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标准《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说明标准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一月目录1工作简况..............................................................................................3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53主要内容及相关条款说明..................................................................54主要修订条款及说明..........................................................................8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116标准性质建议....................................................................................117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措施............................................................12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订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煤炭行业标准《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2012年下达的工作任务——《关于下达2012年煤炭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35号)》,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按照通知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云南东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标准起草小组。1.2主要工作过程2012年4月,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召开了标准编写工作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课题组。根据标准编制要求,课题组确定了标准制定原则,明确了各种分工,制订了工作计划。2012年5月至12月,课题组按照工作计划,开展了国内外资料检索,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资料收集,查阅了国内外煤炭行业、劳动保护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对粉尘个体呼吸防护方面的标准及技术概况,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验证。同时,先后到山西,四川、辽宁,重庆,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进行现场实际情况调研,并对一些技术关键或有争议之处进行了讨论和分析,于2012年12月完成了标准的《工作组讨论稿》。2013年1月至6月,课题组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内部讨论、修改完善;同时邀请国内煤炭行业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生产行业专家就《工作组讨论稿》进行讨论,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进行意见征询。2013年11月标准征求意见稿共收到反馈意见18条,标准起草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逐一处理,采纳反馈意见15条;在处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2013年12月行成标准送审稿。2018年4月,起草人按《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引用标准进行了对照和修改,将主要条款内容与新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对比,确保内容协调一致。2019年5月18日,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治及设备分会在重庆组织召开了《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审查会议,来自全国科研院所、高校、煤矿企业及标准管理单位的16名代表及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订小组根据会议的要求,对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的报批稿。2020年1月3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北京组织专家召开《煤炭行业报批标准审查会》,对标准报批稿进行了审查,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会议的要求,对标准的报批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德文、胥奎、郑磊、张小涛、赵政、刘国庆、黄立宁、曹立波、黄金星、隋金君、邓鹏、巨广刚、程丽、刘勇、刘海辰、施从伟、旷永华。1.3编制目的和意义粉尘污染作业环境,危害劳动者健康一直是工矿企业、施工现场存在的重要问题,急待解决。煤矿井下工人生产作业时易受到呼吸性粉尘的严重威胁,工人若长期接触呼吸性粉尘,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容易引发尘肺病,该病无有效的治疗办法,死亡率很高。因此防治粉尘危害、预防尘肺病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现阶段我国煤矿采掘工作面粉尘浓度普遍超标,采取有效的防除尘措施是粉尘防治的重点,但采取个体防护措施,也是预防尘肺病的重要手段,特别是打眼、喷浆等特殊工种目前还没有很好的防除尘措施,因此采取合理的个体防护措施非常必要。送风式防尘呼吸装置是煤矿井下作业和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防止粉尘危害的必要手段,是预防尘肺病的有效手段。送风式防尘呼吸装置的推广使用,将对降低尘肺病发病率起重要作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制订个体防尘呼吸装置的技术标准,有利于规范该类装置的研发和生产,促进防尘呼吸装置的推广和使用。《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的制定,将提高我国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从业人员的个体防护能力,保障职工职业健康,降低尘肺病发生率,对提高煤矿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可规范统一适合于我国煤矿井下环境使用的送风式防尘呼吸装置的工艺参数、技术指标、安全要求等,可使煤矿个体防护用呼吸装置的定型更具体、可操作、更实用、指标更科学,产品标准化生产更加有依据。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煤矿个体呼吸防护装置在我国煤矿快速全面地推广发展,使我国煤矿从业者的职业健康得到极大提高,同时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及相关粉尘防治标准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2.1编制原则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以《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MT161-1987)》为基本依据,遵循“尽可能采用相应、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国家标准;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和先进性,注意标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原则,并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进行完善。