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科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二OO八年七月-2-一、工程管理科职责1、参与配合处工程项目的勘察结果评审、前期、结算、决算、审计等工作。2、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包括开工、实施、验收、移交、保修)具体组织实施及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理工作:①.负责在建工程项目(主要是市政项目)的征地、拆迁组织工作。②.负责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做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目标管理工作。③.负责在建项的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管理工作。④.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的内外沟通和协调工作。⑤.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有关资料的办理和收集、整理称交工作。⑤.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中的有关供方的管理工作。⑦.负责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保修阶段的总结工作及参与项目的后评估工作。3、负责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4、处领导交办的紧急工作和其它工作二、工程管理科岗位职责(一)科长职责1、负责本科室的组织、协调、督促及指导工作,协调本科室与相关科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2、负责组织完成政府投资计划及白皮书的各项任务;3、制定本科室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负责项目主管的全面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3-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设计变更会;6、负责审核每月进度款并上报处领导审批;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副科长职责1、负责组织项目征地、拆迁工作;2、协助科长进行本部门组织、协调、督促及指导工作;3、负责完成分管项目的管理工作;4、协助科长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项目主管职责1、负责组织开展指定项目的各项建设管理工作;2、参与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勘察、测量结果的现场验收,参加勘察结果的评审会;3、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办理质量监督委托、交桩工作;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的综合管理;5、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第一次例会和施工图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交底(包括造价交底);6、参加工程设计施工图会审、设计变更会议,负责做好设计变更台帐;7、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分部工程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备案、规划验收、保修期满验收、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等工作;8、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沟通协调工作,协调设计、勘察、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为项目服务,并依据合同进行管理;9、参加工程项目的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各种问题,并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10、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检查处理、事故处-4-理及项目总结等工作;11、配合总工室、财务科做好项目的结算和财务决算以及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1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工程管理科工作依据、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2、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3、建筑法4、招投标法5、施工规范6、施工图纸7、招标文件8、施工合同四、工程管理科工作流程及工作细则4.1、工程管理科工作流程4.2、工程管理科工作细则4.2.1参加项目勘察工作①参加总工室组织召开的勘察交底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并留联系电话,由设计院作勘察交底及提出勘察要点,确定正式开展勘察工作的时间(监理已招标的项目,通知监理参加);②协调勘察外界条件,勘察过程跟踪、遇特殊地质情况及时知会总工室和设计院;③负责勘察、测量结果的现场验收;④参加总工室组织召开的勘察结果的评审工作,勘察单位汇报勘察结果及提出应注意的地质情况,各参加单位进行讨论;确认勘察报告。-5-4.2.2办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主管负责)送正青审图所需资料:A施工图纸3份;B设计、勘察合同,计算书及电子版(原件);C勘察要求、勘察报告(原件);D预算书(没有预算用概算);E规划许可证;F施工图(规划局审批并盖章的复印件);G填报《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资料由总工室收集,项目主管负责检查资料齐全及报送)4.2.3施工图会审(由科长主持)施工图会审是我处组织并主持的一次重要会议,是项目按施工图实施前必须经历的关键节点,在规划部门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以后及编制招标标底之前,可与正青审图机构同时进行,并按会审意见修改图纸后进行标底编制。参加单位有城管委、建设局、规划局等上级主管部门,也有香洲区建设局、公安局、公安交警支队、水务局、园林处、路灯处、市政处、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项目实施可能涉及到的地上、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绿化管养单位,就施工图向上述单位再次地征求相关的意见,从中可以了解现状地下、地上构筑物的大致分布情况,尽可能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实施项目与现状地下、地上构筑物冲突的情况,减少项目实施中不可预见因素,保证项目在可控状态,其步骤为:①.与总工室项目负责人商议初步的会议时间、地点及邀请参加的单位报本科室科长批准,由科长联系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局)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及地点;②.在会议召开前四天起草会议通知并复印施工图分送各与会单位,-6-会议通知应注明请各单位对施工图提供书面意见以及会议联系人和电话;③总工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项目主管同时应做好记录,已有监理的项目,监理必须参加会议并由监理负责记录和整理;④项目主管协助总工室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设计院就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书面回复,并将合理意见具体反映到施工图上。4.2.4参与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的各项专题方案会审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由于复杂性高、涉及面广等原因,有可能会涉及到道路临时交通疏导、基坑支护等专项实施方案的确定问题。专项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需在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寻找平衡点或侧重点,为此,专项方案通常由我处邀请各专业的专家召开专题方案会审会议,针对设计院提出的几个初步方案进行讨论及评价,择优确定。专题方案会审会议由总工室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主管协助并参加会议。4.2.5组织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工作(由副科长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工作由本科室副科长负责实施。