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WJ2010006)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四月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招标文件会审表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审核人:负责人:投资部门: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核人:负责人:监督部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审核人:负责人:监察部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监察审计局审核人:负责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范围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第一卷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5第一章招标公告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6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地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联系人:冯若谦、毕瀚文电话:0411-85283672、8528080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兴港大厦C座505室联系人:栾亨刚电话:0411-852808091.1.4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资金(100%)1.2.2计划投资投资总额约为3500万元人民币1.2.3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全部到位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建设规模: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长1789米,红线宽36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2.招标范围: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管网等工程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65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注册资本金须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2.财务要求:具有2009或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07年-2009年)类似施工工程。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5.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有类似工程业绩,目前无负责的在建工程,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86.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且包含道路及综合管网等(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注: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及班组主要人员须持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参加投标,尚未办理的请登陆按要求办理。开标前验证企业及项目经理IC卡,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供IC卡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其他要求:见第10款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及答疑统一组织,踏勘时间:2010年5月7日9:30时踏勘集中地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新管委会大楼306会议室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0年5月7日9:30时召开地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新管委会大楼306会议室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10年5月8日9:3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0411-85280809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文件、补充文件、设计图纸等招标人开标前发出的所有有关本项目的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接到招标人的答疑文件后当日内(工作时间)予以书面确认。并于开标前将确认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接到招标人的补充文件后当日内(工作时间)予以书面确认。并于开标前将确认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万元(柒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以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于开标前2天,注明项目名称后存入下述指定帐号,并在开标前到长兴岛招投标管理局取得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凭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参加开标。户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开户行:大连银行长兴岛支行;账号:805005209001171;联系人:王春文联系电话:0411-85283607若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能到帐,该投标人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凭招投标管理局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招投标管理局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10日后,凭本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招投标管理局办理退还手续。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93.5.2近年企业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经审计有效的财务报告(2009年或2008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企业:2007年-2009年业绩项目经理:2005年-2009年业绩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总则3.7.3条规定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光盘2套(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广联达清单软件)。3.7.5装订要求全部采用胶封,不得采用活页夹,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投标文件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意暗标封装的不同之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标书3部分组成,按下列要求密封和标记:⑴技术标书:除施工组织设计以外部分装订成1册。正本1份,副本6份,密封在一个封袋里。⑵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装订成1册,严格按以下4条要求装订,封装。①正本1份,副本6份,正本(一份)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六份)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文件内外包封纸(袋)均须使用无字、无章、无标识牛皮纸。包封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②除正本封面(可套用投标文件封页)外,副本封面(包括封底、侧封)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招标人规定所有副本的封面、封底和侧封必须完全空白,不需标明“副本”字样。③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的封面、封底、侧封应使用A4白色复印纸。④排版要求:应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70g);宋体字体;标题三号字,其他四号;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为2.0厘米);除图表外,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投标文件装订必须左侧装订。⑶商务标书:含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主要材料价格表,装订成1册,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光盘2套(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广联达清单软件)密封在一个封袋里。注:对于“暗标”投标书制作须严格执行上述(2)施工组织设计中②③④规定,否则将被废标。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04.1.2封套上写明按第八章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填写(暗标除外)。4.2.1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0年5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新管委会大楼对面)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5月13日9:30时开标地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新管委会大楼对面)5.2开标程序详见5.2款开标程序,其中:(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投标人代表现场检查;(5)开封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依次开封。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社会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汇票或支票。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支付的工资标准承诺证明和大连市有关部门出具的双清欠证明。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外地企业入连备案手续。3投标承诺书【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承诺、造价工程师(壹级造价员)承诺】。4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将项目班组人员相关资格证件交到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工程部1406号房间代管。5依据大建委发[2008]75文件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建设工程费用标准》颁布的费率标准执行,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90%,并明确在措施清单中列出。6依据大建委发[2008]75文件规定,凡未取得有效的《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7根据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的有关规定,凡在本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等施工企业及工程中介机构,应缴税费按以下规定办理:7.1按辽建发[2009]27号文件精神,凡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大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1#路(城八线-3#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GWJ2010006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1连以外的企业在投标前(大连本地企业在中标后)应在我区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并按规定在我区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中标单位凭在长兴岛注册的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营业执照办理中标通知书。7.2中标单位应缴价调基金,必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到招投标管理局缴纳,按工程中标额的5‰缴纳。7.3施工企业应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当地缴税。税率:营业税3.445%、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0.4%(企业所得税2.5%及个人所得税0.4%,不得单独列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7.4工程交易费:长兴岛管委会投资的项目交易费由中标单位100%缴纳,收费标准: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2‰;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部分,费率为1‰;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交到长兴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7.5中标单位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