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部前期配套工作流程•土地出让、拍卖手续•开发部前期工作流程•开发部配套工作流程土地挂牌(土地交易中心)摘得该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交纳相应费用出让金契税交易费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单位出具详细规划规划审批(规划局)规划成果土地出让协议或土地证资金证明取得年度投资计划取得销售许可证建筑平、立、剖、设备3套消防人防地名大、小配套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合同审查墙改、水泥基金取得开工证工程可正式开工部位达到正负0建筑方案审批四证一计划齐全可贷款可开盘销售排水自来水电力煤气热力各项配套验收准入证产权证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有意投标者可以购买文件,自行察看招标地块现场。土地招标公告方式:A.刊登新闻媒体或广告媒体B.登陆公告内容:A.拟出让地块位置B.用地规划性质C.土地出让面积D.土地使用年限E.参加投标起止日期F.投标保证金要求G.投标人的范围和资格公告时间为20天、公告期间,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被投标者有关招标地块的咨询,并审查有关申报材料,受理投标申请,确定投标资格。(1)拟受让方购买招标地块资料A.拟出让地块位置B.用地规划性质C.土地出让面积D.土地级别E.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F.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使用条件J.土地招标须知(2)拟受让方准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登记A.营业执照副本B.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与投标的决议(按照该企业章程的规定提供)C.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D.委托他人或企业、组织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E.盖章填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投标者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准备有关投标资料投标申报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B.资质证明或投资能力证明C.开发业绩及经营业绩(至少近三年内的)D、资金保证说明书,包括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时间、融资能力、招商能力等E.按要求,委托编制的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1)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2)投标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3)投标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4)投标单位不具备资格或联合投标的;(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6)投标保证金没有在投标截止期限前汇入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指定帐号的;(7)投标单位报价低于底价的;(8)同一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9)同一投标者有两份以上标书的;•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对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作解释。4.在市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和开箱点算标书文件,审查投标者提交的投标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投标者予以确认。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投标。、在市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评标和决标,确定中标者,颁发《中标通知书》6、中标者根据《中标通知书》,在15个工作日内与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定《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定外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合同。受让方按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出让金3%)和土地交易费(6‰---13.5‰),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工作时间为30个工作日;同时土地交易中心经办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土地局领导审批后,局业务处核发,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待招标地块涉及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用《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定后,暂存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受让方须按照《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待招标地块涉及的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发放《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履行有关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程序一、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土地拍卖公告:1.拟出让地块位置2.用地规划性质3.土地出让面积4.土地使用年限5.参加竟拍日期二、土地拍卖公告方式:1、刊登新闻媒体或广告媒体2、登陆三、拍卖申请登记阶段:(一)土地交易中心提供拍卖地块资料:1.拟出让地块位置2.用地规划性质3.土地出让面积4.土地使用年限5.地块设计条件要求6.每平米土地出让金底价及总额7.土地拍卖须知(二)拟受让方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明3.资金保证说明书,包括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时间、融资能力、招商能力等4.竟买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与竟拍的决议(三)、拟受让方提出竟拍申请:1.登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2.登记日期3.拟受让方缴纳竟拍保证金日期4.竟拍申报资料(四)、拍卖阶段:(实施过程)A、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拍卖1.确定公开拍卖日期2.确定公开拍卖地点3.竟拍单位领取竟拍号码牌.4.