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煤装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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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庆华煤矿卸煤装置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编制时间:二0一九年四月三十日2卸煤装置施工动火安全技术措施职务会审意见姓名日期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矿长矿会审补充意见一、工程概述我矿C12煤层11201运输巷和11201回风巷采用掘进机掘进皮带运输机运输,运输线路途径:11201运输巷→C12贰号运输石门→运输上山→集中煤仓→主平硐→地面煤仓(煤库);11201回风巷→11201溜煤眼→中部进风石门→中部联络巷→运输上山→集中煤仓→主平硐→地面煤仓(煤库)。因各巷道交叉口角度不一,皮带运输机安装搭接不规范,需要现场动火(电焊、氧割)对卸煤装置进行加工。为确保此项焊割施工作业安全完成,特制定卸煤装置加工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二、组织措施1、成立卸煤装置施工动火作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金云灿(矿长)副组长:袁志中(机电副矿长)成员:彭国军(总工程师)、赵年远(安全副矿长)、罗胜良(机电副总)、丁远明(安全副总)、李朝军(通防副总)、带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瓦检员。2、责任划分组长:对动火作业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人员、材料的组织负责。副组长:负责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负技术把关及安全监督责任。成员当班带班领导: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和材料运输工作,并对动火作业工作进行安全监督工作。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对现场动火作业进行具体安排协调。现场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动火作业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场瓦检员:负责动火作业施工现场的通风、瓦斯检查工作。动火作业人员:负责严格按措施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的现场安全操作。点火物品携带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工作中携带点火物品进出井,并对点火物品在井口登记和整个作业期间保管及使用安全负责。喷水及防灭火人员:负责为动火作业过程中运送氧气、乙炔及动火器具、焊机动焊过程的防灭火工作负责。动火作业后现场留守人员:负责在动火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其他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卸煤装置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协助工作。三、计划动火时间及工程量计划于2019年5月1日早班施工,到5月12日早班结束,作业班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安排确定。四、动火地点本次动火地点为:中部进风石门、运输上山,动火处巷道为岩石、煤巷,支护方式为(工字钢、喷浆支护)。五、动火类型本次动火类型为:电焊、气割六、安全技术措施1、动火作业所有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由值班矿长或机电矿长负责贯彻动火安全措施,并在措施贯彻中明确现场各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当班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安全,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处理。2、带班矿领导必须对动火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现场必须配备专业气割、电焊操作人员、瓦检员、安全员及防灭火人员,至少备有2个合格灭火器,同时现场要有接好的防灭火供水管路并保证水源充足,无供水管路的现场必须准备不少于50kg的消防用水便于及时灭火。3、必须保证井下动火工作地点支护可靠,通风良好,风流稳定,集中煤仓上口施工期间必须把煤仓内煤炭放空,确保正常通风;电焊机、气瓶必须摆放在进风巷道内,严禁置于回风中。4、井下动火作业应由熟悉的人员进行操作,工作时应有专人负责防灭火,动火火源由动火人员负责带入带出,并在井口做好登记。5、在进行动火作业前,由当班瓦检员负责检查工作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工作过程中,瓦检员要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6、动火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严禁放置可燃性材料,20m范围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若有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提前清理干净。7、动火作业前,先用水对作业地点进行喷洒;现场动火作业准备好后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经同意后方能开始作业;动火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动火作业工作的执行情况;矿调度室要对动火作业工作进行重点调度,并做好相关记录;。8、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接收装置,防止气割、电焊焊接时金属熔滴落下引起火灾或烧伤其他人员;煤巷施工时,必须用不燃物进行可靠隔离,防止引发滋生灾害。9、动火期间,必须在动火地点进回风巷侧各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10、气割须遵守的安全措施(1)氧气、乙炔下井前做好气密性检查,并做好防止漏气的安全检查工作。(2)氧气瓶、乙炔瓶运送和搬运时,必须关好瓶阀,用专用车固定牢靠,分装分运,不能与易燃易爆物品一起运输,避免震动和碰撞。(3)氧气瓶、乙炔瓶不能同车运输,必须间隔3m以上;氧气瓶、乙炔瓶安放在距动火地点10m以上的进风侧,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在5m以上。(4)使用前必须对气瓶及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瓶体有无损伤,瓶阀是否歪斜,接头螺纹是否损坏,有无滑扣和漏气现象;检查胶管有无磨损、刺孔、裂缝等;检查减压器、气压表是否完好。减压器、胶管、焊割炬必须正确安装,绑扎牢固,并经常检查气瓶、减压器、胶管性能及连接状况是否良好。气割时确保压力表、皮管割炬等完好可靠,严禁泄露氧气乙炔。(5)点火作业时,必须做到先点火后开气,停止使用时,先关乙炔调节阀,后关混合气调节阀,以防止发生回火和产生黑烟,同时杜绝乙炔异常泄露导致巷道中一氧化碳超限。(6)乙炔必须使用回火防止器。如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氧气调节阀,再关乙炔调节阀,紧急情况下可将乙炔胶管拔下来。待回火熄灭后,将焊嘴放入水中冷却,之后打开氧气吹出通路内的烟灰,再重新点火。(7)瓶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无法靠近时可用大量冷水喷射,使瓶体降温,然后关闭瓶阀,切断气源灭火,同时防止火气瓶倾倒,并要求动火地点回风侧人员撤离到进风侧安全地点。(8)气割结束后,应将气瓶的瓶阀关紧,再将减压器螺钉拧松,拆卸减压阀和胶管、焊割炬,戴好瓶帽,及时回收,升井后摆放至指定位置。11、电焊须遵守的安全措施(1)焊机搭、撤电源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接头必须符合规范,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矿停送电规定(电焊机电源线搭接和拆除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停电闭锁,电源线严禁从大肚法兰盘和上盖出线,必须经喇叭口出线,电焊机电源电源侧必须采用不延燃绝缘材料遮挡,防止触电)。(2)焊接的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地线,并直接搭接到需要焊接的物件上,严禁用井下任何导电体进行搭接引导,防止电流引导到其他地点引起事故。12、动火期间如工作地点出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现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现场人员无法进行处理时,人员先撤至安全地点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13、动火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在确认无任何危险存在情况下方可向调度室汇报后允许离开现场。14、所有动火相关物件必须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运出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动火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情况措施名称贯彻日期班次贯彻地点贯彻人现场作业人员分工带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动火作业人员:点火物品携带负责人:喷水及防灭火人员:动火后现场留守人员:贯彻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动火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情况措施名称贯彻日期班次贯彻地点贯彻人现场作业人员分工带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动火作业人员:点火物品携带负责人:喷水及防灭火人员:动火后现场留守人员:贯彻内容参加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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