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避难硐室设置与装备的解释说明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关于避难硐室设置与装备的解释说明一、关于避难硐室规格的规定:(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避难所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可能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已废止)(四)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1.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五)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临时避难硐室的建设。采(盘)区布置永久避难硐室的,该采(盘)区内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避难硐室应当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条的要求。采(盘)区没有永久避难硐室的,该采(盘)区内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避难硐室应当符合《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解释说明:综合上述各类文件要求,安监总煤装〔2011〕15号规定临时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1.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但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安监总煤装〔2012〕15号规定采区内有永久避难硐室的,临时避难硐室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下发后,删除了关于避难硐室规格的具体要求。所以临时避难硐室建设规格应按“净高不低于1.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执行。二、关于避难硐室装备的规定:(一)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规定: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三)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临时避难硐室应当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条的要求,硐室内应当存放足量食品、急救用品及防护时间不小于45分钟的隔离式自救器,安设压风自救装置。采(盘)区没有永久避难硐室的,该采(盘)区内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避难硐室应当符合《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四)安监总煤装〔2013〕10号《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规定:采用专用钻孔或专用管路为避难硐室供氧(风)的,在满足人员避险需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或不再配置避难硐室高压氧气瓶、有毒有害气体去除和温湿度调节装置。(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临时避难硐室必须设置向外开启的密闭门或者隔离门(隔离门按反向风门设置标准安设),接入矿井压风管路,并安设压风自救装置,设置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配备足量的饮用水及自救器。(六)《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九条:临时避难硐室必须设置向外开启的密闭门,接入矿井压风管路,设置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配备足量的饮用水及自救器。解释说明:综合上述各个文件规定要求,永久避难硐室采用压风管路供风时,可以简化或不再配置避难硐室高压氧气瓶、有毒有害气体去除和温湿度调节装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临时避难硐室需要配备饮用水、食品、急救药品、自救器、直通电话以及压风自救装置等。硐室内安装环境监测装置(O2、CO、CO2、CH4、温度监测),室外安装甲烷、一氧化碳监测装置。采区内没有永久避难硐室的,临时避难硐室应按永久避难硐室配备。安全防护包括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人员定位、直通电话。其中,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米3/分钟·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进入避难硐室前20米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等)。环境监测包括过渡室(舱)内的氧气、一氧化碳,生存室(舱)内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湿度,避险设施外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18.5%≤O2≤23.0%,CO2≤1.0%,CH4≤1.0%,CO≤0.0024%,温度≤35℃)生存保障包括食品、饮用水、自救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及急救箱、照明设施、工具箱、灭火器等。食品发热量不少于5000千焦/天•人,饮用水不少于1.5升/天•人,隔绝式自救器防护时间不低于45分钟。备用系数不低于1.2。

1 / 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