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监控与通信、电气报告人:孙继平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煤矿机电组组长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委员会矿山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煤炭学会自动化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信息与自动化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煤炭工业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安全监控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河北刘官屯矿12.7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山西焦家寨矿11.5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山西瑞之源矿12.5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山西安信矿6.13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河北李家洼矿7.14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河南新丰二矿9·21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山西屯兰矿2.22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河南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湖南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事故)组长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河南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事故)组长一、概述(一)《煤矿安全规程》历史沿革1.《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1951年版2.《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1955年版3.《煤矿保安暂行规程》1961年版4.《煤矿安全试行规程》1972年版5.《煤矿安全规程》1980年版6.《煤矿安全规程》1986年版7.《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8.《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版(共5次修订:2004年、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9.《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二、本次修订情况《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规章,是煤矿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管监察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修订与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现代化煤矿建设。2013年10月11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召开了“全面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启动会”,启动了《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工作。经过2年多的修订工作,2016年2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7号令,发布了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坚持依法治安、问题导向,吸纳了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材料和装备,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体现安全发展•落实依法治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与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衔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总结事故教训、体现预防为主修订后《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第一编总则——原“总则”第二编地质保障——新增,提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至闭坑全过程的地质保障,以及地质保障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第三编井工煤矿——原“井工部分”第四编职业病危害防治——原“职业危害”第五编露天煤矿——原“露天部分”第六编应急救援——原“煤矿救护”部分扩展而来,增加了安全避险一章,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逃生要求本次规程修订,实质性修改144条,占19.2%;新增138条:地质保障11条矿井建设24条冲击地压13条露天煤矿14条职业病危害防治11条应急救援23条其他章节41条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共4编20章751条,第一编总则、第二编井工部分、第三编露天部分、第四编职业病。其中,第九章电气,共7节52条;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共3节19条。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共6编32章721条,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地质保障(新增)、第三编井工煤矿、第四编露天煤矿、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第六编应急救援(原井工部分第十章)。增加2编,减少30条,字数由11.7万变为12.0万。其中,第十章电气,共8节52条;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共4节23条。2001年版第九章电气2016年版第十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第四节井下电缆第四节输电线路及电缆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第五节照明和信号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第七节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第八节井下电池电源2001年版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2016年版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第二节安全监控第三节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第三节人员位置监测第四节通信与图像监视二、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主要建议1.口袋书。规程+执行说明。2.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低瓦斯矿井。3.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面少人作业。(1)减少井下作业人员。(2)远程监控、监视、移动通信。