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培训PPT(200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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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圳市社会保险知识概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管理站2014年12月深圳市社会保险体系1养老保险的缴费及待遇2医疗保险的缴费及待遇3工伤保险的缴费及待遇4失业保险的缴费及待遇5内容生育保险的缴费及待遇6社会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补助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补助养老保险篇养老保险篇1.参保范围:适用于特区内的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和在我市灵活就业的户籍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单位雇员及临聘人员参照执行。险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适用范围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21%+1%13%+1%8%14%8%深户基本养老21%13%8%13%8%非深户注:缴费基数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标准,不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1808元)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交2.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篇深圳户籍:从业人员通过用人单位补缴,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个人缴费窗口补缴,从入深户并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时起为补缴开始时间,入深户以前的时间不予补缴。企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类别合同工全民固定工临时工集体工最早补缴时间1983.111985.91987.31987.121987.33.养老保险补缴非深圳户籍:与深圳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取得劳动报酬、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补缴时段未在本市以外地区参加养老保险、按照我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依法予以补缴。养老保险篇(1)适用范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累计不足15年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入深户、且有1个月以上的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非广东省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4.养老保险延期按月缴交(延缴)养老保险篇(2)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深户人员:缴费基数: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自行确定缴费比例:深圳市企业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非深户人员(含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人员以及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缴费基数: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为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深圳市非深户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不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篇5.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趸缴)(1)适用范围:与按月延缴的范围完全一致。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入深户、且有1个月以上的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非广东省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养老保险篇(2)申请条件(适用范围内人员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男性满65周岁、女性满60周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前)参保,延期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年限仍然不足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1、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2、领取病残津贴条件: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开始,停发病残津贴3、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条件:本市实际参加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六个月。养老保险篇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篇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计发月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总缴费年限×1%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10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增加了户籍限制基本养老金调节金3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归侨补助费基础养老金1992年8月1日后工作1992年7月31日前工作养老保险篇1、领取地方补助需符合以下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的退休人员享受地方补助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8.5+202、领取过渡性补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的退休人员1994年7月31日前已经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经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本市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1+60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补助医疗保险篇1.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篇险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比例分配合计单位个人一档(基本医疗+地方补充医疗+生育保险)8.7%(8%+0.2%+0.5%)6.7%(6%+0.2%+0.5%)2%职工月工资总额(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不满45岁,5%计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上,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二档(基本医疗+地方补充医疗+生育保险)1%(0.7%+0.1%+0.2%)0.8%(0.5%+0.1%+0.2%)0.2%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无个人账户,0.2%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计入调剂金,其余部分进入大病统筹基金三档(基本医疗+地方补充医疗)0.55%(0.5%+0.05%)0.45%(0.4%+0.05%)0.1%医疗保险篇医疗险种类别普通门诊待遇就诊医院规定一档个人账户支付,连续参保满一年,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保年度内自付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2951元),报销70%(70岁以上报销80%)-长期慢性门诊病人谨慎选择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无需绑定二档无个人账户,实行一个医保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1000元包干制就近绑定深圳市一家社康中心为门诊就医点,可办理逐级转诊三档2.普通门诊待遇医疗保险篇医疗险种类别普通门诊输血费待遇门诊大型设备检查及治疗待遇门诊大病待遇一档报销90%报销80%均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报销60%;12个月至36个月,报销75%;满36个月,报销90%二档报销70%无三档注:大病指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和颅内良性肿瘤3.其他门诊待遇医疗保险篇市内一级起付线100元市内二级起付线200元市内三级起付线300元市外定点起付线1000元市外非定点起付线1000元一档90%90%90%自行转诊,按应支付标准的90%报销自行转诊,按应支付标准的70%报销二档三档85%80%75%注:一档、二档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可直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三档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只能在绑定医院的结算医院住院,但可办理逐级转诊,如不办理转诊自行转诊,按应支付标准的90%报销。4.住院待遇医疗保险篇不满6个月6-12个月12-24个月24-36个月36-72个月满72个月基本医保基金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地方补充医保基金1万5万10万15万20万100万5.基金年度限额医疗保险篇患其他病种到市外定点医院就诊需经以下医院核准并开具转诊证明: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东湖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眼科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患恶性肿瘤疾病到市外定点医院就诊需经以下医院核准并开具介绍信: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东湖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眼科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6.市外就医转诊工伤保险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补助工伤保险篇一、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参保范围:适用于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同时也适用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除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人员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不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缴费比例:0.5%、1%、1.5%三个档次基准费率(全部由单位缴交)执行浮动费率,每年根据上年度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及事故发生率等因素进行调整工伤保险篇二、工伤流程工伤申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受伤之日起30日内申报资料齐全后60日内认定医疗期结束后申请鉴定资料齐全后60日内支付工伤保险篇1、申报主体:伤者所在单位伤者或其家属伤者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2、申报时限:用人单位申报的: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伤者或其家属申报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以内3、受理: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齐全的1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或不予受理决定(一)工伤申报工伤保险篇(二)工伤认定作出决定调查核实TEXT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诉讼伤者及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根据伤者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时限:60日法律文书:《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含认定为工伤或非工伤送达时限:20个工作日送达方式:直接、邮寄、留置、公告等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于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工伤保险篇认定工伤(6种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公外出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职业病用人单位派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视同工伤(5种情形)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工作环境有毒或食堂就餐中毒,住院抢救经防疫部门验证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军人伤残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工伤保险篇不认定为工伤(4种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篇工伤保险篇(三)劳动能力鉴定4、鉴定机构: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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