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负直接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每月组织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处罚和教育。27.经常深入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公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表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好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工程的评比工作。严格督促探放水作业人员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进行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部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机电部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探放水施工人员是否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总工程师和生产矿长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部署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3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量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通防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规定,执行技术管理规范和3.协助通防副总工程师开展地表水体,绛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4.协助通防副总工程师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通防副总工程师汇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协助通防副总工程师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绘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防治水的有效办法。410.负责提供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各种所需的防治水资料。11.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探水班(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放水班(队长)在通防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2.组织全体职工建立健全业务保安和岗位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开展反“三违”活动。3.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4.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探放水人员素质,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5.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管理和保养,确保探放水正常。6.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探放水人员素质,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7.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探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通防科长和探水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水班技术工作。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4.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5.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5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班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积极完成当班规定的探水任务。及时提出探水作业的合理化建议,确保探水工作安全作业。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芯记录工作。3.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完成探水班(队长)分配的作业任务。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安全生产联系制度1.地测部门、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安监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2.其它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部门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2.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2.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2.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2.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2.5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2.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由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62.7凡没有委托书或委托书时间没有按本规定要求的,地测部门有权滞后提供地测资料。3.地测部门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3.1地测部门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3.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检校。3.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部门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3.5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4.地测部门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关于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5.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6.本制度由总工程师、地测部门监督执行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制定防治水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制度:1.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7成员:副总、各科室管理人员、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部门,由地测部门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治水隐患日常排查、资料档案管理。2.具体要求2.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2.2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2.3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2.4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5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6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2.7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采掘队伍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2.8地测部门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82.9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10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1500元处罚。2.10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季度防治水工作开展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给予领导小组成员适当奖励。防治水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