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以MT161-1987《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为基本依据,参考了GB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用具》、GB30864《呼吸防护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等国家标准对呼吸防护用具的最新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保证了本标准各项主要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和科学性。2.2主要编制内容本标准以《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MT161-1987)》为基本依据,标准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技术内容;其中,技术内容部分主要规定了送风口罩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附录。3主要内容及相关条款说明3.1标准名称本标准是对原煤炭行业标准《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MT161-1987)》的技术内容进行完善与修订,因此标准名称仍沿用原标准名。目前送风式防尘口罩有多种类型如: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制的KLS120型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LSK-120型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制的头戴式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等多种类型,本标准是对该种类型的通用技术进行规定,因此名称中采用《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更为合适。3.2范围本标准本着“规范煤矿用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安全性能,提升其性能要求。”的原则,并根据GB/T1.1-2009的要求,明确表明标准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同时,送风口罩属于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因此本标准规定了其适用的作业环境和场所。3.3规范性引用文件按照GB/T1.1-2009的要求,采用了固定的文字格式“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标准中关于产品型号编制、产品技术要求、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爆炸性环境要求、矿用产品检测技术要求、包装储运等主要内容及要求,依据MT/T154.10《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方法》、MT161《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GB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用具》、GB30864《呼吸防护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3836《爆炸性环境》、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MT21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AQ104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等标准执行。3.4术语和定义按照标准编写对术语和定义的要求,增加了送风口罩的专用术语和定义,便于标准相关概念的统一。包括:(1)滤尘送风式防尘口罩,(2)净化效率。3.5型号及命名原标准中未对送风口罩产品的型号命名进行规范要求,随着送风口罩应用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新型送风口罩的研发及推广,有必要对该类型仪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命名,因此,依据MT/T154.10的规定对送风口罩进行系列化型号命名。3.6技术要求3.6.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主要规定了送风口罩的适应环境条件,防爆型式相关要求。3.6.2外观与结构要求规定了送风口罩外观及结构方法的相关要求。3.6.3性能要求性能要求主要规定了送风口罩的连接强度,净化效率,连续工作6h后口罩送风量,呼气阀气密性,呼气阻力,下方视野,工作噪声。其中:(1)新增加“连接强度”要求,该指标主要保证送风口罩连接部件在使用中的可靠性,具体要求按照GB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用具》相关指标要求进行检验判定。(2)净化效率越低粉尘穿透量越大,在目前煤矿作业场所高粉尘浓度应用条件下,传统防尘口罩90%的低效率指标不能保证安全,因此本标准规定送风口罩净化效率指标不低于99%,高指标使产品在安全考核上更加严格、可靠,有利于煤矿职业健康保障能力上水平。(3)送风量指标按照原标准要求,因本类型产品不同,存在差异,故本标准对初始送风量不做具体规定,由制造者具体制定。另一方面,煤矿工人接尘时间的肺通气量与工人所处的生产条件、劳动强度和实际接尘的时间差异,工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时间与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劳动时间并不完全一致,但应保证至少一个工作班时间内口罩能正常运转,因此,送风量采用原标准指标,即连续工作时间6h后,净化送风量不低于70L/min。(4)呼气阀气密性指标主要保证送风口罩面罩处呼气阀的正向工作程度及密合性,即保证佩戴者呼出气流能从呼气阀稳定排出,同时又保证外部空气不会进入面罩内部,该指标具体要求按照GB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用具》相关指标要求进行检验判定。(5)呼气阻力是使用者使用过程中面罩呼气阀产生的阻力,因为使用者感觉憋不憋气主要决定于呼气阻力,按照最新国标要求进行了更新。(6)下方视野指标主要保证送风口罩面罩不影响佩戴者视野可见范围,具体要求按照GB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用具》相关指标要求进行检验判定。(7)噪声要求,按照国标GB30864的最新规定进行了更新。3.6.4安全要求及环境试验要求安全要求及环境试验要求主要规定了口罩主机的绝缘电阻与工频耐压要求,送风口罩在经过工作温度、贮存温度、交变湿热、振动、冲击、跌落、运输等环境试验后的性能指标。3.6.5防爆要求防爆要求主要规定了送风口罩的防爆结构及要求,与本质安全性能有关的元件的要求,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的规定,外壳表面绝缘电阻要求,通过摩擦火花试验,通过火花点燃试验,外壳和内部元器件的最高表面温度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要求。3.7试验方法试验方法规定了对送风口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安全要求、环境适应性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