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4号)要求,为确保我省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扎实有效组织开展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对XX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要求,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主要内容,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XX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活动范围XX行政区域内的煤矿企业及正常生产煤矿,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三、组织领导XX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树民成员:邓江波、徐海云、赵宝华、张士成、姜红年、孙克标、葛兴红、吴祚清、裴云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装备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工作。葛兴红任办公室主任。四、工作安排“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从2020年2月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为:(一)学习培训(2-6月份)。以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三细则”,实现全员全覆盖。1.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2.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3.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本矿主要系统、主要灾害、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专项设计、专项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4.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5.事故、隐患责任人员“靶向式”培训。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培训由XX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重大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培训由徐州监察分局组织;一般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培训由煤矿企业组织。(二)普法宣传(2-6月份)。以XX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主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1.视频讲座。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观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系列视频讲座。2.知识竞赛。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的煤矿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3.煤矿安全法治宣讲。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煤矿安全法治宣讲报告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抽调权威专家组成XX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团,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法律法规政策红线、违法违规法律责任为重点,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和事故教训,组织宣讲。4.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利用企业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矿区电视台、矿区公共场所宣传屏等展播警示教育片。其中,“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在矿区电视台、公共场所宣传屏每天集中时间展播煤矿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三)对标对表整改(2-8月份)。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学习培训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组织自查自改,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1.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劳务派遣、托管承包、中介机构执业规定,以及保障煤矿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2.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各煤矿企业要严格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运输提升、监控通信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四)督导检查(2-10月份)。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把对标对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真学、真查、真改”,务求取得实效。1.组织全覆盖考试考核。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学习培训的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应当重新培训,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律调离工作岗位。7月中旬之前形成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2.开展全覆盖检查评估。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9月中旬前形成整体自查自改报告和学习整改台账,确保对标对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3.强化全过程督导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明查暗访、联系督导、专项执法等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下调煤矿监管监察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管监察,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五)全面总结(11月份)。11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协调、精心部署,明确任务、细化内容。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内生动力。(二)创新活动方式,注重活动实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创新活动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科学阻断病毒传播和感染风险。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受众范围,充分利用通报、表彰、约谈、派工作组等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务求活动取得实效。(三)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是本次活动的主体,各单位要结合省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把学习培训和对标对表整改细化到具体岗位,学的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改的是什么都要建立台账。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以上率下开展学习培训和自查自改,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核、评估,按要求形成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自查自改报告、学习整改台账。各煤矿企业要对重点煤矿派出工作组,徐州市煤矿安全监管局、徐州监察分局结合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对重点企业派出工作组,严督实导,确保实效。(四)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并由专人负责向XX煤矿安全监察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2月20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联络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每月5日前报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典型经验和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电子版,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XX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各单位活动将按月进行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