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与规范储量管理的通知长治公司所属各矿:储量管理工作是地测防治水专业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公司所属矿井储量工作滞后严重。为了加强各矿储量工作管理,使各矿储量工作满足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长治公司地质防治水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借鉴、研究、讨论后,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其他规定要求,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中储量专业要求的12种台账(见附件)格式进行了统一设置,现下发各矿,望各矿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各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储量工作,并进行跟踪管理。2、必须建立完善12中储量台账及储量计算图、损失量图。12中储量台账中,表3、表6、表8为A3纸大小,其余各表均为A4纸大小;储量计算图、损失量图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绘制。3、各矿每月5日前需向长治公司地质防治水中心上报表1、表2、表3,每季度需上报表9,每年需上报表4、表8。其他报表各矿自行管理,长治公司地质防治水中心将在每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中对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4、各矿接到通知后首次报送时(即11月5日前),将年、季、月所需报表统一上报长治公司地质防治水中心,以后按照第3条要求进行上报。5、各矿必须认真如实的填报各项数据,并及时上报,地质防治水中心将根据台账上报及填报质量进行考核。6、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地质防治水中心,地质防治水中心将安排专人提供帮助、指导。联系电话:3159872、3159871特此通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地质防治水中心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