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编是在第三版的基础上进行的,依据2015版GB50215-201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2018)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主要修改部分有开采技术、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地质防治水、煤炭洗选加工技术、环境保护等。内容变动比较大,修改范围较广。本规范执行期间,与上级新规定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和最新标准为准。修编说明2018年7月30日主任:副主任:主要修编人员:陈新永陈成宇李平会冉松河裴磊冯英博张鹏陈凯孙自福曹峰蔡永安邵贵富何均伟郭文郑永伟闫新萍蒋剑飞王海涛王联华胡良震付冬生张圳李学军王学利高建康陈彦昭赵露陈万里周永来王光新张平川付文参与修编人员:伍庆丰徐志军曹保权谢文强沈润生陈东文孙宣坤周扬刘国权张健刘华审核:杨洪伟陈严范红光梁洪杰王董周永来张明亮王永强李文杰《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规范》(煤炭)修编委员会委员:田欣王景余冯福元王玉林曹广远刘子成顾问:魏民涛张敬军常兴民李炜崔建友齐明胜刘君第一篇开采技术1第一章矿井开采1第一节生产技术1第二节设计管理及工程验收3第三节采区设计编制规定10第四节采掘工作面编号管理17第五节煤柱管理18第六节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18第七节审批制度21第二章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25第一节总则25第二节基础资料与图纸25第三节采煤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26第四节矿井采煤机械化27第五节煤炭质量与资源管理27第六节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8第七节新工作面投产31第八节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控31第九节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33第十节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34第十一节采面过地质构造、过老巷的技术措施36第十二节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大纲及执行说明37第三章开拓掘进50第一节总则50第二节掘进作业规程管理51第三节巷道围岩控制52第四节特殊施工60第五节井巷完好状况分类、维修、统计和计算办法62第六节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和说明64目录第二篇机电运输80第一章技术基础管理80第一节管理体系80第二节职责80第三节审批制度81第四节制度管理81第五节技术业务管理82第六节图纸资料管理86第七节技术文件87第二章大型固定设备90第一节提升设备90第二节通风设备92第三节排水设备93第四节空气压缩机93第三章供配电管理94第一节地面供配电94第二节井下供配电99第三节电气防爆管理101第四章运输103第一节轨道运输103第二节胶带运输110第五章采掘机械112第一节综采设备112第二节综掘设备114第六章智能化系统114第一节引言114第二节监控、集控及自动化系统114第三篇一通三防134第一章矿井通风管理规定134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134第二节矿井“一通三防”图纸及管理规范135第三节矿井主要通风机140第四节矿井反风141第五节矿井风量计算144第六节通风设施151第七节巷道贯通152第八节局部通风153第九节失修巷道管理155第十节资料管理155第二章矿井瓦斯管理162第一节一般规定162第二节瓦斯检查汇报制度163第三节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65第四节瓦斯排放制度166第五节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168第六节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制度172第七节通风瓦斯分析制度177第八节瓦斯日报审批制度179第九节盲巷管理179第十节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180第十一节矿井瓦斯等级鉴定181第十二节矿井防治岩巷瓦斯异常涌出的规定185第三章矿井瓦斯抽采管理186第一节一般规定186第二节永久瓦斯抽采系统188第三节临时瓦斯抽采系统190第四节瓦斯抽采管路及其附属装置的安装190第五节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要求191第六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92第七节瓦斯先抽后采例会制度193第八节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193第九节瓦斯抽采资料管理199第十节关于井下打钻视频监控的管理规定204第四章安全监控管理204第一节一般规定204第二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与管理207第三节传感器的安装与设置210第五章综合防尘管理213第一节一般规定213第二节防尘系统管理213第三节矿井防尘、降尘措施214第四节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215第五节粉尘防治管理规定216第六章防灭火管理219第一节装备管理219第二节一般规定220第三节自然发火的监测与预测预报221第四节防止煤层自燃的措施222第五节火区管理222第七章爆破管理223第一节爆炸物品运输管理223第二节爆炸物品的贮存管理224第三节井下爆破管理225第八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228第一节总则228第二节一般规定229第三节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管理规定234第四节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防突管理237第五节突出煤层煤巷掘进防突管理243第六节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防突管理251第七节突出危险区近距离岩巷掘进管理256第八节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抽采及防突效果检验的监督管理258第九节其他规定259第九章矿井通风安全仪器管理259第一节一般规定259第四篇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261第一编总则261第一章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管理工作一般规定261第二章组织机构262第三章职责范围263第四章管理制度264第二编煤矿地质265第一章基本任务与要求265第二章职责范围267第三章业务联系270第四章生产矿井技术成果资料271第五章生产矿井地质图件272第三编煤矿防治水273第一章基本职责与要求273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图纸和编制要求275第三章水害预测预报276第四章矿井水文地质补勘277第五章地面防治水278第六章井下防治水279第一节冲积层水的防治279第二节煤层顶底板砂岩水的防治280第三节煤层顶板水的防治280第四节煤层底板灰岩水的防治281第五节老空水的防治284第六节岩溶陷落柱水的防治287第七节其它水害防治288第七章井下探放水289第八章矿井排水系统292第九章采区隔离开采边界和防水煤(岩)柱293第十章疏水降压与注浆堵水294第十一章水害应急救援295第一节应急预案与实施295第二节恢复被淹井巷296第十二章审批制度296第十三章整合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规定297第四编生产矿井储量管理302第一章基本任务与要求302第二章职责范围303第