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备注1矿井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矿长、副矿长、总工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矿级是否按规定下井带班。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立,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全员覆盖、责任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4安全生产投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安全费用是否足额提取、足额使用。5煤矿是否按规定开展了年度安全风险辨识和设计前、重大变化时、高危作业前和事故后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6安全风险“一图一库两清单”是否及时更新,管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管控措施是否具体有效。7重大安全风险是否辨识准确;管控措施是否由矿长组织实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执行到位;矿长是否每月组织检查分析,针对管控中出现的问题是否调整完善管控措施。8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是否按照规定全面、准确进行,是否形成风险清单。查出新的重大风险,是否补充重大风险清单,制定管控措施。9分管领导是否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是否针对问题完善管控措施。10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是否跟踪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11重大安全风险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告;是否组织岗位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学习。12能否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13是否落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指令。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及集团公司、陕西煤业挂牌督办的隐患是否按规定整改情况。14外委队伍是否按规定进行清退。15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月、旬、天、岗位)。16是否按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是否对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事故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原则组织整改,是否完成“闭环”管理。17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及时上报,是否由矿业公司组织验收。18每月是否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现场检查是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公告。19是否由矿长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形成月度事故隐患治理分析报告。陕煤集团安全大排查安全管理专业检查清单被检查单位:检查地点:检查时间: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0能否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21煤矿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明确相关责任。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应急演练、停产撤人等规章制度。22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煤矿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23按规定编制、修订、完善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救援预案。24及时编制修订《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做好贯彻和组织实施。25按照应急救援规划、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形成应急演练总结报告。26按规定安装设置应急广播系统。27矿山救护大队、中队人员机构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28矿山救护对指战员培训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救护队员是否持证上岗。29矿山救护队装备配备、日常维修保养是否符合要求。30矿山救护队规章制度、各种记录是否齐全规范。31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救援出动是否符合规定。32救护队的行动方案是否符合规定33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及时修订(是否按92号令规定修订)。34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35现场抽查“三项岗位”人员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36检查日常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37抽查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档案:一期一档和一人一档),重点检查自建掘进队伍人员安全培训及档案建立情况。38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推进会(淮北会议)贯彻落实情况。39检查救护队员及矿井辅助救护队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40检查8月份大排查工作涉及安全培训方面问题整改情况。41随机抽考利用各单位全员考试系统,组织各矿井特种作业:采煤机司机2人、掘进机司机2人、监测监控2人、电气作业2人共8人;从业人员:输送机司机2人;区队长及区队书记各3人;矿管理人员4人,共20人,参加此次抽考。检查人员签字:双重预防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矿山救护队管理安全培训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备注1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矿井总风量及采掘工作面等主要各用风地点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2矿井通风系统图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或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矿井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3井下爆炸物品库、采区变电所等是否实现独立通风;是否存在循环风、无风、微风作业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4矿井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每10天进行一次井下全面测风,风量是否满足计算所需风量。5矿井主要通风机房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及运行情况;主要通风机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规定进行反风试验。6局部通风机设备是否齐全、可靠,安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风筒接口、吊挂是否符合安设标准;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7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是否能正常运行;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局部通风机能否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8通风设施位置、构筑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定期检查。9是否按规定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通风巷道断面是否符合规定;专用回风巷行维修时是否制定专项措施。10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层爆炸性鉴定。11瓦斯检查制度是否完善,瓦斯检查员配备符合规定,否存在漏检、假检的;是否存在瓦斯超限或瓦斯超限作业的。