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金融扶贫承诺书桐麻村委会:本人于2017年12月01日与来凤县尚风寨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了《来凤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协议》。本人签订协议时,村委会、县村镇银行、尚风寨都已向我按法律规定告知相关金融扶贫内容:1)扶贫贷款不用本人承担任何风险,所有债务均由来凤县尚风寨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自贷自还。2)协议签订全部是自愿原则。3)每年给予本人3000元分红,按季度付款本人账户。但经本人及家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参加,故请桐麻村委会不要为我办理金融扶贫事宜,即本人自愿放弃村委会为本人办理的《来凤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协议》的权利。本人在此承诺:因本人放弃村委会为本人办理的《来凤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协议》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村委会无关。本人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村委会作任何经济补偿。注:如果您已经认真阅读和理解以上内容,请抄写“我已经认真阅读和理解了以上内容。”特此承诺!承诺人:身份证号: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