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字[2007]127号关于送审建新煤矿柴汶河下采煤方案设计的请示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我市建新煤矿11、13、15煤层部分储量位于柴汶河下,为保证柴汶河下安全开采,该矿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编制了《新泰市建新煤矿柴汶河下采煤方案设计》并报我局,经审查,意见如下:一、该设计依据2007年11月16日专家组提出的《关于对新泰市建新煤矿柴汶河下安全可靠性分析的论证意见》,并结合矿开采实际,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明确,内容较全面,图纸资料较齐全,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同意该设计。二、同意该设计柴汶河下开采的安全性分析。三、同意该设计柴汶河下开采巷道布置及采煤工艺的选择。四、严格执行该设计柴汶河下开采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生产的安全。1、井下巷道掘进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严格按设计要求留足各类煤柱。2、加强柴汶河下开采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技术工作,认真分析涌水量与开采的关系,研究断层与相关含水层的接触关系与导水性。3、在采掘生产期间,如遇地质异常,应及时进行分析或处理,必要时进行注浆加固或留设保护煤柱,以确保开采安全。4、密切注意观测矿井浅部+124m水平的涌水情况,认真分析大气降水与矿井涌水的关系,随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范地表水对矿井开采的威胁。5、深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15煤层底板阻隔水性能的研究,必要时应对徐灰进行疏水降压或对底板进行注浆加固处理。6、浅部区域磁莱铁路保护煤柱以北,F11断层与F8断层之间柴汶河下压煤开采尚需另行研究。现将有关资料呈上,请批示。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