公开拍卖(具体操作阶段)拍卖主持单位及人员名称、职务、单位b.拍卖参加单位及人员名称、职务、单位c.拍卖公证机关名称、人员d.参加拍卖单位名称、数目e.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规则、拍卖起价及开始竟拍f.单位最高土地出让金报价*最高土地出让金报价高于拍卖起价---成交*最高土地出让金报价低于拍卖起价---终止B、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1.公证机关对拍卖过程进行公证2.公证机关对拍卖结果进行公证3.公证书:公证日期、公证内容、公证机关、公证人员C、竟拍成交单位接受竟买成交通知书D、竟拍未成交单位接受退还竟拍保证金(五)签定合同阶段A、中标单位缴纳有关费用:1.土地出让金2.土地交易费3.契税(出让金3%)B、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式签定1.中标单位与市土地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受让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一.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土地挂牌公告:1.拟出让地块位置2.用地规划性质3.土地出让面积4.土地使用年限5.参加竟拍日期二.土地挂牌公告方式:1.刊登新闻媒体或广告媒体2.登陆三.挂牌申请登记阶段:(一)土地交易中心提供挂牌地块资料:1.拟出让地块位置2.用地规划性质3.土地出让面积各项指标4.土地使用年限5.地块设计条件要求及各项指标6.每平米土地出让金底价及总额7.土地挂牌须知(二)拟受让方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明3.资金保证说明书,包括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时间、融资能力、招商能力等4.竟买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与竟拍的决议(三)受让方提出竟拍申请:1..登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2.登记日期3.拟受让方缴纳竟拍保证金日期4.竟拍申报资料(四)挂牌阶段:(实施过程)A.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挂牌1.确定公开挂牌日期2.确定公开挂牌地点3.竟争单位领取应价牌.4.公开挂牌(具体操作阶段)a.挂牌主持单位及人员名称、职务、单位b.挂牌参加单位及人员名称、职务、单位c.挂牌公证机关名称、人员d.参加挂牌单位名称、数目e.主持人宣布挂牌规则、挂牌起价及开始竟价f.单位最高土地出让金报价(在挂牌结束前10分钟,如果还有两家或以上单位参与竟价,组织方将安排竟价单位单独做最后报价,价格最高者成交)。g.发出《挂牌成交确认书》;.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1.公证机关对挂牌过程进行公证2.公证机关对挂牌结果进行公证3.公证书:公证日期、公证内容、公证机关、公证人员4..挂牌成交单位接受成交通知书5.未成交单位接受退还保证金C.公布出让结果(五)签定合同阶段A.成交单位缴纳有关费用:1.土地出让金2.土地交易费3.契税(出让金3%)B.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式签定1.中标单位与市土地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受让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部前期工作流程一、委托设计院做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办理单位】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需材料】规划要点、该地块现状地形图及地界图的电子文件【时间周期】不确定【所需费用】一公顷1.5元,价格可以协商【取得材料】《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二、规划方案的报审【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所需材料】1、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方案)申报表2、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3、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时间周期】8个工作日,公示及报政府时间不计算在内【所需费用】无【取得材料】规划方案审定通知书【备注】规划局建管处审定后,需召开公示会,面积超过40000平方米的还需报市政府审批。三、市政工程方案报审【办理单位】规划局市政处【所需材料】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定通知书。3、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图纸包括现状管线及拟建管线方案)4、相关协议及配套证明。5、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6、市政工程通过公路、河道、铁路等设施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意见;通过单位土地的,提交与相关单位签定的协议。【时间周期】6个工作日。6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所需费用】无【取得材料】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四、规划设计成果报审【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所需材料】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0份,电子文件1份。【时间周期】6个工作日【所需费用】无【取得材料】《项目规划成果》2本【备注】行政许可法后,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成果报审合并,等于报审2次规划设计方案。五、办理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单位】市建委房地产处【所需材料】1、申请年度投资计划的报告2、土地出让协议/国有土地使用证3、规划成果通知书/规划详图(可能取消规划成果)4、填写房地产开发投资预算情况表5、供热及大配套证明6、网上录入项目情况【时间周期】正常周期15个工作日。【所需费用】无【取得材料】《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备注】投资计划在5000万(含5000万)以下的其他建设项目由区县建委负责管理。六、大配套证明【办理单位】市配套办【所需材料】1、土地出让协议(1份复印件)2、规划总平面图(1份)【时间周期】7个工作日【所需费用】大配套交费标准:商品房:165元/平方米,其中危改计划为115/平方米;公建210—280元/平方米。空白地:185元/平方米【取得材料】大配套协议/大配套证明【备注】大配套首期付款20%,面积较大的可协商先交纳12%七、小配套证明【办理单位】区建委配套办【所需材料】1、投资计划2、土地出让协议及土地证3、书面申请4、规划总平图【时间周期】7天【所需费用】70元/平米按照投资计划上的面积一次性付清【取得材料】小配套证明八、规划方案阶段的供热证明【办理单位】市供热办【所需材料】1、用热申请2、投资计划3、总平面图【时间周期】7天【所需费用】无【取得材料】规划方案阶段供热证明九、教育证明【办理单位】区教育局开证明,市教育局审批【所需材料】1、投资计划(2份,复印件)2、总平面图(2份,复印件)3、小配套交费收据(2份,复印件)4、小配套办公室批示(原件)【时间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