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辅资料征订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按照市教体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学校所征订的教辅资料必须在烟台市“进校书刊审查委员会”规定的图书目录范围内组织学生自愿征订,除此之外,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另行征订。征订时必须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由家长签字后方可给学生征订。任何人不得动员或暗示学生购买个体私营书店的非法盗版资料,不得从个体私营书店订购教辅资料,不得允许个体私营书店进校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组织征订或向学校摊派报刊、图书或资料。对于订购服装、住宿行李、保险等须经学生及家长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强行统一征订,不得从中谋取利益。松山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