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1.本人没有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2.本人没有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病例密切接触;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身体健康。本人对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字:承诺人身份证号:签字日期: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栏说明: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