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及控制摘要: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老百姓环境意识的增强,广大市民对日益增多的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敏感,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显。本文主要从八个方面重点介绍了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及其控制的措施。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老百姓环境意识的增强,广大市民对日益增多的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敏感,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静人静的时候,噪声扰民问题更加突显。近年来,环境监察部门在噪声管理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由于噪声源点多、分布散,特别是由于城市建设的飞快发展,对噪声的管理难度加大、要求更高,管理工作难免有不到之处,公众要求有一个安静的生活、工作和休息环境是合情合理的。(一)鼓励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控制噪声污染施工企业是产生施工噪声的源泉,因此,施工单位在平时施工中加强管理,积极自制对于控制噪声污染有着强有力的作用。当前,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对施工噪声污染的危害认识不够,防治意识差,认为夜间连续施工只是短暂行为,对附近居民没有多大影响。主观上缺乏噪声污染防治的意识,使噪声污染的治理严重滞后。有些建筑施工单位甚至野蛮施工,不自我反省。环境监察部门积极同施工单位沟通、联系,以“先教育后处罚”的方式,从施工单位的主观上加强其环保意识。鼓励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按照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和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所用的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加强管理,采取相应的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对于不听劝阻,屡查屡犯的施工单位,环境监察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严惩。(二)积极宣传国家噪声管理的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监督近年来,环保部门将有关噪声管理的宣传材料分发到所有的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将环境噪声管理方面的事例加以重点报道。还借每年一度开展的“六五”环境日宣传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环境监察部门为便于广大市民投诉,专门开通了环保投诉电话,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做好举报投诉工作,监察部门制定了投诉电话管理制度。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认真做好记录,能及时处理的及时查处,不能及时查处的,由局领导审批,交有关部门查办。此外,环境监察部门可以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局长亲自接待市民投诉。对市民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做到了有投诉、有查处、有结果、有反馈。从而密切了党和政府同广大市民的关系,充分发挥了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三)加强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的施工噪声管理为了给广大市民特别是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和考试环境,每年在中考、高考期间,为确保考场环境,环境监察部门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办法。每年的高考期间都发布《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采取重点监控,实行白天和夜间拉网式巡查,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管理,并专门制订《夜间巡查工作制度》,保证了夜间巡查工作的规范进行。以某市为例,仅2010年全年就出动检查人员近1000人次,车辆200余次,先后对近500家噪声源给予口头警告、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噪声管理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特点,环保部门又与建管局、城市执法局、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的通告》,从而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加大管理力度。针对老百姓反映集中的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采取先进行宣传教育,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的进行集中整治。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终于使这一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根治,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报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此外,还制定了局长上路巡查制度,规定每逢星期三由一名局领导带队上路巡查,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四)狠抓夜间建筑施工审批管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制度是环保监察部门管理夜间施工的主要手段之一,夜间施工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大,要重点把好审批关。首先,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审批管理,特别是对夜间作业的申请,环保监察部门必须实地考察,从严把关,综合分析,从经济与环境双赢的角度出发,规范审批程序;其次,要狠抓对于施工单位的监管,通过加大对建筑单位施工噪声污染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增强建筑单位治理噪声污染的力度,减少夜间施工的频次。对于违反夜间施工作业规定,未经过环保部门批准的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环境监察部门应该严厉打击。对于经过批准的夜间施工行为,环境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其的监督执法检查。对在施工中发现违背审批意见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以切实减少施工对公众的影响;最后,在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监察机构也要参加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在项目的试生产阶段,环境监察就应该同时进行,及时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监测和记录,提出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报告应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五)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制度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时,增加公众参与及防止噪声污染措施的内容,实施建筑噪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对施工阶段实际噪声影响进行合理的测评,提出切合实际的防范措施,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六)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核定及超标排污费征收工作,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排污申报法律义务,填报《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涵盖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可以使用类比监测数据进行申报。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或周边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对确因建筑工艺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严格实施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加强监督巡查。(七)服务关口前移,防范于未然⑴环保部门定期组织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噪声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促使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⑵合理制定作业时间,保证群众正常生活。为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当特殊情况下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事先应该与附近居民协商,并上报当地环保局和有关环保行政执法部门;⑶减少人为噪声的影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明施工,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防噪、降噪意识。⑷认真执行施工公示,加强沟通。施工单位应该加强与附近居民住户的沟通,施工时,应在建筑施工工地显眼处公示施工环保牌,注明工地环保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的联系电话,以便公众监督。(八)各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将违章现象频繁、违章情况严重而整改不得力的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单位,组织环保局、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解决施工噪声污染执法刚性不足的问题。环保部门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现场监察频次,并对重点施工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现场监控,采取征收超标噪声排污费、限期治理和违法处罚等措施,促使施工单位自我约束、文明施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曝光手段,以舆论介入监督施工单位,从而达到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目的。结语综上所述,城市建设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逐步深入,因此,建筑施工噪声的产生不可避免。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法制意识,从声源、传播途径及人为因素上降低建筑施工噪声,保护敏感目标及其周边的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参考文献:[1]张利,田宝华,肖正直.建筑施工中的施工污染环境问题与防治措施.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5,[2]龚厚宽.论如何做好工程施工的设备管理及其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与监督,2005.5.[3]林培英,杨国栋,潘淑敏.环境问题案例教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4]蔡晶晶.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组织的改革趋势探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