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滕州市乐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微信服务达成以下共识。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基础服务1.为企业开通公众账号;2.编写企业公众账号介绍;编写欢迎语;3.根据企业要求,基于微信公众平台为企业配置自动回复;4.设置头像及二维码;5.微信代认证服务(需企业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功能开发及实施项目(在□中打√做选择)实施项目项目类别选择备注微信账号类型□订阅号□服务号微信账号□有账号密码□无注册账号账号认证□需要认证□无需认证开发项目□微官网□微会员□微积分□一键拨号□微客服□优惠劵□微商城□微预约□微订单□微活动□微支付□定制服务项目□微网站初建完善□微商城初建完善□推广活动策划与执行如:优惠券发放;微信推广等□微信营销、操作培训建设品牌数量图文上传量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万仟佰拾元整。2.甲方需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给乙方,合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3.甲方在验收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2.乙方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服务。3.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4.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5.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服务达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服务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一周为准。6.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传播、出售给第三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2.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按未完成服务项目,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策划的微信活动信息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6.甲方保证不利用乙方提供的软件服务进行传播违反法律的信息活动,否则乙方将有权立刻停止对甲方提供的系统服务。□电汇方式户名:滕州市乐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号:160500531910000818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滕州支行新兴分理处□现金方式□以现金直接交付乙方负责人第五条:验收标准1.乙方应以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提供开发运营结果。2.运营结果达到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3.甲方请及时填写验收确认信息。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4.甲方完成验收后以合同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2.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停网、政府行为、官方关闭端口等造成接口不能使用时,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动转型为运营模式。第六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签约双方履行完毕约定义务之日终止。第七条:技术更新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