(3)对无人值守做出规定,新增自动化运行的主要通风机、箕斗提升机、水泵房,可不配备专职司机,但应当定时巡检。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视频监视的变电硐室可不设专人值班等规定。4.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2.22事故不是专用排瓦斯巷。5.监控、通信、监视等通信信号电缆和光缆可以盘圈(1)集肤效应、有效导电截面下降、发热。(2)散热。(3)电磁感应等。6.严禁带油的电气设备用于煤矿井下。7.严禁非防爆照明灯具、通信、监控与监视等设备用于煤矿井下(1)本质安全型及其复合型通信、监控与监视等设备技术成熟,成本低。(2)本质安全型及其复合型LED矿灯、照明灯具技术成熟,成本低。8.煤矿井下严禁使用铝芯电缆。(1)压蠕变性。(2)拉伸。(3)抗疲劳。(4)熔点。(5)导电性。(6)铝电弧温度高于铜,隔爆面宽度及间隙。(7)本安防爆。9.除掘进外,减少局部通风机使用。10.局部通风机的欠压保护和失压保护应有延时,(1)电气火灾及设备损坏。(2)停风瓦斯积聚,瓦斯爆炸。11.矿灯应采用本质安全型和LED冷光源(1)LED节能。(2)安全。(3)寿命长。(4)抗振动等。12.淘汰过滤式自救器。13.反对救生舱,提出自救器接力逃生方法和避难硐室建设方法。三、反对救生舱,提出避险原则和自救器接力法(一)紧急避险原则1.智利圣何塞铜矿33名矿工生还是避难硐室,而不是救生舱2010年8月5日智利圣何塞铜矿发生严重塌方事故,33名矿工被困井下700m深处。被困矿工在井下避难硐室等待救援。8月22日第1个救援钻孔打通,10月13日33名被困矿工全部获救。33名矿工生还,井下避难硐室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特别在第1个救援钻孔打通前的17天里,矿工的基本生存条件全部由避难硐室提供这再次说明建设避难硐室的必要性,但不是救生舱。2.美国梅西公司事故矿有救生舱,但29人死亡2010年4月6日,美国梅西能源公司一煤矿发生爆炸事故,29人死亡。该事故煤矿井下有救生舱。迄今为止,在煤矿事故中,未见有遇险人员通过救生舱成功避险的案例。3.煤矿井下紧急避险原则笔者作为国务院煤矿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参加了10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经现场勘察、查阅资料、逃生人员笔录、救护报告、尸检报告分析等,笔者认为,自救器是最重要、最有效、最经济的紧急避险装备。遇险人员尽快安全撤至地面,是最安全、最有效的方法,即地面最安全。一般事故早期影响范围较小,但事故的进一步发展与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会波及整个矿井、救生舱和避难硐室。强大的爆炸冲击波会使救生舱倾倒和变形。水灾淹井后,较大的水压会灌满救生舱。因此,遇险人员要抓紧时间逃离危险区域,安全到达地面,地面最安全。进入救生舱和避难硐室躲避,是逃生通道被堵等无法安全撤至地面时的无奈选择,绝不是首选紧急避险方案。案例一、2007年12月5日23时7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18人受伤。经调查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40m掘采面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40m掘采面违章放炮产生火焰,引爆瓦斯,煤尘参与爆炸。瓦斯爆炸后,某作业队24人及时撤至地面,全部生还。案例二、2008年6月13日9时50分,山西省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12人受伤。经调查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号火工品存放点存放的炸药自燃,引起雷管和炸药爆炸。1号火工品存放点爆炸产生的高压高温气体及爆炸生成物引起2号火工品存放点的火工品燃烧爆炸。据一位逃生人员回忆,事故当班,1号火工品存放点附近有他们5人作业;发现1号火工品存放点冒烟起火后,班长让大家趴下用随身携带的毛巾捂住口鼻;由于大火烤的受不了,该逃生人员冲出火海,迅速升井,虽被烧伤,但幸免遇难。其他4位遇险人员,因1号火工品存放点炸药爆炸,全部遇难。案例三、2012年北京7.21暴雨,《啊啊熊》编辑部主任丁志健的途胜SUV车被困广渠门立交桥。晚7:30给妻子电话,晚8:00再次给妻子电话,晚10:20将车拖出。因此,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的原则是:地面最安全,遇险人员应尽快安全撤至地面。当巷道被顶板冒落物等堵塞,遇险人员无法安全撤至地面时,应进入避难硐室躲避,等待救援。同时,用于煤矿井下的紧急避险装置和方法应满足不影响矿井通风、没有引爆瓦斯等隐患、经济实用、利于安全生产等要求。(二)自救器接力紧急避险方法自救器是最重要、最有效、最经济的紧急避险装备,在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瓦斯与煤尘爆炸、煤尘爆炸、炸药爆炸、矿井火灾、炸药燃烧和瓦斯突出等事故紧急避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被事故遇险逃生人员用事实所证明。自救器有过滤式自救器和隔离式自救器。佩戴过滤式自救器,人员呼吸所需的氧气仍是外界空气中的氧气。过滤式自救器可用于氧气浓度不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高于1.5%的灾区环境。瓦斯爆炸后,灾区环境中的氧气浓度一般小于18%,当煤尘参与爆炸后一氧化碳浓度有时会超过1.5%。笔者参加的一些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一些遇难矿工戴着过滤式自救器死亡。因此,入井人员应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这是因为佩戴隔离式自救器的人员,所呼吸的氧气由自救器本身供给,与外界空气成分无关。隔离式自救器有压缩氧自救器和化学氧自救器。据参考文献[魏乐平、警惕自救器的自燃事故、当代矿工、2010(10)]介绍,化学氧自救器发生过多起自燃事故。因此,笔者建议选用压缩氧自救器。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从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步行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撤离路线上每隔一定距离(根据自救器防护时间确定)设置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内设置压缩氧自救器,供遇险人员更换,保证遇险人员能安全撤至地面。避难硐室设置的压缩氧自救器数量,应能满足途经这里的所有遇险人员更换自救器的需要。(三)避难硐室建设避难硐室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能满足遇险人员安全撤至地面,当逃生通道被堵无法撤至地面时安全避险的需求。避难硐室建设应遵循经济适用、无事故隐患的原则。但在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中,存在着指导思想不正确、系统设计不合理、选用技术不适用等问题。从而造成系统建设成本高、不适用等问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带来了高压容器伤人、蓄电池爆炸和析出易燃易爆气体等新的事故隐患。(1)没有按“地面最安全,先逃生后避险”的原则设计和建设;(2)不注重逃生通道建设;(3)避难硐室设置间距不能满足自救器接力逃生需要;(4)煤岩温度较低的硐室,不采用自然降温,而是先在硐室与煤(岩)间设置隔热材料,再在避难硐室内设置降温系统;(5)避难硐室内设置大量高压容器,增加了新的事故隐患;(6)用于压风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设置在井下;(7)避难硐室内设置大量蓄电池,会发生蓄电池爆炸和析出易燃易爆气体等。1.避难硐室布置为便于避险人员快速进入避难硐室,并相互备用,在一定的区域内分布设置多个(≥2)中小型避难硐室,要优于设置1个大型避难硐室。若在一定的区域内,只设置1个大型避难硐室,由于出入通道的限制,遇险人员不能快速进入室内避险。当爆炸冲击波造成该避难硐室损坏时,该区域的遇险人员将没有可用的紧急避险设施。若在一定的区域内,分布设置多个中小型避难硐室,除便于遇险人员快速进入室内紧急避险外,也具有相互备用的作用。分布设置多个中小型避难硐室,当其中部分避难硐室由于爆炸冲击波造成损坏时,避险人员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