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管理学院范晓男第六章非关税壁垒§6.1非关税壁垒概述§6.2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6.3技术性贸易壁垒§6.4绿色贸易壁垒§6.5其他形式的非关税壁垒§6.1非关税壁概述一、非关税壁垒的概念非关税壁垒是指各国政府在进口中采用关税以外的手段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二、非关税壁垒的产生•加强竞争的需要•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出现了超贸易保护主义,各国提高关税的同时,开始使用以限制数量形式的非关税壁垒。•70年代在经济危机形成了新贸易保护的压力,而受GATT约束关税不能随意提高,于是各国纷纷采用非关税壁垒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民健康•WTO允许正当的非关税“壁垒”三、非关税壁垒的特点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关税措施←立法程序非关税措施←行政程序。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关税是是一种间接税,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非关税措施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关税措施是透明的,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也较低非关税措施则往往透明度差,隐蔽性强,容易对别的国家实施差别待遇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多发展中国家难以应付数量壁垒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制技术壁垒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绿色壁垒环境许可证制度绿色补贴制度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四、非关税壁垒的类别§6.2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控制数量)进口配额制“自愿”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押金制进口最低限价制政府采购歧视海关任意估价一、进口配额制进口配额制(ImportQuotasSystem)又称进口限额制。它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以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更高的关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进口配额绝对配额关税配额全球配额国别配额自主配额协议配额绝对配额绝对配额(AbsoluteQuotas)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这个额数后,便不准进口。全球配额全球配额(GlobalQuotas;UnallocatedQuotas)属于世界范围的绝对配额,对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主管当局通常按进口商的申请先后或过去某一时期的实际进口额批给一定的额度,直至总配额发放完为止,超过总配额就不准进口。国别配额国别配额(CountryQuotas)是在总配额内按国别或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在进口商品时进口商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书。自主配额自主配额(AutonomousQuotas)又称单方面配额,是由进口国家完全自主地、单方面强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的配额。这种配额不需征求输出国家的同意。协议配额协议配额(AgreementQuotas)又称双边配额(BilateralQuotas),是由进口国家和出口国家政府或民间团体之间协商确定的配额。关税配额关税配额(TariffQuotas)是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价、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配额相对于关税的优点1配额可以比关税更有效地控制进口2实施配额更灵活,政府可以通过发放进口许可证随时调节进口数量3配额给政府更多的权力4配额比关税承受相对小的国际贸易自由化压力二、“自动”出口配额制“自愿”出口配额制(VoluntaryExportQuotas)又称“自愿”限制出口(VoluntaryRestrictionofExport)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愿”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案例:日本汽车出口的自愿限制现实中的VER:日本汽车出口1979年,石油价格急涨和暂时汽油短缺使美国需求转向小型车,日本厂生产商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产量下滑,国内强大政治力量要求保护美国汽车工业。既实行保护主义,又不违反GATT,使罗纳德·里根陷入窘境。乔治·布什(当时副总统)提出建议:“我们全力支持自由企业精神,但如果日本人宣布不用我们要求他们就可以自愿地减少对美国的汽车出口,我想我们当中不会有人反对吧。”日本外相被带入椭圆型办公室进行了一次短暂会谈……日本同意了,“自愿”地限制向美国出口汽车的数量。1981年,第一份协议,日本“自愿”将对美汽车出口从1980年180万辆降到每年不超过168万辆。1984-1985年修正到185万辆。1985年美国允许日本不再执行这一协议。为避免与美国贸易摩擦,1986-1991年日本“自愿”地将对美国汽车出口限制在230万辆,以后为165万量。进口配额和自愿出口限制的影响进口配额和自愿出口限制可以限制进口竞争,降低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从而使国内生产商获益;进口配额和自愿出口限制会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从而使国内消费者利益受损。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一项研究,在1981-1985年间美国对日本汽车的自愿出口限制每年都使美国消费者多花了10亿美元,而这10亿美元都以高价格的形式进入了日本生产商的腰包三、进口许可证制进口许可证制(ImportLicenseSystem)是指进口国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必须事先申领许可证,没有许可证海关不予进口的制度。进口许可证制的类别根据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分: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根据进口商品有无限制分:公开一般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特种进口许可证(非自动进口许可证)2002年1月1日,中国政府将进口汽车的关税从2001年的80%降为43%,关税大幅下调后,许多等待买进口车的消费者期待进口车的价格大幅下调,半年时间过去了,进口车价格并未按预期大幅下调。