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3.010D09备案号: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111—2014矿灯使用管理规范Applicationandmanagementcodeofpracticeforcaplightsforuseinmines(报批稿)2014-02-20发布2014-06-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AQ1111—2014I前言本标准的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和第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SAC/TC288/SC01)。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济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兖矿集团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新科锐电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闵建中、臧才运、陆鸣、王涛、赵增玉、蒋丽华、侯锐、王红梅。AQ1111-20141矿灯使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灯的一般要求、充电管理、使用和维护、技术资料、报废与回收。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户对矿灯的使用、维护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957.2-2009瓦斯环境用矿灯第2部分:性能和其它相关安全事项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2煤矿甲烷检测用载体催化元件MT68矿灯充电架MT/T395矿灯保护器MT/T409甲烷报警矿灯MT818.10煤矿用电缆第10部分:煤矿用矿工帽灯线MT911矿灯灯泡MT/T1051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MT/T1092矿灯用LED及LED光源组技术条件MT1162.1矿灯第1部分:通用要求MT1162.2矿灯第2部分:KS型矿灯MT1162.3矿灯第3部分:KJ型矿灯MT1162.4矿灯第4部分:KL型矿灯3一般要求3.1矿灯额定参数矿灯的额定参数应符合MT1162.1的规定。3.2矿灯性能要求3.2.1KS型矿灯应符合MT1162.2的规定。3.2.2KJ型矿灯应符合MT1162.3的规定。3.2.3KL型矿灯应符合MT1162.4的规定。3.2.4甲烷报警矿灯应符合MT/T409的规定。3.3矿灯关键零部件要求AQ1111-201423.3.1矿灯保护器应符合MT/T395的规定。3.3.2矿灯电缆线应符合MT818.10的规定。3.3.3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应符合MT/T1051的规定。3.3.4矿灯用灯泡应符合MT911的规定,矿灯用LED及LED光源组应符合MT/T1092的规定。3.3.5甲烷报警矿灯用催化元件应符合AQ6202的规定。4矿灯充电管理4.1矿灯管理4.1.1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应有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应做到专人专灯。4.1.2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矿灯的总人数多10%。4.1.3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管理人员应把没有交还矿灯的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4.2矿灯房矿灯房应符合下列要求:a)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b)采用蒸汽或热水管式设备取暖,个别情况下,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应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c)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d)灯房的环境温度控制在(25±10)℃,相对湿度不超过80%;e)配制电解液的房间和充电房采用有效隔离措施,防止酸雾腐蚀矿灯和充电架。4.3配制电解液配制电解液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配制和添加电解液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b)贮存电解液使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等容器。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c)配制电解液的房间应备有中和电解液的溶液。4.4充电架4.4.1充电架的使用环境条件及性能应符合MT68的规定。4.4.2根据矿灯蓄电池的不同类型,应采用符合其充电制式的充电架。4.4.3充电架每个充电位应具有充电状态指示功能4.4.4充电机构应保证矿灯灯头插入、转动和取出灵活可靠,无锈蚀。4.4.5应采用效率高的充电架对矿灯进行充电,充电效率应不低于60%。4.5煤矿灯房信息管理系统AQ1111-201434.5.1煤矿宜采用灯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矿灯的监控和管理。4.5.2灯房信息管理系统宜有下列监测功能:d)自动识别矿灯的充电位置;e)自动监测矿灯的充电状态;f)自动监测矿灯取用、上架充电的时间;g)自动监测充电架的工作状态;h)自动监测存在故障的矿灯并报警。4.5.3灯房信息管理系统宜有下列管理功能:i)矿灯使用、上架时间、当前状态、使用寿命信息、历史数据的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j)未按时交还矿灯、超长时间未使用矿灯的显示、打印、查询、报警等功能;k)按单位级别统计矿灯使用情况报表的打印、查询等功能;l)矿灯使用人员的出勤、请假统计等辅助考勤信息的打印、查询等功能;m)清理系统过期数据、日志等功能;n)备份系统数据的功能;o)分级管理、权限设定的功能;p)按单位、时间、充电架、人员等分类查询、显示、打印等功能;q)信息资源共享功能;r)矿灯已上架但未充电的识别功能。