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市安监局、泰安市煤炭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安监局所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和市煤炭局所属市煤矿安全执法支队公开招考部分一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人数这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招考工作人员6人,市煤矿安全执法支队招考工作人员8人(招考计划和职位见附表)。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有3年以上(含3年)专业工作经历;(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工作单位在泰安的正式工作人员,且具有泰安常住户口;(六)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2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1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东岳大街西首、望山宾馆斜对过)。2、报名方法报名工作采取集中设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证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3张。填写《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每人缴纳报名费40元。1月18日上午到报名点凭报名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招考1人的,原则上取消其招考计划;计划招考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办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和专业知识。一份试卷,总分按3100分计算。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时间:1月19日上午8:30-11:30。笔试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上公布。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实际能力。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五、考核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方面情况的全面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六、录用后的待遇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4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附表:泰安市安监局、泰安市煤炭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及招考职位表泰安市人事局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