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应具备怎样的基本条件一、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教研组(行政职员)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向班级的党务工作指导员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写申请书是很严肃的事情,一般应用清楚、工整、不退色的手写材料。特殊情况用打印材料的,申请人一定要亲笔签名并盖章或按上手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和鼓励。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入党申请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与考察,党支部认为基本上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程序如下:1、入党申请人经支委推荐,(学生对象需经学校团组织根据“推优入党”的原则,并征求班级党务工作指导员、班主任的意见确定推荐对象)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2、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学校党委同意,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3、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进入考察期,考察期应有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三、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组织应根据其表现确定是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程序如下:1、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并将意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考察情况”栏。2、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座谈会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3、拟将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支部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4、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5、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6、校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教育局党委同意,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四、确定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下发后,入党发展对象即成为预备党员的确定对象。成为预备党员有下列程序:1、政治审查。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主要是对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治审查还要对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2、短期培训。学校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已经市委党校培训的可以从略。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装入入党材料档案。3、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能担任同一批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4、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5、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6、召开支部大会召开支部大会程序如下:(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注意事项:(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学校党委。7、学校党委审核学校党委收到《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后必须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总支部审查意见”栏。审核合格的即报教育局党委审批。8、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教育局党委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9、教育局党委审批党委审批要及时,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10、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11、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学校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或其他重大节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五、预备期培养考察及转正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况:1、考察合格的给予转正。转正的程序如下:(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支部用公示的办法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3)支委会审查;(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注意事项同吸收预备党员;(5)预备党员材料报学校党委审核;(6)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2、考察不合格的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