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焊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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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2011年11月14日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内容:副斜井耙装机烧焊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15时至20时现井下瓦斯浓度%,可以进行电焊、气割维修作业,并执行如下安全技术措施:1、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严格按烧焊操作规程正规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并指定专人负责在场检查和监督。2、烧焊地点周围20m的范围内,应无可燃性材料堆放,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且在工作地点配备两台灭火器、有防火砂、防火铁锨。3、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4、烧焊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现场盯班。电焊、气焊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5、电焊、气焊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灭绝火种,并应留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7、电焊机接、拆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并持证上岗。8、烧焊现场必须有跟班领导、安检员、瓦检员、电工在现场,只有在烧焊结束后,再仔细检查、观测一个小时,由跟班领导、安检员确认安全后方可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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