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号:XZMK-2007-Z应急预案版本号: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应急预案名称:协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颁布日期:2007年12月18日主要负责人签字:2协庄煤矿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的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各专业、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协庄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原则: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矿领导的指挥下,由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启动《预案》,对矿井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1.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应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般事故,危害可能发展、后果可能扩大,或者发生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底压、矿井停电、运输等重大、重特大事故时,由矿主要负责人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1.3.1矿井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1.3.2非煤厂网点、天元公司、百川纸业、光明热电。1.4应急预案体系为加强矿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矿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矿长任总指挥,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救护大队长任副总指挥,矿其他班子成员、救护中队、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办、机电运营部、技术部、地测科、经营部、卫生科、公安科、党群部、工会、办公室、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总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电话:34113、34351、事故现场直通电话9)。指挥部下设9个组。《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由总指挥批准。31.5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矿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各专业、有关单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在指挥部下达启动预案后,要全力以赴。(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2矿井危险性分析2.1概况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位于新泰市小协镇,东距新泰市13km。地理坐标:东经117°3′03″~117°41′15″,北纬35°53′45″~35°56′58″。行政区划归新泰市管辖。共有从业人员5176人,国有企业省属单位,主要产品:气煤、肥煤、混煤、洗精煤,原煤年产量200万吨。主要可采煤层有二、三、四、六、十一、十三、十五层六个可采煤层。矿区内有非煤各厂网点,天元公司(机械维修)及其他支护材料加工等,另有百川纸业、光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瓦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起重机械机车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原煤运输系统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地面矸石山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煤尘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4明热电厂。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2.1矿井存在瓦斯爆炸的危险瓦斯爆炸的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必须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混合气体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2%;三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但在个别煤层(十一层)、局部区域存在高瓦斯区,地质构造复杂区和新揭露煤层时瓦斯有可能异常涌出,老巷、采空区均有可能积聚大量瓦斯,达到瓦斯爆炸浓度;井下多数地点存在足够的适合瓦斯爆炸的氧气;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井下火灾等高温热源有可能出现。十一层工作面开采时,回风巷都安设抽出式风机用以抽排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抽出式风机一停瓦斯浓度就上升到2%以上。因此,矿井存在着瓦斯爆炸危险。2.2.2矿井有煤尘爆炸危险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二层:煤尘爆炸指数为42.82%,属二类自燃。四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9.41%,属二类自燃。六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8.88%,属二类自燃。十一层:煤尘爆炸指数为44.70%,属二类自燃。十三层:煤尘爆炸指数为45.78%,属二类自燃。十五层:煤尘爆炸指数为45.65%,属二类自燃。挥发份小于10%时基本上属于无爆炸危险性煤尘;在10%~15%之间属于弱爆炸危险性,大于15%属于有爆炸危险性煤尘。矿井采掘作业和运输环节中,可产生大量煤尘;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井下火灾等高温热源有可能出现。建企以来,1968年华丰矿曾发生过“10.24”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对矿井造成了巨大损失。潘西矿1969年4月4日,二号井东翼发生一起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15人死亡。原张庄矿1996年1月26日,采煤公司掘进工区在71510东平巷迎头施工,放炮产生煤尘、残爆产生火源,引起煤尘爆炸,造成5人死亡。