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及现场检查重点2019年3月1基本概况23主要法律依据质量管理要求4质量控制要求讲解提纲5现场检查重点及常见问题环境监测是对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视性测定的活动发现问题、分清责任、依法行政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河流海洋废水排放口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上世纪70年代前,环境监测以人工为主。➢80年代,自动监控逐渐兴起。➢进入21世纪,自动监控成为环境监测的重要力量,现在已成为环境管理各个方面的重要支撑。人工采集废水样品实验室水质分析河流自动监测站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系统结构图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采样系统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省级数据库17市级监控中心CDMA/GPRS网络市级数据库重点监管企业污水厂河流断面城市空气饮用水源地140县级监控中心企业(污水厂)监控终端国家监控中心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结构图目前全省17城市安装了5000余个水质污染源自动监测点位,覆盖印染、造纸、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多个行业,监测项目有HCL、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基本上实现了对全省大部分水质重点监控企业排放情况的全天候自动监控。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氨氮、五参数等指标,每4小时监测1次。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五参数测定仪河流水质自动站水质自动站内景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饮用水源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叶绿素和五参数等8项指标,每4小时监测1次。饮用水源地自动站房自动监测设备采水浮标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排放废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水量等5项指标,每2小时监测1次。废水企业自动站房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废水排放口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全省站点情况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废水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自动监测数据采用“一点多发”的传输方式,同时发送国家、省、市、县各级监控平台用于环境管理,各重点监控企业可随时掌握自己的排污状况,同时在山东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实时公开,供社会公众可随时查阅,数据也已被多家NGO组织引用。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废水自动监测基本情况1基本概况23主要法律依据质量管理要求4质量控制要求讲解提纲5现场检查重点及常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第四十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主要法律依据第二十三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法律依据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与环保部门联网环保部门的责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公开信息主要法律依据《意见》提出了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6项创新举措。一是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二是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三是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四是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五是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六是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五自”:自行建设安装、验收、监测、运维、信息公开环保部门有效性审核转变为质检部门计量检定主要法律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8号)第三条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主要法律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排污单位的责任1、保证自动监控正常运行第六条第二款2、接受和配合现场监督检查,提供技术资料第六条第三款3、配合和监督社会化运营单位第六条第二款4、交管辖机构登记备案或变更登记备案第七条第二、三款5、拆除或停运事先报告第八条第一款6、及时报修并按期限恢复正常运行第八条第二款7、检修期报送人工监测数据第八条第二款主要法律依据社会化运营单位的责任1、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规定的范围开展业务。第六条(隐含)2、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第六条第二款3、接受和配合现场监督检查,提供技术资料第六条第三款4、拆除或停运事先报告第八条第一款5、及时报修并按期限恢复正常运行第八条第二款6、检修期报送人工监测数据第八条第二款主要法律依据生产商、销售商的责任1、生产、销售的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六条第一款2、接受和配合现场监督检查,提供技术资料第六条第三款主要法律依据环保部门的职责1、及时组织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第七条第一款2、及时登记自动监控设施有关事项第七条第四款3、及时做出同意或不同意设施拆除或停运的决定第八条第一款4、定期向上级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第九条第一款5、定期督查下级监督检查情况,并组织考核第十一条6、定期开展例行检查,对涉嫌违法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处罚第十四条、十五条7、信息公开第十二条、十五条主要法律依据1基本概况23主要法律依据质量管理要求4质量控制要求讲解提纲5现场检查重点及常见问题高度重视监测质量1省环保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以“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生命线”为宗旨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数据质量和对造假问题处罚的文件,指出数据弄虚作假是最严重的环境犯罪,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质量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要求“一上一下”改革: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省级负责设区市环境质量的监督监测(控),污染源监督监测(控)下放各市。改革监测机制体制2质量管理要求数据质量考核:取消对各市企业达标率的考核,改为考核监控数据质量(准确率)省、市环保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监督企业排放情况和监控数据质量。质量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要求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查处机制3明确了办理破坏监控设施案件适用法律出台了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开展了整治破坏监控设施专项行动质量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要求(1)各级监控中心重点任务就是数据质量管理,发现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监测数据质量疑似有问题的,要立即实施重点检查。(2)破坏或干扰监控设施的,全部顶格处罚,通报、顶额罚款、挂牌督办、限批。(3)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即罚企业又罚人(双罚)。质量管理要求通过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结合几起案件的移交,建立了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利用技术手段查实造假问题、固定证据,现场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突击审查的环保、公安联动查处机制,降低了移交门槛,提高了工作效率。质量管理要求两高司法解释质量管理要求弄虚作假2013年至今,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40余家,其中移交公安部门23家,拘留30余人。两高司法解释后3家,刑事拘留8人左右,目前已有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其余待交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造假企业中,通过修改自动监控设备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比例相对高),通过破坏采样系统等硬件手段造假(比例相对少)。质量管理要求技术打假4研发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动态管控系统,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关键技术:切断造假环节,开发全智能数据采集设备固化设备参数,全天候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规范技术标准,升级改造自动监测设备开发管控平台,提升监控水平质量管理要求1基本概况23主要法律依据质量管理要求4质量控制要求讲解提纲5现场检查重点及常见问题质量控制要求质控目的: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判定标准:“准”判定依据:技术规范判定方法:1、按照标准:一是对系统完整性检查;二是对系统进行性能检测。2、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利用标准样品(质控样)进行判断;一种是与手工方法数据进行对比。影响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因素:➢制度➢资质➢安装➢维护➢弄虚作假质量控制要求依据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2.《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备验收规程》(环发[2009]88号)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质量控制要求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8.《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9.《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10.《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等质量控制要求制度要求1、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①排污单位、运维单位、设备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的责任;②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③设备更新(更换)程序和制度;④设备日常运行自查制度。⑤设备档案建立和存档管理制度;⑥故障报告及应急制度;质量控制要求2.设备操作和使用制度①设备使用管理说明;②系统运行操作规程;③系统运行作业指导书。质量控制要求3.设备运行和维护制度①日常巡检制度及巡检内容;②定期维护制度及定期维护内容;③定期校验和校准制度及内容;④易损、易耗品的定期检查和更换制度。质量控制要求4.设备校验和比对制度①采用国家认可的标准物质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现场校验的频次、周期的规定;②每月至少2次用标气或校准装置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并观察响应时间和回零时间;③每三个月对仪器进行一次标定校验和对比监测,根据测定结果对仪器测试准确度进行常规校准;④每年使用国家标准物质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包括采样探头、采样管路、过滤系统、洗涤器、调节器等,对准确度、重复性、相关系数进行标定校准,并检查响应时间和回零时间。质量控制要求资质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进口仪器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②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检测中心适应性检测报告;③具备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限国家已开展的认证产品)。质量控制要求安装要求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1、计量槽选型:计量槽是废水明渠流量计一个非常重要的计量部件,计量槽选择正确与否,其结果直接影响废水排放流量和排放总量的测定。计量槽的选择是根据被测污水流量的大小来确定的。质量控制要求①根据现场废水明渠流量计的测量结果,查找最佳流量测量范围,可以直接判别计量槽选择是否正确。②根据现场废水的透明度,可以直接判别计量槽选择是否正确。一般比较清洁的废水,可选择各类堰槽;比较混浊的废水,宜选择巴歇尔槽。因为堰槽通常是在废水排放渠道中安装计量档板,其结果会使废水中污泥在计量档板前沉积,造成废水浓度富集和水位高度改变,从而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③采水口是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