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运输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1.运输巷道与硐室(1)满足运输设备安装、运行的空间要求;(2)满足运输设备检修的空间要求;(3)满足人员操作、行走的安全要求。2.运输线路(1)轨道线路轨型、轨道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保证列车能按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运行。3.运输设备(1)在用设备完好率符合要求;(2)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3)安装符合设计要求。4.运输设施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安装规范,正常使用。5.运输管理(1)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6.岗位规范(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7.文明生产(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2)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图牌板内容齐全、清晰准确。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2.未配备负责运输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三、评分方法1.按表9-1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分值单元项(由共用1个分值的1个或若干个小项组成)分数扣完为止。2.在考核评分中,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CBA100100…………………………………(1)式中: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3.本部分未涉及到的设备、工艺,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标准并执行。表9-1煤矿运输标准化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专家解读一、巷道硐室(8分)巷道车场1.巷道支护完整,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车场、车房、巷道曲线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8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1.支护无变形、涨裂、冒落。巷道的宽度、高度、坡度、与车辆两侧最突出部分的距离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或《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2.现场一般检查1~3条运输巷道,检查巷道断面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3.现场或设计一处不符合要求。一处是指检查巷道断面的一个点,一处的净宽度或净高度有一项不符合要求4.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2条:“在双轨运输巷中,两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采用单轨吊车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8m。”符合GB50416-2007《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5.现场检查主要斜井、运输大巷或采区上下山、采区顺槽等巷道,检查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6.一处是指车场、车房、硐室、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的一个地点硐室车房斜巷信号硐室、躲避硐、运输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充电硐室、错车硐室、车辆检修硐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8条第(四)项:“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符合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GB50416-2007《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2.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1条:“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符合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5.3.1“躲避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斜井兼作提升和人行通道时,在人行道一侧必须设躲避硐。躲避硐的间距不得大于40m。②当在规定的间距附近有可以利用的硐室或巷道符合躲避硐尺寸时,可不另设躲避硐。③采用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起坡点附近低道侧应设躲避硐。”等有关要求。3.现场抽查上述地点,检查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4.一处是指上述的一个地点,现场或设计一处不符合要求装卸载站车辆装载站、卸载站和转载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2条;“在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用轨道运输的巷道: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符合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2.现场检查上述地点,检查有关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等资料。3.一处是指一个地点,现场或设计一处不符合要求二、运输线路(32分)轨道(道路)系统1.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主要水平运输大巷、车场、主要运输石门、采区主要上下山、地面运输系统轨道线路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其他线路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18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单项扣至10分为止1.轨道对机车和矿车起着承重、限制其运行方向、使其运行平稳和减小纵向冲击波等作用,在列车重复荷载的作用下,以及井下环境条件的影响下,将产生磨耗、腐蚀、腐朽、疲劳伤损和残余变形,同时还会发生轨距、水平、方向、高低等几何形位的变化。这些变化积累起来,将加剧冲击振动,严重的甚至会引发脱轨、颠覆事故。为使钢轨更好地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力,保证必要的强度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只有不低于30kg/m的钢轨才能适应7t机车、3t矿车和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对其承载、冲击和稳定运行的要求,否则对于钢轨和车辆都会加快损坏,甚至造成运输事故。