12瓦斯排放是否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临时停风地点和闭墙管理是否符合规定。13瓦斯抽采钻场、管路、钻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对瓦斯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压力等参数实时监测;瓦斯抽采管路安设、检查是否符合规定。陕煤集团安全大排查通风专业检查清单被检查单位:检查地点:检查时间:通风管理瓦斯治理14是否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压力等基础参数,建立瓦斯基础参数数据库。是否建立瓦斯抽采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制定抽采达标评判细则。15采掘面生产前开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采掘面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率等指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实现抽采达标。抽采达标评判报告报矿业公司审批。是否存在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1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17突出矿井是区域防突措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18突出矿井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局部防突措施、局部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是否仍然组织生产。19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数量、报警浓度、断电浓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故障闭锁是否灵敏可靠。20传感器的标校和断电试验是否符合规定,监测系统报警是否查明原因。21矿井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对煤层自燃指标性气体及临界值进行测定,是否建立煤层自燃预警管理制度。22矿井防灭火系统是否完善、运行可靠。23采掘面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24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定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到位,防灭火束管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情况,是否有煤层自燃指标性气体超限情况。25综合防尘防尘系统是否运行可靠;综合防尘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到位。综掘面除尘风机使用情况。26重大隐患是否存在通风专业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人员签字:瓦斯治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灭火管理序号项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备注1报告类矿井有无《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探查报告》报告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并通过评审。2机构队伍建设矿井防治水机构是否健全、有无专门防防治水队伍队伍、防冲专业人员是否满足需要、是否按规定配备地测防治水副总、矿长。矿井是否按规定配备有足够的探放水设备。3防治水规划计划矿井是否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防治水年度计划》,《规划》《计划》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矿井防治水工作是否按照《规划》《计划》实施。4监测系统矿井是否水文在线检测系统完善、系统是否与上级公司联网使用正常。5排水系统矿井主排水系统、盘区、工作面排水系统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需要并使用正常。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是否有电潜排水系统(强排系统)并运行正常;承压开采矿井是否有完善的防水闸门系统。6日常管理1.矿井是否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2.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是否按规定标注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3.矿井生产盘区是否查明构造、上覆岩层富水特征、是否查明存在“突水溃沙”的条件及存在“离层水”条件。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是否有防治水专项措施。5.工作面形成后是否进行顶板富水性物探并予以疏放验证。6.承压开采区域掘进过程中以及工作面形成后是否进行底板物探并进行注浆改造。7.过沟开采区域是否有专门的的过沟开采措施及方案,是否有切实可行的防止沟道水通过裂隙导入井下的方案及措施。8.矿井是否编制有切实可行的水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9.矿井是否编制有“雨季三防”管理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10.工作面开采前是否确认不受周边及上覆采空区积水影响。7冲击地压鉴定有无倾向性鉴定结果、冲击危险性评价结果。8机构队伍建设防冲机构是否健、全有无专门防冲队伍、防冲专业人员是否满足需要。陕煤集团安全大排查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专业检查清单被检查单位:检查地点:检查时间: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9防冲规划、计划矿井是否编制《防冲中长期规划》《防冲年度计划》,《规划》《计划》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是否按照《规划》《计划》实施。10监测系统有无区域监测、局部监测检验系统及手段11生产过程管理1.矿井盘区、工作面设计是否符合《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2.矿井开拓巷道及主要硐室是布置在底板中。3.矿井是否实现分区布置、分两区或分三区进行裁决活动。4.所有采掘施工工程之间间距是否符合规定。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是否有专项《防冲措施》,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6.矿井是否严格执行《年度防冲计划》、是否有针对性的一面一策?特殊地段是否有专项解危措施。7.所有支护材料强度、支护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8.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强度、支护距离是否符合规定。9.采掘工作面人员配备是否严格执行规定。10.巷道内管路吊挂是否符合规定。12冲击地压鉴定有无倾向性鉴定结果、冲击危险性评价结果。13机构队伍建设防冲机构是否健、全有无专门防冲队伍、防冲专业人员是否满足需要。14防冲规划计划矿井是否编制《防冲中长期规划》《防冲年度计划》,《规划》《计划》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是否按照《规划》《计划》实施。15监测系统有无区域监测、局部监测检验系统及手段16是否存在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专业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隐患检查人员签字:冲击地压防治序号检查内容备注1矿井采掘接续是否有《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规定》的9种情形,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暂行规定》规定的最短时间,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的。2采(盘)区采煤工作面个数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是否编制作业规程,审批会审是否符合规定,初采、回撤、过构造等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3是否有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是否合格、顶板动态监测运行是否正常,遇有非常规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要求,配备防护、救护救援、通信、警示等设备。4采煤工作面图牌板内容是否齐全、准确、清晰,管线吊挂规范,工具、材料等是否摆放整齐。5是否落实单班井下作业限员规定,是否有限员牌板,有无限员措施。工作面重大风险区域是否悬挂告知牌板,是否设定作业人员上限。6采煤工作面班组、岗位是否有隐患排查记录,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确认。7采煤工作面是否达到“三直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