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书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省市县镇小区幢单元楼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三、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其余款项由乙方从年月日之后按照甲方已经办理该房屋的住房按揭贷款逐月向相关银行支付,直至按揭房款付清。因为房屋暂时不能过户,所以每月支付按揭房款费用的银行卡用名下的。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六、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除已经办理的按揭贷款外应无任何担保、抵押、2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天燃气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七、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确保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八、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等。九、签订本合同后,以后该房屋的增值和贬值都和甲方无关。十、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含已经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年月日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