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班(组)长:签订日期:年月日-1-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及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施工生产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一、签订《责任书》的相关方甲方:项目经理部乙方:班组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施工安全。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得安全警示标志。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和本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班组如实告知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存-2-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班组和个人,项目经理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者,项目经理部予以特别嘉奖。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罚款,屡教不改者项目经理部有权进行清理出场。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造成险情或造成事故的,项目经理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清退出场并处以相应罚款的处理。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处理。2、服从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自觉组织本班组人员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监督指导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场。5、积极组织工人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隐患。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3-并予以请退出场。7、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对恶意破坏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财产的个人,项目经理部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8、在项目经理部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凡任何时间离开施工现场后发生的一切个人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四、其他1、已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该班组离场后,效力自动灭失。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班(组)长(签字):年月日项目经理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