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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我国加入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的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批复2004-09-03国家环保局、外交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化工部、轻工部、机电部、商业部、公安部: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的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加入该议定书的通知手续由外交部办理。关于我国加入该议定书后应做的工作,国务院同意你们的意见。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工协作,负责实施。有关日常事宜由国家环保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