今后大规模发展风电,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2工作范围本次工作范围包括我国除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所有地区,重点包括三北(西北、华北、东北)地区,沿海及其附近岛屿,内陆局部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等。3工作内容和方法3.1风能资源评价3.1.1工作内容根据现有气象台站资料和风电场资料,对我国风能资源状况进行评价,估算各省(区、市)及全国风能资源总储量、技术可开发量和经济可开发量,并绘制各省(区、市)及全国风能资源分布图和风能区划图,用于指导风电场宏观选址。3.1.2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已有的气象台站资料和风能资源评价成果,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要求进行风能资源评价。3.1.3工作计划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03.10~2004.1)1)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有关风能资源评价工作技术规定,指导各省(区、市)风能资源评价工作。2)各省(区、市)气象局编制本省(区、市)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大纲,并经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审查后,报中国气象局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4.1—2005.2)1)各省(区、市)气象局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现有台站(包括国家基准站、一般站、自动气象站)资料。2)各省(区、市)气象局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历史测风资料编制各站建站以来历年年平均风速变化图,分析变化趋势,同时选取受周围建筑物影响比较小的时段(一般要求不低于10年),计算该时段多年平均风速值,以反映当地未受周围建筑物影响的实际风况水平。3)各省(区、市)气象局选取年平均风速接近该时段多年平均风速值的年份,利用该年份逐时风速、风向值,计算各测站代表年有效风速小时数、平均风速和风功率密度,并利用计算机模型结合数字化地形图和地表粗糙度情况初步评估周围各地风能资源,要求精确到“10km×l0km”。利用初步评估结果绘制本省风功率密度等值线图、平均风速等值线图和本省风能区划图。4)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统一的项目划分标准,计算各省(区、市)风能资源总储量、技术可开发量和经济可开发量。其中,风能资源总储量为各等级风功率密度乘以等值线区间的面积之和。技术可开发量是在总储量基础上考虑风电机组湍流影响以及风电机组扫掠面积系数得到,即技术可开发量=0.785*风能资源总储量/10。经济可开发量是在技术可开发量中,风功率密度达到或超过3级的开发量。风功率密度等级3级表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位于150~200W/㎡之间。5)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统一的风能区划标准,区分各地风能资源的差异,计算各省风能资源丰富区、较丰富区、可利用区和贫乏区各占本省(区、市)面积的比率。其中,丰富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200W/㎡,较丰富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位于150~200W/㎡之间,可利用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位于50~150W/㎡之间,贫乏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50W/㎡。6)各省(区、市)气象局编写各省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并根据风能资源分布图初步推荐风能资源丰富的场址。7)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风能资源评价成果进行验收后,报中国气象局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8)中国气象局指导各省开展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对各省风能资源评价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各省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汇总完成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工作。9)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后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3.1.4成果提交1)各省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大纲;2)各省气象站测风资料;3)各省风能资源评价及其分布图等成果;4)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及其分布图等成果。3.2风电场场址选择3.2.1工作内容综合比较,在本省范围内选定装机规模在1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风电场场址3.2.2工作方法利用风能资源评价成果,结合现场调研、查勘情况,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要求进行风电场选址工作。3.2.3工作计划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04.2—2004.3)1)选定并委托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2)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编制风电场场址选择工作大纲,并经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4.4~2005.3)1)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根据本省(区、市)风能资源分布图、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及其它有关的风能资源资料,选出本省(区、市)范围内风能资源比较丰富、装机规模在10万千瓦左右的大型风电场场址。2)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对候选场址进行现场踏勘,考察风电场交通运输条件、施工安装条件、工程地质条件以及环境保护因素等。3)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根据风电场周围地形图,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对风电场进行风电机组初步布置,初步估算风电场装机规模。4)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收集了解周围现有以及规划电网情况,初拟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5)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综合比较各候选场址风能资源、联网条件、交通运输、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和环境因素等,对各候选风电场场址进行初步排序。6)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编写风电场场址选址报告。第三阶段:成果验收(2005.4~2005.5)1)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风电场场址选址报告进行初步验收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2)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对风电场场址选择成果进行验收后,汇总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3.2.4成果提交1)各省(区、市)风电场场址选择工作大纲;2)各省(区、市)风电场场址选择报告。3.3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3.3.1工作内容对选定的风电场进行风能资源测量、评估、地质勘察、并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20个风电场场址名单如表1所示。