因此,矿井主要水平运输大巷、车场、主要运输石门、采区主要上下山、地面运输系统等应采用30kg/m的钢轨;若矿井采区顺槽长度较长,支架单件重量大,矿井装备水平较高,采区顺槽轨道系统可以采用30kg/m的钢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0条;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2.设定了18kg/m轨型的下线要求,即最低标准,15kg/m及以下的钢轨不再允许在煤矿井下使用。3.现场检查1~3条运输巷道的轨型、运输设备型号等情况,同时检查轨道线路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液压支架重量等情况;4.一处指一条巷道内的轨型不符合要求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达到以下要求: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2mm;⑵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5mm;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5mm;⑷轨缝不大于5mm;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⑹轨枕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⑻曲线段设置轨距拉杆查现场。抽查1~3条巷道,接头平整度、轨距、水平不符合要求1处扣0.5分,其他1处不合格扣0.2分,单项扣至10分为止1.主要运输线路包括地面矸石山轨道线路。2.现场分类检查1~3条巷道或地点,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每个小项检查不少于10个点。3.一处是指一个点不符合要求3.其他轨道线路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质量应达到以下要求: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2mm;⑵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6mm;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8mm;⑷轨缝不大于5mm;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⑹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查现场。抽查1~3条巷道,接头平整度、轨距、水平不符合要求1处扣0.3分,其他1处不合格扣0.1分,单项扣至7分为止1.其它轨道线路:指主要运输线路以外的轨道线路,包括掘进工作面的轨道线路。2.杂拌道--是指在同一条线路内,铺设长度小于50m不同轨型的钢轨。3.现场分类检查1~3条巷道,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检查不少于10个点。4.一处是指一个点不符合要求4.异型轨道线路、齿轨线路质量符合设计及说明书要求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单项扣至5分为止1.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煤矿企业制定的异型轨道线路有关规定检查。2.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检查不少于10点。3.一处是指一条巷道的线路5.单轨吊车线路达到以下要求:⑴下轨面接头间隙直线段不大于3mm;⑵接头高低和左右允许偏差分别为2mm和1mm;⑶接头摆角垂直不大于7°,水平不大于3°;⑷水平弯轨曲率半径不小于4m,垂直弯轨曲率半径不小于l0m;⑸起始端、终止端设置轨端阻车器查现场。轨端阻车器不符合要求扣3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单项扣至5分为止1.符合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第13.3.3条:“单轨吊车吊轨应符合下列规定:l吊轨起始端、终止端应设置阻车机构。2单轨吊车吊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轨每段长度不得大于3m。2)水平弯轨曲率半径不得小于4m,每节弧长不得大于2m,弧长超过l.6m时,应在其中点设一吊耳。3)垂直弯轨曲率半径不得小于lOm,每节弧长不得大于3m,弧长超过1.6m的凸轨,应在其中点设一吊耳。4)当采用I140型轨道时,其垂直弯轨的弧长不得大于2m。3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型号吊轨,吊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3mm,高低和左右允许偏差分别为2mm和1mm,接头摆角垂直不得大于7°,水平不得大于3°。5单轨吊吊轨悬挂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8.1.2条的规定。对每个悬挂点应做不小于90kN预定集中荷载试验”。2.单轨吊轨道每个吊点使用的锚杆或锚索应不少于2根;吊轨直线段目视直顺,无明显折点,用10m的弦量不超过20mm;弯道接头采用法兰连接形式,曲线圆顺;在斜坡(15°以上)处每隔9~30m在吊轨两侧安装一组横拉装置。3.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检查不少于10点。4.一处是指一条巷道的单轨吊线路6.无轨胶轮车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铺钢板等方式硬化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单项扣至5分为止1.主要运输道路符合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第13.4.4条:“无轨胶轮车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井下运输巷道底板不应有底臌现象,路面应平整、硬化;硬化路面的厚度不宜小于1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2.采用铺设钢板、混凝土预制块等方式的路面应平整稳固;一般运输道路应平整;6°以上的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长距离缓坡斜井应符合GB50533-2009《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13.4.3条要求,并设有车辆失控防护设施;道路无积水,对巷道淋水应有防护措施。3.一般检查1~3条巷道,每条巷道采用选点检查方法,检查不少于10点。4.一处是指一条巷道的道路道岔1.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无非标准道岔,道岔质量达到以下要求:⑴轨距按标准加宽后及辙岔前后轨距偏差不大于+3mm;⑵水平偏差不大于5mm;⑶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mm;⑷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⑸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按标准轨距减小28mm后,偏差+2mm;⑹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⑺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轨枕下应捣实5查现场。轨距、水平、接头平整度、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1.杜绝使用非标准道岔。2.道岔轨型不得低于线路轨型。3.现场采取“抽查”的办法,检查数量一般不少于3组。4.一处是指一组道岔,一处不合格、一组非标准道岔、一组道岔轨型低于线路轨型2.单轨吊道岔达到以下要求:⑴道岔框架4个悬挂点的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