进口车市场上传来的不是价格下降的消息,却充斥着汽车进口许可证价格大幅上涨的传言。中国对进口汽车实行关税加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多重管理。进口汽车不仅要交关税,还须有进口许可证。这种双重贸易限制政策,目的在于限制汽车进口,保护国内汽车生产商。案例:为何关税下调而车价未降2002年中国进口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配额总和为80亿美元,比2001年仅增加15%。为了保护国内汽车制造商,中国不可能大幅增加进口整车的配额。几乎每一辆国产车上都有进口的配件,大幅增加进口整车的配额,势必影响汽车零部件的进口配额,从而约束国内汽车制造商的发展。另一方面,国内消费者对进口车的强劲需求,很容易消化掉小幅增加的配额。1993进口约22万辆小轿车,当时进口车关税约为150%;2000年进口车关税约为100%,但在配额限制下,中国进口的整车,包括小轿车、卡车和巴士在内,仅3.7万辆。国内对整车的进口需求和配额之间有严重不平衡。四、外汇管制外汇管制(Foreignexchangecontrol)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以达到控制商品进口的一种制度。类型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数量性外汇管制数量性外汇管制—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旨在达到限制进口商品品种、数量和国别的目的。成本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复汇率制度)—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度,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直接影响不同商品的进出口。(1981年至1984年,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初始阶段,在汇率制度安排上,人民币罕见地实行了复汇率制度。在官方公布的汇率之外,还实行了贸易内部结算价格。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换1.5人民币,贸易内部结算汇率为1美元兑换2.8人民币)混合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同时采用数量和成本性的外汇管制,对外汇实行更为严格的控制,以限制商品的进出口。五、进口押金制进口押金制(AdvancedDeposit)—又称进口存款制,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国家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资金,才能进口。这样就增加了进口商的资金负担,影响了资金的流转,从而起到了限制进口的目的。六、进口最低限价制进口最低限价制(MinimumPrice)—进口国规定某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最低价格的商品,则征收进口附加税以消除其价格优势或禁止进口。20世纪70年代,美国为了抵制欧洲和日本等的低价钢材和钢制品进口,对这些产品进口实行所谓“启动价格制”。七、政府采购歧视政府采购歧视—指政府通过立法,把政府采购的对象优先于国内企业,构成了对别国厂商的歧视。如美国制定的《购买美国货法》规定,如美国商品价格不高于同类进口商品价格的6%,政府机构都应购买本国产品。八、海关任意估价6.3技术性贸易壁垒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1、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指各国为保证其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而设立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2.技术性贸易壁垒盛行的原因?(1)关税的大幅度削减及传统数量限制措施被抑制;(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强化;(3)消费观念和保护意识的增强促使技术性贸易壁垒“合法”存在;(欧盟ISO9000系列认证等)(4)世贸组织某些协议中的例外规定给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大开方便之门。3.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分类第一种:根据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分: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标准(非强制执行的)合格评定程序(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第二种:传统的按内容体系分技术法规和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信息技术壁垒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1、通过国家政府制定法规2、内容广泛3、复杂多样4、不易分辨是否正当5、发达国家主动§6.4绿色贸易壁垒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定义•绿色贸易壁垒指各国为了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对进出口的农、畜、水产品采用或实施必要的卫生措施。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技术标准环境标志包装制度卫生检疫制度管制制度§6.5其他形式的非关税壁垒一、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二、反倾销三、原产地要求与规范一、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Statemonopolyofimportandexport)•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国家对某些商品的进出口规定由国家政府机构直接经营或其授权的机构经营。•主要商品烟和酒农产品武器二、反倾销(Antidumping)倾销指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反倾销作为一种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和广泛接受的限制进口的手段,是1948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所确立的原则。据统计,全球遭致反倾销的产品种类已经超过3000种。反倾销有保护本国企业的色彩,或者说很多国家是打着“反倾销的旗,行保护之实”。三、原产地要求与规范原产地—国际贸易中交易货物的生产地(国),即货物的“国籍”。适用范围:最惠国待遇、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要求、歧视性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以及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