汶南矿2001年12月27日,11310东断层切眼发生一次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因此,矿井存在着煤尘爆炸危险。2.2.3存在矿井火灾的危险内因火源:矿井所开采煤层均具有自然发火倾向,自然发火期为6个月,主要发火煤层是二、四、六、十一、十三、十五层煤,历史上没有发生过自燃发火;煤层自然发火期为3-6个月。均存在内因火灾(自燃发火)可能性。5外因火源:由于井下存在大量的木材、油料、绵纱、煤炭以及瓦斯等可燃物,并且有可能出现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等高温热源,所以也存在发生外因火灾的可能性。2.2.4矿井水害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协庄矿井是一个已开采40余年的老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属受水威胁严重的重大危险源:(1)老空积水水害。矿井开采多为下山开采,盲巷和采空区积水点多,加之地质条件复杂,积水区对采掘工作面及矿井有直接的威胁。(2)矿井后组煤开采受徐、奥灰水害。主要分布十一、十三、十五层,水压高,水量大,疏降效果不理想,易造成底板突水,对采掘工作面、矿井生产有一定的威胁。31112西面曾因水大而停采。(3)地表水泄露。矿井西翼四采露头斑裂区,东翼二、四、十一层煤露头区,位于雨季小汶河淹没范围之内,若发生地表水泄漏事故,将通过-50水平老空区、采区上山泻入-50水平、-300水平二四层、十一层东大巷,轻者造成矿井涌水量增大,增加矿井的排水费用,严重者进入下部水平,冲毁巷道、工作面,造成矿井停产,人员伤亡,甚至淹井等重大事故。(4)周边小煤矿越界开采。刘官庄煤矿、双高煤矿、韩庄煤矿、小协煤矿、碗窑头煤矿、光明煤矿、高作煤矿八个小煤矿均与我矿采透过。若地方煤矿发生突水淹井,溃入我矿,轻者造成矿井涌水量增大,增加矿井的排水费用,严重者进入下部水平,冲毁巷道、工作面,造成矿井停产,人员伤亡,甚至淹井等重大事故。2.2.5矿井地质构造复杂,存在顶板事故的危险矿井开采,冒顶、片帮事故很难杜绝,特别是深部开采,矿压显现日趋严重,目前虽然采取了先进的支护手段,仍然难以杜绝顶板事故。2.2.6矿井有冲击底压倾向矿井冲击地压显现及冲击倾向性鉴定结论,表明-850水平开采已不同程度受到冲击地压威胁,有造成顶板大面积垮落的危险,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2.2.7矿井停电事故矿井有总停电事故的危险,矿井虽然双回路供电,但是遇有特殊情况或暴雨天气,有可能造矿井全部停电的危险。除造成矿井停产外,影响矿井通风、排水,矿井淹井、瓦斯积聚等危险。62.2.8矿井存在机电、运输事故危险矿井开采深,战线长,机电、提升、运输设备多,环节复杂,存在触电、机械损伤、设备损坏、跑车等事故的可能性。2.2.9井下炸药库爆炸性存在地点:-300、-550、-850炸药库,爆炸原因:1、库房内照明设备失爆,产生火花,2、库管人员违章操作,3、携带矿灯进入库房。2.2.10矸石山存在着崩坍、滑坡、爆炸等危险矿井有矿里、西矸石山、副立井三座矸石山,矸石山长期堆积,采挖、自燃等可能发生崩坍、滑坡、爆炸等事故。2.2.11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主要事故: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噪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尘瓦斯爆炸及其他伤害。2.2.12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场所存在危险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会造成人员、设备及建筑物严重损伤,甚至会造成人员严重烧伤甚至死亡。2.2.13存在着锅炉事故的危险电厂锅炉发生故障,有发生爆炸的危险。2.2.14机械设备起重吊装事故行车起吊重物有发生事故的危险。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办、机电运营部、技术部、地测科、经营部、卫生科、公安科、党群部、工会、办公室、医院、巷修工区、通防工区、运搬工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人员由上述单位所由人员组成,组成九个组:1、现场处置组200人,2、抢险救灾组500人,3、技术专家组30人,4、物资供应组200人,5、警戒保卫组60人,6、医疗救护组40人,7、事故调查组20人,8、情况通报组10人,9、善后处理组30人。根据事故情况事故大小、需用人员情况,由总指挥调动抢救人员。7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处置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情况通报组善后处理组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指挥机构指挥部设在调度室,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救护大队长,3.2.2指挥机构职责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社会支援;负责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启动救援预案。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并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分工救灾各项工作的安排。抢救小组职责(1)现场处置组。设在现场救护基地,救护大队现场指挥员任组长,主要负责指挥处置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2)抢险救灾组。由生产副矿长任组长,矿山救护队、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技术专家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防办、技术部、机电部、地测科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4)物资供应组。由经营副矿长任组长,供应分部负责人、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机电8部分管设备的负责人等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车辆、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5)警戒保卫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保卫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6)医疗救护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7)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处长任组长,安监处长组织有关部门配合集团公司安监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分析。(8)情况通报组。由调度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