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16煤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主讲肖知国河南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13949669259E-Mail:zhiguoxiao@126.com26.1概述6.2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6.3煤矿事故的处理6.4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主要内容36.1.1.事故特征特性6.1.2.事故的分类6.1概述我国缺油、少气、富煤,能源主要依赖煤炭,2.8个煤矿、2.4个小煤矿(2003),煤矿事故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破坏生产力,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47.35%水、核、风18.7%石油3.85%天然气70.1%煤炭2009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56.1.1事故的特征特性事故的特性•因果性、条件性、规律性一种现象是另一种现象的根据,且存在因果性,如教育不充分,管理缺陷和物质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结合,导致事故发生•偶然性、必然性、可防性一定条件下,可(不)发生,随时间进行产生的意外,有随机性,不安全因素充分集合,必然发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潜在性、再现性、预测性事故潜在于不安全的隐患中,安全工作就是发现潜在,消除隐患,不使之再现,从主体(人)和客体(物环境)下手•前兆性、爆发性和扑灭性发现预兆,及时防治或撤离,延缓突然性,消灭初期事故.什么是事故?事故是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中,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意外事件,它迫使人们有目的的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66.1.2事故的分类突然发生,出乎意料,措手不及的事故责任事故地震、海啸、飓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天灾,但可预测预报,限制在最低限度当前科学水平的限制,人们认识不足,技术条件无法达到造成自然事故技术事故意外事故(一)按事故形成的因素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人们在生产、建设过程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违反规章制度(领导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7(二)按事故伤害的对象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伤亡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非伤亡事故: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个别职工违章,设备缺陷及自然因素等原因,造成的生产中断,设备损坏事故。8(三)伤亡事故的分类分类原则:依据伤害程度、伤亡人数、伤亡事故性质等进行分类1.按照伤害程度分类1)轻伤:是指负伤后,需要休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2)重伤:是指负伤后,按国务院《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经医师诊断为重伤的伤害,根据《意见》,有下列情形的,均为重伤3)死亡9ClicktoaddText脚趾断3只以上,肌腱伤害,不能行走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不在以上范围,但医师诊断认为重伤,企业行政,基层单位研究,报有关部门审定789重伤医师诊断为残疾或可能残疾伤势严重,需要大手术要害部位灼伤烫伤非要害1/3面积严重骨折眼部受伤可能失明12345重伤情况手部伤害,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断两节,或两只各断一节,局部肌腱机能障碍,不能伸缩残疾可能6102.按照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1)轻伤:负伤职工中只有轻伤。2)重伤:负伤职工中只有重伤的事故3)死亡:一次死亡1~2人(多人事故包括轻伤、重伤)4)重大伤亡:一次死亡3~9人5)特大伤亡:一次死亡10~29人6)特别重大:一次死亡30人以上,一次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113.按照伤亡事故的性质分类1)顶板: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渣、露天滑坡、坑槽垮塌2)瓦斯: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有害气体)窒息3)机电:触电、机械故障伤人4)运输:运输工具造成的伤害,车辆撞、挤、轧、跑车、罐笼皮带溜子伤人5)火药放炮:放炮、瞎炮、火药、雷管爆炸6)水害:地质水、洪水、老空水,地面、巷道、工作面积水、淤泥、流沙伤人7)火灾:煤层自然发火、外因火灾,烟气中毒、地面火灾12(四)非伤亡事故的分类1.事故分类—分类原则:依据专业性质可分为3类1)生产事故:采掘事故、机电事故、地面铁路运输事故2)基本建设事故:井建事故、土建事故、安装事故3)灾害事故:火灾、水灾、雷电、风灾13发火影响采掘面10t的煤与瓦斯突出水灾,采区停产其它采掘面通风不良,瓦斯超限,停产23452)二级非伤亡事故全矿停工8h,采区停工3昼夜50t的煤与瓦斯突出封闭采区,影响生产水灾,全矿或者一翼停产采区通风不良瓦斯超限,停产134561)一级非伤亡事故2.非伤亡事故分级8h全矿停工2h,3d采区停工8h1采面冒顶长10m以上掘进面冒顶5m以上巷道冒顶10m以上瓦斯煤尘爆炸燃烧7892采面冒顶5m以上掘进面冒顶3m以上67巷道冒顶5m以上814全矿停工30min~2h,采区停工2~8h10t的煤与瓦斯突出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水灾,1个工作面停产采面冒顶长3m以下134563)三级非伤亡事故掘进面冒顶3m以下巷道冒顶5m以下通风不良,局扇无计划停电,瓦斯超限3%78215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6.2.16.2.2煤矿伤亡事故的调查6.2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16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政府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事故报告后,按系统逐级上报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6.2.1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特大事故(一)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1.国务院对伤亡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17•事故单位汇报企业•企业立即派人到现场组织抢救及现场勘察•24h内上报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汇报立即向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省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补报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情况职工在生产区发生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特重大事故企业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调查、处理2.煤炭工业对伤亡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18(二)煤矿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凡是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害部位及初步原因报告给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凡是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害程度、初步原因报企业主管部门,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工会。19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在报告有关部门时,要报告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3)事故后的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4)事故报告单位。20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要掌握三个要素:一是程序,就是哪类事故应该报告哪些有关部门;二是内容,就是报告给有关部门事故发生的概要情况;三是迅速,就是运用最快的办法,如电话、电传、电报等手段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216.2.2煤矿伤亡事故的调查为什么要进行事故调查?为了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后,均应组织事故调查、通过对事故的勘察、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取证、专家论证分析或模拟实验的方法,以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通过调查、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一)伤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2技术(鉴定)组管理(调查)组综合(分析)组Textinhere领导组1个123所有与事故调查有关的团体,包括职工代表和矿领导,召开一次会议,介绍事故概况和基本情况,作为事故预查会,在调查组到达煤矿之前立即召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23国务院对伤亡事故调查组组成的要求:•(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参加。24(二)事故调查组的职责调查要计划周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纪律严明、通力协作调查计划系统、连续,从勘察事故地点开始——完成调查报告具有连续性。调查前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使每个成员了解事故概况、准备资料,认清调查职责和范围、需要完成的任务和需要收集的证据。1)事故调查组成员的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5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规定●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26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2确定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预防类似事故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煤炭工业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规程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27(三)事故调查组的权利●(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28(四)事故调查组织及调查程序目的:查清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原因,吸取教训,完善制度确定引发事故的自然因素、人为因素,辨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采取合理防治措施的责任人,特别是违规行为找出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直接、间接、基本原因分析确认事故责任者,依据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提出相关的防范措施(1)(2)(3)(4)收集现场痕迹、物证,分析研究,判断事故发生的主要过程29煤矿伤亡事故的处理6.3.16.3.26.3.3非伤亡事故的报告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6.3煤矿事故的处理30调查组有专家参加,综合原因教训的基础上,提出防范措施,措施具有可行性、针对性,事故单位应认真执行、落实事故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对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将调查建议引申、细化、落实,防治同类和其它事故的发生将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报企业主管部门(1)(2)(3)6.3.1煤矿伤亡事故的处理包括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的落实、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违反事故调查与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规定行为的追究等内容1认真落实防范措施31(1)企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根据国务院1982年4月10日《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通知》规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其中的降级处分,是指降工资级别。煤矿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或企业负责人构成犯罪的,是指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32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8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定刑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33.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事故调查是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关键,为严肃事故调查,保证事故调查的真实性、可靠性,国务院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19条重申: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