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家“会诊”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9号)精神,集中整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矿冒险组织生产,推动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淘汰退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决定开展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家“会诊”,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以“10项主要会诊内容”和“查处10种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集中开展安全“会诊”。集中整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淘汰退出,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二、组织领导成立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会诊”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长:李建民丁雄军副组长:陈富庆商宜张全毅赵九利成员:石坚胜赵湘强熊晓龙江国兴蒲海帆张红星刘长华蔡龙春姜周林谢志昌-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贵州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负责对全省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进行协调调度、总结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乞朝欣联系电话:0851-86891110,邮箱:634882659@qq.com)。三、“会诊”对象(一)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二)停产停建恢复生产建设的突出矿井。(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情形,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未进行鉴定、鉴定未完成或鉴定为非突出矿井的其他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四、时间安排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的统一安排,本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自2018年10月下旬启动,至2019年6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煤矿企业自行开展安全“会诊”、自查自改。按照《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8〕8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第二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组织专家开展现场“会诊”。按照本《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第三阶段:2019年4月至5月,由各煤监分局牵头,对专家“会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贵州煤矿安监局对安全“会诊”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五、“会诊”主要内容-3-(一)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是否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对开采范围内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煤层是否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或鉴定。(二)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是否有防突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是否符合规定并严格落实;煤层的开采顺序、开拓布局、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和采掘接替等是否有利于区域防突措施的实施。正常生产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可采期是否符合要求。(三)安全投入是否能够保障防突工作需要。是否建立防突机构、防突队伍,并配备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是否建立健全防突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突知识培训,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作业人员是否具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的知识和能力。(四)是否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采半径等参数,是否试验确定突出敏感指标及其临界值,是否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并及时更新,是否进行瓦斯地质预测预报。(五)是否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是否编制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是否开展开采保护层可行性论证,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危险区,必须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或者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和临近层的卸压瓦斯;矿井的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是否按比例协调配置。(六)是否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并正常运行,抽采是否达标,运行泵的装机能力是否不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4-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备用泵的能力是否不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七)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采(盘)区划分是否合理,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盘)区是否有专用回风巷。(八)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具备并能实现故障闭锁、甲烷电闭锁、风电闭锁等功能,是否具备断电、馈电状态监测和报警等功能;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调校、测试、闭锁功能试验,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要求。(九)防突措施的现场施工管理是否到位,对打钻、封孔、瓦斯抽采、计量和防突效果验证、效果检验等防突措施落实的监督检验是否可靠有效。(十)是否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召开防突工作例会;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是否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出矿井“40个必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检查。六、专家“会诊”方式专家“会诊”工作由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牵头组织,抽调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与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州)、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人员,以及选聘的专家共同组成突出矿井安全“会诊”检查组,对辖区内应当“会诊”的煤矿逐矿进行现场“会诊”,形成“会诊”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明确煤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否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灾害,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七、工作要求-5-(一)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送的突出矿井名单,全省纳入“会诊”的煤矿共260处煤矿,其中:林东煤监分局辖区16处,水城煤监分局辖区111处,遵义煤监分局辖区29处,盘江煤监分局辖区21处,毕节煤监分局辖区83处。共分13个“会诊”小组,其中:林东、遵义、盘江煤监分局辖区各1个组,水城煤监分局辖区6个组,毕节煤监分局辖区4个组。(二)制定工作方案。各“会诊”工作小组,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原则上,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以“一矿(一井)一个采区”为基数检查不少于2天,每增加一个采区,检查时间增加1天。(三)突出重点。各“会诊”工作小组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时间服从质量,突出工作重点。首先安排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或未评级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会诊”。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要比照“会诊”内容严格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有关防突规定组织施工。停产停工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恢复生产、建设前应比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会诊”。(四)严格执法。要坚持“会诊”与执法同步进行,发现煤矿存在“10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五)用好“会诊”成果。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州)、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会诊”工作情况,分析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对存在瓦斯突出重大风险的矿井,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监察范围,加大-6-执法检查频次。对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及时开展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并进行曝光。“会诊”工作结束后,对于无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的煤矿列出名单并提交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煤矿,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六)定期总结报告。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在每月5号前,向省局安全监察处报告上月“会诊”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会诊”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对工作走过场、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和小组将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于2019年4月15日前形成“会诊”书面报告,包括无防治能力的煤矿名单、提交地方政府关闭煤矿名单等报送贵州煤矿安监局。(七)严守纪律。参加“会诊”检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在职监管监察人员不得领取专家劳务费。要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近期,国家煤矿安监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的通知》(安委办[2018]26号)要求,印发了《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34号),将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届时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配合,全力做好安全“体检”工作。请有关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此件转发至有关产煤县-7-(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煤矿企业。附件:1.贵州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检查组分组情况表2.贵州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工作情况表3.贵州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专家情况表4.贵州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矿井基本情况表5.贵州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名单6.贵州省突出矿井“会诊报告”(提纲)7.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9号)(略:已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公开)-8-附件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检查组分组情况表组别基本情况分配会诊矿井名单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专业第一组陈先亮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副调研员采矿水城分局牵头。负责会诊盘州市19处煤矿,详见附件5。市局人员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县局人员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卞勇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副主任科员采矿刘贞堂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专家)教授安全工程徐茂贵州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高工通风安全联络员:卞勇15117469372第二组江国兴贵州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采矿事故调查处牵头,执法监督处配合。负责会诊盘州市19处煤矿,详见附件5。毕刚贵州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采矿王毓伦贵州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副调研员矿机罗冬祥贵州煤监局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采矿市局人员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县局人员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9-敖晋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主任矿机杨胜强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专家)教授安全工程赵训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专家)高工通风安全联络员:王毓伦13809470202第三组熊晓龙贵州煤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采矿科技装备处牵头,安全监察处、统计中心配合。负责会诊盘州市18处煤矿,详见附件5。黄圣旭贵州煤监局安全监察处调研员采矿邬开权贵州煤监局统计中心副主任采矿李纲贵州煤监局科技装备处主任矿机市局人员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县局人员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刘小伍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副主任科员机电杨永良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专家)教授安全工程马曙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防突副总/高工联络员:李纲13985147336第四组高景波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监察专员矿机水城分局牵头。负责会诊六枝特区、钟山区、水城县共19处煤矿,详见附件5。市局人员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县局人员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李刚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主任通风安全-10-刘志伟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副研究员瓦斯防治宣加文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专家)高工/水城分中心主任通风安全联络员:李刚13885803662第五组刘长华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局长水城分局牵头。共会诊水城县、钟山区共18处煤矿,详见附件5。市局人员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县局人员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人钟吉华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主任采矿龙伍见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教授级高工瓦斯防治韩承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副研究员瓦斯防治联络员:钟吉华13312398388第六组严邦国贵州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副处长通风安全安全监察处牵头。负责会诊水城县、钟山区共18处煤矿,详见附件5。滕杰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副局长采矿刘志海贵州煤监局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地质张劲贵州煤监局财务处处副处长会计-11-乞朝欣贵州煤监局安全监察处主任科员采矿市局人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