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7月11日)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6月份,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急转直下、陡然严峻。省政府安委会今天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及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我省煤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截止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11起事故,死亡22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但死亡人数增加了9人,上升了69.2%。事故起数居全国第一、死亡人数居全国第二。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事故性质严重:3月14日,晋中市介休义棠煤业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3月15日,阳泉市平定县东升阳胜煤业发生瓦斯燃烧事故,致3人遇2难。这两起事故都发生在两会闭幕期间。6月份共发生4起事故,死亡10人。特别是6月19日,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6人。这些事故都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7月7日,同煤集团永定庄煤业井下发生中毒事故,2人死亡、13人中毒。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党上下如火如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以上几起较大事故均发生在关键时期、敏感时段,损失惨重、影响极坏。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事故都十分侥幸,都是险些造成惊天动地的大事故,回想起来的确令人后怕、脊背发凉。可以说,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已经到了十分严峻、刻不容缓的程度,已经到了火烧眉毛、十万火急的地步。因此,必须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必须立刻警醒起来、重视起来、行动起来,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事故频发的势头,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频繁发生,坚决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二、要认真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原因,清醒地看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分析今年以来的事故大致有以下特点:一是顶板、瓦斯事故多发11起事故中,顶板事故4起死亡9人,分别占总3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6.4%、40.9%;瓦斯事故3起死亡8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3%、36.4%。二是个别地市事故多发11起事故中,阳泉市发生3起事故死亡6人,其中1起较大事故;晋中市发生2起事故死亡4人,其中1起较大事故;忻州市发生1起死亡6人的较大事故。三是重大涉险事故多发“3·14”介休义棠煤业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影响范围300多米;“3·15”平定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18人涉险;“6·3”平定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5人涉险;“6·3”山西保利平山煤业CO异常涌出,造成11人中毒;“7·7”同煤永定庄煤业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3人受伤。四是同一企业事故多发介休义棠煤业在3月14日发生义棠煤业瓦斯爆炸事故后,在6月27日又发生了义棠青云煤业透水事故。平定东升阳胜煤业于3月15日发生瓦斯燃烧事故4后,在6月3日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五是迟报瞒报事故多发11起事故中,有5起事故涉及迟报、瞒报,占事故起数的45.5%。特别是义棠煤业发生事故后不但不及时上报,而且还故意隐瞒,并且破坏了事故现场,可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分析今年以来全省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结合我们日常监察情况,暴露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安全法治意识淡薄个别煤矿企业长期超层越界开采,部分煤矿企业依然存在隐蔽采场、超能力生产、采掘工程外包,事故迟报瞒报等严重违法现象。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煤矿企业岗位职责不明、安全管理制度不细,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别是在各项责任制的落实上存在上大下小、上重下轻的“倒三角”现象和“中梗阻”现象,致使各项安全规定在层层落实中落空。三是重大灾害治理滞后瓦斯抽采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效果评价不科学、抽采不达标;防治水管理薄弱,“三缺”5形象严重,缺专业管理人员、缺专业技术人员、缺专业施工人员;顶板管理滑坡,支护设计不科学、施工质量不可靠等问题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四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特别是关键人员在关键时候起不到关键作用。部分煤矿以矿长为首的管理团队的思想、意识和能力不能胜任现代化矿井管理的需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素质技能不能适应复杂条件开采需要;以班组长为首的一线作业团队学历低、安全意识差、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能满足基本安全需要。五是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普遍存在着人员管理混乱、现场秩序混乱、劳动组织混乱、安全生产标准化流于形式等问题。特别是在工作环境和生产过程的变化环节、关键时刻,管理人员没有盯在现场、没有靠前指挥,生产安全风险源、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预判和有效治理,安全防线失守。六是采掘接续紧张个别煤矿资源状况较差,开采强度较大,造成开采规划不合理、不科学,问题集中突出;有些高瓦斯矿井为了多出煤、快出煤、早出煤,预留瓦斯抽采时间不足,导致“四量不平衡”,采掘接续紧张。七是资源整合矿井问题突出6一方面是一些主体企业对整合矿井未实现“三真”管理,监督管理责任失守;二方面是煤矿存在假托管、违法分包转包问题,安全管理混乱;三方面是煤矿地质资料不全、开采情况不明、隐蔽致灾因素不清,安全风险陡增。八是老矿井安全风险急剧增加。生产系统复杂、战线长、作业点多,采场变化频繁,造成井下同时作业人员多,安全管理难度大;特别是老矿井延伸到深部开采,矿压、水压加大,风险防控难度日趋加大等问题严重。三、要坚决采取断然措施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针对上述问题,山西煤监局研究决定采取断然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察、集中监察,明察暗访,对“八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1.对责任落实不力企业进行严查重处特别是针对重大隐患不整改、发生险情不报告、重大灾害不治理等重大问题依法从严从重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2.对事故性质严重企业进行严查重处特别是针对由于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7隐患仍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以及事故性质恶劣的典型事故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3.对煤矿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查重处特别是对负有重大事故责任的人员要实行行业禁入和职业禁入;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要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按上限处罚。4.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企业进行严查重处迟报谎报瞒报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如果该受惩罚的没有受到惩罚、该受教育的没有受到教育,其反面示范效用巨大,必须对此类行为严查重处,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5.对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企业进行严查重处开展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监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考试,对不符合要求人员责令退出管理岗位,对培训造假、流于形式的通报批评,严肃追责。6.对“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进行严查重处“五假”是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五超”是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三瞒”是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是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8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断然采取停产整顿措施,严处重罚。7.对主体企业未实现“三真”管理的进行严查重处开展联合执法,会同相关部门对主体企业“三真”情况开展专项大检查,严厉打击煤矿企业存在的假整合、假托管、假承包、层层转包分包等行为,断然采取停产整顿、责令清退等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队伍统一管理。8.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对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行为,一律上限处罚,坚决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由于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导致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要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总之,在责任追究上,是该打棍子的打棍子,该罚票子的罚票子,该摘帽子的摘帽子,该戴铐子的戴铐子,决不心慈手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个环节,迅速扭转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创造安全环境。谢谢大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