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507-16508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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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贾金岭GB/T16507《水管锅炉》GB/T16508《锅壳锅炉》学习与交流主要内容一、标准修订背景二、标准的修订原则三、标准内容的变化床层一、标准修订背景两个标准颁布之前,中国锅炉行业在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方面主要依据是《锅规》、原机械部标准等一)《锅规》的历史演变最早的锅炉规程是原劳动部1960年颁布的60版《蒸汽锅炉安全规程》,基本上是前苏联规程翻版。1965年原劳动部颁布了65版《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80版《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1983年劳动人事部颁布了83版《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1987年劳动人事部颁布了87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劳动部颁布了91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床层一、标准修订背景1993年劳动部颁布了《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劳动部颁布了96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7年劳动部颁布了97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12年颁布的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四个锅炉规程合并,使之成为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床层一、标准修订背景二)机械部标准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特别是“文革”之前,有关锅炉的专业技术标准非常少,到1983年由国家机械工业部颁布修订了锅炉系列专业技术标准。该系列专业技术标准于1993年进行了修订,就是大家熟悉的JB/T16xx-1993系列标准。三)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1、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标准化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严峻挑战,在国际贸易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并受到美国ASME标准的影响和启发,我国锅炉大规范的指导思想逐步形成,广大工程技术人员也希望有一部中国锅炉大规范。从1989年开始,到1996年12月,我国第一部锅炉大规范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颁布实施。床层一、标准修订背景2、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主要内容: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术语和符号4)材料5)设计6)焊接7)其他制造方法8)安全附件9)检验和试验10)水管锅炉11)锅壳锅炉3、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1)标准执行的时间为1996-2012年,与96版《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颁布实施时间相同。床层一、标准修订背景2)大家把主要精力放在96版《锅炉规程》的宣传贯彻上,忽视了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的宣传贯彻。3)缺乏与96版《锅炉规程》修订的沟通,不少条文与与96版《锅炉规程》相互矛盾。4)不少企事业单位对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存有意见和争议。因此,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没有很好地宣传贯彻执行,熟悉该标准的人很少。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顺应广大锅炉企业和检验机构的要求和愿望,国家质检总局也产生了修订《标准》的意向。四)两个新标准修订过程1、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11月下达了《标准》起草任务书。2、2010年1月国家容标委组织成立《标准》修订起草小组。3、2010年8月正式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以质检特函[2010]41号文下发广泛征求意见。4、2011年6月北京会议反复对征求来意见进行讨论和吸纳,形成《标准》送审稿。5、2012年总局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后,形成了《标准》报批稿。6、2012年12月《标准》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7、2013年12月31日《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一、标准修订背景二、标准的修订原则一)适应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原则强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标准修订的依据,两个标准的规定只是在《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原则下的具体技术体现和具体技术要求。二)坚持建立锅炉建造大规范的原则要求理顺不同类型锅炉的通用技术要求和特殊技术要求的关系,建立以失效模式为基础的设计准则和通用建造技术要求。体现锅炉本质安全的理念,拓展锅炉标准的适用性和相容性,着力把两个锅炉标准打造成锅炉建造的基础核心标准和行为规范。二、标准的修订原则三)强调标准便于修订的原则1、我国现行标准内容过多,篇幅过大,难以修订。2、要求按照锅炉建造的逻辑顺序,借鉴殴州标准编制修订的经验,将GB/T16507和GB/T16508分别分成若干个部分。四)强调标准修订各方参与的原则1、标准技术内容的修订必须由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和经营及安全监察多方参与、充分协商确定。2、吸收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制定的经验教训,特邀参与《锅规》修订的专家学者参与新标准的修订工作。3、广泛征求和吸收锅炉界专家学者及锅炉建造者对标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实现锅炉技术标准修订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二、标准的修订原则五)强调企业对锅炉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原则1、要求标准必须规定企业对锅炉建造的资格和责任,企业必须对锅炉建造的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2、企业是锅炉建造的主体,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决定了企业锅炉建造的质量水平和安全水平。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行政审批程序和检验检测项目。这样,既方便了企业又落实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标准的修订原则六)采用基于锅炉产品失效模式设计原则1、采用基于失效模式设计原则,保证锅炉产品在完整寿命周期内的功能性、安全性和经济性。