项目主管参与整个过程的配合工作,包括合同流程跟踪、费用申报、实施拆迁及补偿的过程跟踪等。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以后,由工程科科长及项目主管予以协调和配合。一、房屋拆迁补偿工作1、办理《拆迁许可证》提交资料①《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表》一份;②建设项目批准书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核);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一份(复印件,原件备核);④建设用地批准书一份(复印件,原件备核);⑤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一份(原件);⑥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一份(原-7-件);⑦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书(原件);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⑨申办该项业务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审批决定机关:市拆迁管理办公室;3、审批流程:申请→审查→查看现场→审批→缴费→核发证件;4、办结时限: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30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房屋拆迁管理费按拆迁安置费用的0.35%计收(粤价[2001]323号、珠价[2002]1号);6、委托国土部门测绘大队对房屋(土地)测绘;7、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根据房屋(土地)测绘成果资料进行价值评估;8、根据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成果签订补偿合同;9、支付房屋(土地)补偿款。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需提交给国土部门的资料1、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①申请报告书一份(原件);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复印件);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一份(复印件)④建设用地批准书一份(复印件);⑥建设项目批准书一份(复印件)。2、工作流程征(收)地预公告→查看现场→开具预存征地补偿款→现场丈量清点→数量确认→数量公告→补偿方案公告→补偿方案确认→补偿听证会→-8-签订补偿合同→支付补偿款4.2.6办理项目安全施工许可(在行政服务中心,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受理范围市区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两份)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及支付计划原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在窗口办理)受理机构及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查询电话:2538710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发文类型收费标准不收费4.2.7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由项目主管办理。)受理范围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9-2、中标通知书或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核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3、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核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4、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书或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书(核查原件,留封面、各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复印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核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受理机构及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查询电话:2538711办结时限资料齐全有效的,当日办结。发文类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收费标准1、市政工程不能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1‰收取。2、一项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4.2.8办理施工合同备案(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由施工单位办理。)4.2.9办理建设工程防雷报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由项目主管办理。)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服务)事项名称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否行政许可事项是-10-受理范围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2.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3.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项目。受理条件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3.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否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2.设计单位资质证(复印件)和设计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以下3-13项须提供一式两份材料)3.设计总说明4.电气设计总说明-11-5.防雷基础接地平面图6.屋面防雷平面图7.建筑立面设计图8.总配电图及配电干线图9.其它与防雷有关的施工图供水、消防、煤气、金属构件等10.有均压环、玻璃幕墙、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设计的,需提供相关图纸资料11.设计中采用浪涌保护器、非标准避雷针等防雷产品相关资料12.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的,须提供该物品的名称、储存使用量、闪点、燃点、爆炸极限物理性质等资料13.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有雷击风险评估要求的提供受理机构及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受理咨询:2538270责任科室气象减灾科审批决定机关市气象局-12-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发文类型合格的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书》,不合格的发《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是否有年审否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②防雷设施竣工检测审批(服务)事项名称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设施竣工检测是否行政许可事项否受理范围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2.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3.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项目。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以及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否-13-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