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水源地专项督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水源地专项督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生态环境部5月20日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简称“水源地专项督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开展“水源地专项督查”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开展“水源地专项督查”的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今年3月9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订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印发。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水源保护的目标。做好这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饮水安全的基本要求。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作出打好水源地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提出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要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日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水源地专项督查”,今年还将组织多轮次的水源地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问:“水源地专项督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答: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20日开始,持续到6月2日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273个组,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其他省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并对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通过对全国饮用水水源地情况现场摸排核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科学妥善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问:“水源地专项督查”的主要工作是什么?答:这次专项督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一、召开座谈会。督查组将会同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地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整治进展严重滞后、推动不力的问题或地方政府“不重视,不督促、不整改”的行为,厘清症结所在,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二、资料审核。督查组将审核市级或县级政府组织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的整治方案,市级或县级政府领导部署研究的专题会议纪要或现场调研督导等证明材料,已划定保护区水源地的批复文件和相关划定技术文件,市县级政府是否按照时序进度落实整治方案等资料。三、现场核查。督查组将分组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问题,核准问题整治进度,核实举报问题线索。四、问题交办。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督查组填写《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交办单》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政府组织追根溯源、调查处理、处理处置等意见,每日交办地方政府。问:现场核查的信息来源从哪里来?答:督查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陪同。各督查组可以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已报送和公开的问题清单,重点督查各地排查和整改工作进展。其次,督查组根据生态环境部信访办和“12369”投诉受理中心梳理提供的问题线索,以及督查期间每日受理的举报信息,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此外,督查组还可以利用生态环境部提供的卫星遥感巡查监测结果和现场APP,比对地方自查材料,核查各地问题清单是否存在漏报、整改方案是否按进度安排落实等。督查时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可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及时处理。问:如何加强信息公开?答: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已全面完成水源地排查工作并公布问题清单,并在当地党报、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水源地专项督查”将进一步加大市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利用生态环境部“一报、一网、两微”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天同步推送专项督查相关新闻报道,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旅游活动等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者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问:督查过程中如何落实廉政工作要求?答:全体督查组成员将签署《廉洁守纪承诺书》,工作结束后还要填报廉政自查表。生态环境部要求督查组在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同时,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