三章管理制度304第一节技术管理制度304第二节储量管理资料呈报制度305第三节储量变动的审批制度及考核制度306第四节煤炭资源回采率考核306第四章储量管理图纸及台帐307第一节储量管理图纸307第二节储量管理台帐308第五编地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309第一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09第二章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309第三章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310第四章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310第五章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310第六章技术分析与事故追查制度311第七章附件311第六编测量技术324第一章矿区地面控制测量325第二章矿井测量327第一节联系测量327第二节井下控制测量327第三节采区测量329第四节井下仪器设备的特别规定330第三章施工测量330第一节井口标定及井筒十字线测量330第二节地面建(构)筑物施工测量331第三节井巷施工和提升装备安装测量331第四节贯通测量333第四章测绘资料333第一节煤矿基本矿图333第二节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资料334第三节新建矿井测绘资料的移交335第五章地表与岩层移动及“三下”采煤观测335第六章征迁及复垦测量工作336第五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338第一章监测监控系统338第二章井下人员定位系统338第三章紧急避险系统341第四章压风自救系统348第五章供水施救系统350第六章通讯联络系统351第六篇煤炭洗选加工技术356第一章总则356第一节选煤技术管理工作一般规定356第二节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356第三节管理职责357第二章选煤厂建设及技改工程管理358第三章选煤生产技术管理359第一节选煤生产管理359第二节计质、计量管理360第三节机电设备管理360第四节生产技术检查361第五节统计报表管理361第四章生产技术检查的技术标准362第一节生产技术检查管理规定362第二节主要洗选设备技术检查379第三节其它设备技术检查384附录6.4A筛分产品的产率算法(补充件)392附录6.4B表6.4B-1筛分设备工艺性能评定报告表394第七篇工程项目和图纸资料管理396第一章工程项目管理396第八篇环境管理402第一章总则402第一节环境管理总要求402第二节术语与定义402第三节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404第二章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406第一节完善考核项目,强化环境管理406第二节煤矿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治407第三节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414第四节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415第五节环境监测417第六节环境保护税418第三章建设项目的管理424第一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24第二节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425第三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环保验收427第四章整合矿井环境管理431第五章奖励与处罚431第九篇科技创新433第一章总则433第二章科技创新工作管理范围和内容433第三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433第四章经费管理与使用434第五章技术成果管理435第六章科技成果奖励436第七章专利管理439第八章科技信息管理441第九章科技档案管理441第十章技术合作442第十一章风险与责任442第一篇开采技术第一章矿井开采第一节生产技术一、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系统性是矿井生产管理和实现安全高效的基础。煤业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管理机构都要把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二、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行政一把手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设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等部门,各业务部(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所管技术业务主要责任人。总工程师应对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本单位技术工作,按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三、生产技术管理包括以下部分:(一)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二)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三)生产过程中的抽、掘、采衔接方案的编制;抽、掘、采、探、放等工程的具体工作设计及相关作业规程、措施编审。(四)收集和掌握各生产环节动态情况,调整技术方案和技术管理。(五)做好本部门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四、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必须对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重要工程,如:大硐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开工、贯通、收尾、过断层等,要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违反作业规程必须追究采、掘区队长的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必须定期检查监督。(二)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三)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以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等资料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等内容。(四)采、掘工作面要实施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和资源回收率。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作业图表应随条1--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五、井筒、巷道、硐室的断面不小于设计规定,同时应适当考虑井筒、巷道、硐室支护最大允许变形断面,确保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行业管理标准,凡因巷道、硐室长期失修造成停产或伤亡事故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六、所有工程,都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实行每班检查验收。矿对区队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公司对矿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