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装修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合同订立时间:2012年月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合同编号: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2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二章甲方代表第三章乙方代表第四章甲方工作及责任第五章乙方工作及责任第六章工程造价第七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八章工期管理第九章工地现场管理第十章材料与设备第十一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第十二章销售配合第十三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第十四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第十五章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第十六章不可抗力第十七章保险第十八章地下文物第十九章工程保修第二十章争议、违约及索赔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二、专用条款第二十二章现场人员第二十三章图纸第二十四章工期要求第二十五章甲供材料/设备等范围界定第二十六章质量标准第二十七章计价依据第二十八章合同价款支付第二十九章合同份数第三十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的具体内容第三十一章其它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附件4收款账号资料证明附件5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附件6禁用材料清单附件7其它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一、报价说明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第一部分协议书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开放区说明:二、承包范围:详见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三、工期:约天,具体开竣工时间详见专用条款。四、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满足万科企业实测实量A4版VK-GC/Q-35中并按照相关检测方式达到95分以上标准,详见技术标,具体详见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五、合同造价为:□暂定总价■固定总价1.合同固定总价:¥元,大写:人民币2.合同暂定造价(模拟清单合同适用):¥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2、本合同的协议书;3、本合同的专用条款;4、本合同的附件;5、本合同的通用条款;6、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7、图纸或材料样板;8、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9、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10、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八、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单位代表:单位代表:日期日期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4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3.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及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第十七章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4.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直接采购并供应给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履行相应的管理配合职责。5.甲限品牌材料:是指甲方限定了材料品牌,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采购的材料。6.甲限品牌限价材料: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甲方限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的材料。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10.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合同文件:指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12.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需办理工程签证。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依据。13.签证:是指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令类签证。14.工程联系单:是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缺陷的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15.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纸质资料(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门的变更)。第二章.甲方代表1.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合同条款第二十二章)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第三章.乙方代表1.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合同条款第二十二章)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代表,方视为有效文件。3.乙方代表及乙方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单方面更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未经甲方同意,其他管理人员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第四章.甲方工作及责任51.甲方负责提前3日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的配合与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等。3.必要时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交给乙方。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办理或审核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5.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合理调整。第五章.乙方工作及责任一、现场人员管理1.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2.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2.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2.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2.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2.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2.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2.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3.未经甲方许可,本工程禁止任何不属于乙方之人员(甲方、甲方授权人员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权人员均配带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如出于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参观本工程,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人次违约金。4.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人员住宿(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经甲方确认,可在规定的场地搭设临时宿舍。二、现场管理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6.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7.乙方须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开放上述资料供查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8.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方可施工。9.乙方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2小时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10.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须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三、图纸审查611.开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指出图纸上有悖国家强制性规范、施工质量与安全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乙方能够发现图纸错漏碰缺并避免甲方损失,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四、其他规定1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与女工保护条例、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13.按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相关费用;协调与政府方面的关系,确保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14.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翻印、外传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图纸、样板等,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15.承担本合同附件《廉洁合作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甲方此方面的检查与考核评估。第六章.工程造价1.计价基础:本工程的计价基础详见专用条款和计价清单中相关条款。2.结算编制2.1.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符合市城建档案馆和合同要求的所有竣工资料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两份,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在45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甲方审定后,双方签订竣工结算协议。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2.2.乙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工程造价人员,保证签证与合同结算核对所需的时间。2.3.工程指令和设计变更结算:2.3.1.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10工作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拆除及隐蔽工程详见第十一章5条规定),乙方每延迟1日,按该项签证结算造价的2%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2.3.2.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在7工作日完成签证量或完成情况确认;乙方收到监理下发的已确认的签证后,于当月底前申报甲方咨询公司审核。无特殊情况,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的审核。2.3.3.其余规定详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2.4.结算造价=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水电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