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清泉学校与学生家长在离校、放假期间安全责任协议书同学及监护人:为加强住校生、非住校学生周末放假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其人身安全,根据《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我校特委托班主任同志与你及其监护人签定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履行好职责。一、学校职责1、经常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2、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3、严格管理学生,教育学生不做违法违纪的事。4、严格考勤,学生从学校逃学和无故不到校,及时向家长通报。5、了解学生,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学生中的不安全行为。6、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安全信息。二、学生职责1、听从老师的教诲,服从老师的管理,努力学习安全防范知识。2、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周末放假应回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家的学生,须经班主任批准,和家长取得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和监护人承担。3、遵守校纪校规,不进网吧、酒吧等场所,不抽烟喝酒赌博,不携带凶器,不在外租住房屋,不和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不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四轮农用车、三轮农运车、三迪等非运营车辆,不谈恋爱,不打架逃学,不擅自离校。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回家,不迟到旷课,不在外过夜,不吃不洁食品饮料。5、发现、碰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学校和家长反映。三、家长及监护人职责1、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家长及监护人在学生放假、返校时要按时接送学生,若家长拖延时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负全责。接送学生途中安全的安全问题家长全部负责。3、家长自己联系接送的车辆手续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且不可以超载。4、用摩托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确保学生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工具,保证不超载。3、时刻洞察子女的社会交往情况,不容留子女的同学或朋友在家过夜,不得让子女在外租住房屋,进网吧、酒吧等场所。4、学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自觉承担责任,不胡搅蛮缠,向学校推卸责任。5、经常和班主任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子女的在校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教育子女,并向学校反映。对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情况,应如实告知学校。6、为子女提供安全可靠的食物、饮水、及其他物品。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学生在校上学期间。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监护人学校各留一份。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