2、在设计、制造、检验等环节广泛采用以计算机技术应用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实现以可靠性为基础的质量控制技术。3、在满足法规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的基于失效模式设计原则的前提下,鼓励技术创新采用标准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4、采纳和优化锅炉建造产业技术进步的关键技术,集成和采用近年来国内已应用的成熟的科研成果。二、标准的修订原则七)提高标准规范有效性、可操作性的原则1、标准的有效性是确保标准规范锅炉企业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关键措施。2、标准的可操作性是确保锅炉企业正确贯彻执行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可靠保障。3、标准的修订力求条文简捷、内涵清晰,能够正确指导企业准确有效地按照标准要求从业。4、标准的修订不能只提原则要求,应该认真考虑企业能够准确可靠执行标准的规定。二、标准的修订原则八)强调标准修订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原则1、标准修订应当与时俱进,充分采纳我国近些年发展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和新方法,并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发展预留出路。2、标准修订不应当限制实际工程设计和建造中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方法,但是工程技术人员采用的先进方法和先进技术应当进行技术评审,并且做出可靠的判断。二、标准的修订原则九)确保方便企业、服务企业发展的原则1、企业是锅炉建造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主体,标准的修订应当满足企业锅炉建造的质量要求、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行政审批程序和监督检验项目。这样,既方便了企业又落实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十)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则1、标准技术指标的国际接轨对体现标准的包容性,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流,为标准的国际互认奠定基础。2、标准的修订,不能照搬照抄国外标准,要结合国情,制定出保持中国特色的标准。三、标准的主要变化一)两个标准的结构1、用两个标准GB/T16507-2013《水管锅炉》和GB/T16508-2013《锅壳锅炉》代替GB/T16507-1996《固定锅炉建造规程》;GB/T9222—200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JB/T1609、JB/T1610、JB/T1611、JB/T1612、JB/T1613等标准。2、《水管锅炉》分为总则,材料,设计与强度计算,制造,检验、试验和验收,安全附件和仪表,安装与运行等8个部分。3、《锅壳锅炉》分为总则,材料,结构设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制造,检验、试验和验收,安全附件和仪表,燃烧系统,安装,运行等8个部分。三、标准的主要变化(二)GB/T16507《水管锅炉》变化的内容Ⅰ、标准结构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材料第3部分:结构设计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第5部分:制造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三、标准的主要变化Ⅱ、第1部分总则1、通用要求1)增加了“材料及其使用压力、温度范围应符合的标准”要求:a受压元件所用材料应符合GB/T16507.2的规定,若选用该部分以外的材料,应符合TSGG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b材料使用的压力和温度范围应符合GB/T16507.2的规定三、标准的主要变化2、增加了“结构设计”要求:1)锅炉受压元件、部件的结构应按GB/T16507.3进行设计,支承式和悬吊式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应当符合GB/T22395的要求,设计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各部分在运行时应当能够按照设计预定方向自由膨胀;b)锅炉蒸发系统应当能够保证锅炉在设计负荷变化范围内水动力特性的稳定可靠性,保证所有受热面都应当得到可靠的冷却。受热面布置时,应当合理地分配工质流量,尽量减小热偏差;c)凡属非受热面的元件,壁温可能超过该元件所用材料的许用温度时,应当采用冷却或绝热措施;三、标准的主要变化d)各受压部件和承重结构在承受设计载荷时应当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e)受压元、部件结构的形式、开孔和焊缝的布置应当尽量避免或者降低应力叠加和应力集中;f)炉膛、包墙及烟道的结构应当有足够的承载能力;g)炉墙应当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密封性;h)便于安装、运行操作、检修和清洗内外部;i)燃烧方式、炉膛和燃烧设备的结构以及布置应当与所设计的燃料相适应,对于燃煤锅炉,应防止炉膛结渣、结焦或腐蚀、磨损等引发受热面管受损害。三、标准的主要变化2)应根据锅炉型式、参数和容量等进行热膨胀设计,处理好相互间的热膨胀关系,各部分能在运行时按设计预定方向自由膨胀,受热部件的热膨胀不会产生永久变形和疲劳损坏。管道进行系统热膨胀设计时,应根据锅炉参数和使用条件补充以下要求:a)按承受热载荷的要求进行柔性分析;b)按承受循环热载荷的要求进行热胀应力范围验算。三、标准的主要变化3、增加了“强度设计”要求:1)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设计和计算应按GB/T16507.4的规定进行。对不能按GB/T16507.4通过计算确定结构尺寸的受压元件,可以采用GB/T16507.4第12章中以下方法验证其安全性:a)应力验证法;b)屈服验证法;c)爆破验证法;d)应力分析验证法。2)锅炉钢结构按GB/T22395的规定进行。3)支吊件应按JB/T6735的规定。4)人孔和手孔应按JB/T2190和JB/T2191的规定。三、标准的主要变化4、增加了“工作压力”条款:受压元件的工作压力包括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受压元件到锅炉出口最大流量时的流动阻力和受压元件到锅炉出口水柱静压力。5、增加了“安全附件和仪表”要求:锅炉的安全附件和仪表应符合GB/T16507.7的要求,并能保证锅炉安全可靠运行。6、增加了“安装和运行”要求:锅炉的安装和运行应符合GB/T16507.8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制造单位的产品操作与维护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7、增加了“节能与环保”要求。三、标准的主要变化8、修改条款:1)管、板、锻件、螺栓及非受压元件的许用应力取值原则(6.3.1-6.3.5条)。2)受压元件和非受压元件的计算温度取值原则(6.5.2.1-6.5.2.2条)。3)受压元件所承受载荷的计算原则(6.5.3条)。4)受压元件计算压力的计算原则(6.5.5条)。5)受压元件所需厚度的计算原则(6.5.6.1-6.5.6.2条)。三、标准的主要变化6)焊接接头系数:(1)焊接接头系数应按对接接头的焊缝形式及无损检测的比例确定。(2)双面焊对接接头和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对接接头:a)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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