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字[2007]126号关于变更莲花山煤矿2007年通风能力核定采掘工作面个数的请示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在2007年7月9日通风能力核定时,我市莲花山煤矿由于当时采掘接续紧张,只有1个采煤工作面和5个掘进工作面,矿井需风量为1734.5m3/min,矿井实际总进风量为2157.46m3/min,尚富余风量423.16m3/min。根据目前采掘状况,经山东煤矿机电装备检测中心对该矿井需风量进行了计算,并对有关风量进行了验证,矿井实际总进风量能满足2个采煤工作面和5个掘进工作面的需风要求,矿井核定通风能力不变,仍为20.34万吨/年。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批示。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