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使用与管理制度为规范网络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员工在互联网上的正当权益,学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特制定本制度。1.凡本校校园网管理者、使用者必须遵守本制度。2.校园网的用户应遵守、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技术监督。3.校园网的用户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学校各教室、办公室已实施综合布线,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授权用户使用,学校员工有权拒绝校外人员使用校园网络,非本校教职员工和本校设备,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和终端设备,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5.学校的网络仅适用于教学、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向其它用户提供有偿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校园网互联。6.学校各IP地址由学校网管中心统一指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网管中心对于每个用户只限一个指定IP,未经许可不得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IP。对不遵守协定而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中止其网络服务30天,情节严重取消使用校园网资格。7.校园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校园网或通过使用校园网从事影响攻击性、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其他违法活动,也不得通过校园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8.学校用户被动收到上述不良信息,应及时报告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删除,严禁扩散。9.学校用户任何时间使用电脑上网时,学校职能部门领导和网管人员有权对网络用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询问,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0.学校所有终端计算机上网历史记录至少保存10天,并不得随意删除历史记录。11.所有楼内的网络设施(包括信息插座,布线槽,光纤,交换机,机柜内跳线,网线,模块等)均属学校所有,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特殊情况要在网络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其他任何人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或擅自维修。如有异常,请及时与网络中心联系。12.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i.警告并勒令改正;ii.取消连网资格30天;iii.完全终止其相应网络服务;iv.由学校给予相应行政处分;v.情节严重,违反法律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视情节轻重,相应扣发当月考核奖金,直至学期考核不合格。13.学校教职员工有义务对网络中所出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学校职能部门反映、举报。应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西安市田家炳中学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