5矿灯的使用和维护5.1矿灯使用环境条件矿灯的使用环境条件应符合如下要求:s)环境温度0℃~+40℃;t)大气压力80kPa~110kPa;u)无剧烈振动和冲击的场所;v)周围介质无腐蚀性气体;w)宜在无溅水和淋水的场所使用;x)宜在瓦斯和粉尘浓度不超限、无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超出上述条件的,如井下救援,用户应进行风险评估。5.2新矿灯投入使用前检查5.2.1打开矿灯包装箱前,应检查包装箱是否有严重受损,包装箱上的标志(如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出厂年月、重量、厂名、地址、防爆合格证编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编号等)是否完整。5.2.2打开矿灯包装箱后,应检查矿灯外观是否完好,标志是否齐全,对照装箱单检查说明书、合格证等箱内物品是否齐全。5.2.3荷电出厂的矿灯,打开包装箱后应检查矿灯是否能点亮,并进行有效工作时间检查。5.2.4需添加电解液的矿灯,应先进行初充电,然后再进行有效工作时间检查。AQ1111-201445.2.5有效工作时间检查按GB7957.2-2009中附录A的方法进行,必要时应对矿灯进行几次充放电循环。5.2.6甲烷报警矿灯在投入使用前按AQ1029-2007中8.3进行校准。5.3使用矿灯的充电、使用、维护应严格按矿灯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并遵守下列规定:y)首次使用矿灯的人员应进行培训;z)应按规定正确佩戴矿灯,不应将矿灯搭在肩上或提在手里;aa)严禁矿灯使用人员在地上拖拉矿灯或摔打矿灯;bb)严禁随意改变矿灯结构或零部件;cc)严禁将矿灯用于其他用途,如抽烟、放炮等;dd)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严禁将矿灯置于水中;ee)严禁矿灯使用人员拆卸、敲打、撞击矿灯;ff)严禁随意调整甲烷报警矿灯的报警点;gg)矿灯应随身携带,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放置在电机、变压器等发热、振动的设备上;hh)零部件不全或松动的矿灯禁止下井使用;ii)矿灯若出现故障上井后应立即维修,存在故障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jj)矿灯使用完毕,应及时交回灯房并上架充电;严禁上井不交灯、不充电。5.4定期检查5.4.1使用单位对在用矿灯应周期性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kk)矿灯的外部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灯头圈、紧固件是否松动;ll)按GB7957.2-2009中附录A的方法检查矿灯的照度和有效工作时间是否符合要求。5.4.2甲烷报警矿灯应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校准报警点,但最长校准周期应不超过10d。5.5维护和维修5.5.1矿灯的维护、维修工作应在地面进行,矿灯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上岗证。5.5.2定期检查或日常使用中发现缺陷的矿灯应及时进行维修。5.5.3电路板、外壳、LED光源、蓄电池等矿灯关键零部件损坏的,应由矿灯生产单位维修。5.5.4维修时不能改变矿灯结构。5.5.5更换矿灯保护器、光源、载体催化元件、电缆等,应使用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属安全标志管理的零部件应有安全标志证且在有效期内。5.5.6甲烷报警矿灯维修时不应改变本安电路中电子元件的型号规格,维修后应重新校准报警点。5.5.7矿灯应保持清洁,灯面玻璃应透明。清洁时应用湿布擦拭矿灯表面,不应用水冲洗或将矿灯浸入水中清洗。5.5.8甲烷报警矿灯应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清理隔爆罩等处积聚的粉尘。AQ1111-201456技术资料6.1矿灯用户应建立矿灯及充电设备等的台帐和报表,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mm)设备、仪表台帐;nn)故障登记表;oo)维护、维修记录;pp)新矿灯投入使用前检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qq)矿灯房运行日志;rr)监测日(班)报表。6.2应绘制灯房布置图,图上应标明充电架、电源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矿总工程师签批。6.3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外置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2年以上。6.4矿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维护记录、维修记录、检查记录等至少保存到本批次矿灯全部更换后。7报废与回收7.1报废7.1.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强制报废:ss)经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tt)意外损坏,无法修复的;uu)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vv)国家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的;ww)维修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7.1.2考虑到矿灯蓄电池寿命及其它零部件老化等因素,为保证安全使用,除7.1.1规定的强制报废条件外,矿灯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时间达到18个月,或矿灯的充放电循环达到500次的,应强制报废。7.1.3充电架从投入使用日期开始计算,达到8年的应强制报废;因进行充电系统更新改造达到充电架大修标准的,可顺延6年,到期应强制报废。7.2回收由于矿灯蓄电池处理不当对人身和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报废矿灯应由矿灯生产单位或专业机构进行回收。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