表1进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风电场场址名单序号风电场名称具体地点备注1甘肃玉门风电场甘肃省玉门镇东12km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UNDP测风项目场址2宁夏贺兰山风电场宁夏青铜峡市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交界处3内蒙辉腾锡勒风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察右中旗德胜乡4内蒙达里风电场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里地区5吉林大通风电场吉林省白城地区洮南市6福建古雷风电场福建漳州市古雷镇附近7福建莆田风电场福建莆田市兴化湾半岛和平海湾半岛8广东湛江风电场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9湖北利川风电场湖北省西南部利川市10江西鄱阳湖风电场江西省鄱阳湖盆地11陆丰甲东风电场广东省陆丰市甲东镇新增的lO个大型风电场场址12平潭风电场福建省平潭县长江澳13南汇风电场上海市南汇14东营风电场山东省东营市黄河口附近15张北风电场河北省张北县16四更风电场海南省东方县四更乡17威海风电场山东省威海市18康平风电场辽宁省康平市19启动风电场江苏省启东沿海一带20防城港启沙风电场广西防城港说明:其余省份如果有装机规模10万千瓦的风电场场址,也可以按照本大纲规定自行安排预可行性研究工作,条件成熟时可纳入国家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范围。3.3.2工作方法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对风电场进行风资源测量、评估和开展地质勘察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风电场建设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3.3.3工作计划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03.11~2003.12)1)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2)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大纲,并经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第二阶段: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阶段(2003.12~2005.6)1)设计咨询单位收集风电场周围地形图,根据风电场地形条件及场址范围,确定风电场测风塔位置、数量、高度以及测风仪器设备配置,并编写测风塔布置方案报告。2)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测风塔布置方案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3)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审查的测风塔布置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选定测风塔制造厂,采购测风塔。测风塔厂家在设计咨询单位的监督下负责测风塔和基础的设计、制造、运输和安装。4)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审查的测风塔布置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确定风电场测风仪器设备清单,采购、验收测风仪器设备。现场安装前,测风仪器设备必须经具有计量仪器认证资格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合格证书。5)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测风塔和测风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正式测风,并将验收意见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6)设计咨询单位安排落实风电场现场值守人员,确保设备不被人为破坏。设计咨询单位安排风电场现场数据收集人员,每月收集测风数据一次,并对测风设备进行定期质量检查。7)设计咨询单位制定详细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确保现场采集的测量数据完整率在98%以上,并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填写数据收集质量控制记录。8)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每月对收集的数据进行验证,对缺测或不合理数据进行标注,并分析故障原因,对故障设备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对缺测或不合理数据按照数据验证要求进行相应处理,编写月度质量控制记录,并报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9)设计咨询单位在月度质量控制记录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测风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并报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10)为提高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成果工作质量,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将组织专家对各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工作进行质量巡检,并编写质量检查报告。11)测风满一年后,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数据订正技术要求,将测风数据订正、延长为一套能反映风电场长期水平状况的代表性数据。12)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数据处理要求,将订正后的测风数据处理成风能资源评估所需要的各种参数,并绘制各种图表。13)设计咨询单位根据数据处理得到的各种参数和图表,对风电场的风能资源进行综合评估,并编写风能资源评估报告。14)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成果进行初步验收,修改完善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15)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后汇总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第三阶段:风电场地质勘测阶段(2004.10~2005.4)1)设计咨询单位在收集和了解场址区地形、地质资料以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工程地质勘察专业大纲,并组织实施。2)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明确勘察任务和内容。3)设计咨询单位按根据风电场场址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风电场场址分类。一般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复杂场地三类。4)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确定合理的勘察方法,组织进行地质测绘、物探工作和勘探工作等。5)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6)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地质勘察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7)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对地质勘察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后汇总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第四阶段: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阶段(200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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