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2742009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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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74-2009代替HJ/T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StandardforSector-integrateEco-industrialParks(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09-06-23发布2009-06-23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定义……………………………………………………………………………..14要求……………………………………………………………………………..1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36标准实施……………………………………………………………………...10附录………………………………………………………………………………...11ii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值。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26个指标。修订过程中,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条件4项,具体指标5项,调整了部分指标值。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再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废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提出。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6月23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6月23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解释。1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类工业园区。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5〕114号)。《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8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16号令)。3定义3.1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设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理念革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把不同工厂、企业、产业联系起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体系,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方式,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信息反馈,实现园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3.2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是由不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工业园区,主要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24要求4.1基本条件(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2)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4)园区有环保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具备明确的环境管理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园区行政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5)园区管理机构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6)《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后,规划范围内新增建筑的建筑节能率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标准。(7)园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并具备较为显著的工业生态链条。4.2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指标见表1。表1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指标项目序号指标单位指标值或要求1人均工业增加值万元/人≥15经济发展2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15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亿元/km2≥94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0.55综合能耗弹性系数<0.66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m3/万元≤97新鲜水耗弹性系数<0.558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t/万元≤89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t/万元≤0.1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物质减量与循环1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3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1000m3≥40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1000m3≤2000m3≥2512中水回用率1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2000m3%≥1213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kg/万元≤114COD排放弹性系数<0.315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116SO2排放弹性系数<0.217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10018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1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污染控制20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理处置能力具备21环境管理制度与能力完善22生态工业信息平台的完善度%10023园区编写环境报告书情况期/年124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10025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90园区管理26公众对生态工业的认知率%≥90注:1)园区内没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的不考核该指标。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5.1指标数据来源本标准中一些常见指标的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以城市统计年鉴、环境保护统计年鉴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统计报表、中国火炬统计年鉴的相应指标数据和计算方法为准。5.2定量指标数据采集本标准中环境类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监测方法执行,非环境类指标的数据采用城市统计年鉴数据。5.3计算方法5.3.1人均工业增加值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从业人员人均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4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计算公式:)()人园区年末从业人员数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人均工业增加值=数据来源:统计部门5.3.2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指标解释:指生态工业园区报告期前三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计算公式:%001131×⎥⎥⎦⎤⎢⎢⎣⎡−⎟⎠⎞⎜⎝⎛万元)上三年前工业增加值()当年工业增加值(万元(%)=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数据来源:统计部门5.3.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单位工业用地面积产生的工业增加值。工业用地面积指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范围内按照土地规划作为工业用地并已投入生产的土地面积。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计算公式:)园区工业用地面积()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值=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2km数据来源:统计部门5.3.4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与园区工业增加值之比。园区综合能耗总量:指企业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煤、电、油等能源的消耗(包括生产取暖、降温用能)。各种能源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折合系数折成标准煤计算。计算公式:)()(/万元园区工业增加值吨标煤园区综合能耗总量万元)耗(吨标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数据来源:经济主管部门、统计部门55.3.5综合能耗弹性系数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综合能耗总量增长率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相对上一年的综合能耗总量的增值与上一年综合能耗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100×−吨标煤)上年度综合能耗总量(标煤)上年综合能耗总量(吨标煤)当年综合能耗总量(吨=综合能耗增长率(%)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园区综合能耗增长率综合能耗弹性系数=数据来源:经济主管部门、统计部门5.3.6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消耗新鲜水量。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计算公式:)()(33万元园区工业增加值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万元)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mm=数据来源:环保部门、统计部门5.3.7新鲜水耗弹性系数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工业用新鲜水量增长率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相对上一年的工业用新鲜水量的增值与上一年工业用新鲜水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100333×−)(上年度工业用新鲜水量)(上年度工业用新鲜水量)当年工业用新鲜水量((%)=工业用新鲜水量增长率mmm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增长率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年新鲜水耗弹性系数=数据来源:环保部门、统计部门5.3.8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6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工业废水量。不包括企业梯级利用的废水和园区内居民排放的生活废水。包括企业处理回用的废水。)()(万元园区工业增加值园区工业废水总量/万元)生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tt=数据来源:环保部门5.3.9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工业固废总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半固体和高浓度液体状的废弃物的总量,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危险废物、尾矿和其它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碱性废石除外,酸性和碱性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pH值小于4或pH值大于10.5者)。其它废物包括污泥、工业垃圾等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垃圾包括机械工业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废沙型等;食品工业的活性渣;硅酸盐工业和建材工业的砖、瓦、碎砾、混凝土碎块等。污泥是指工业废水处理中所排出的固体沉淀物(以干泥量计)。计算公式:)()(万元园区工业增加值量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万元)生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tt=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5.3.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解释:指工业重复用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百分率。工业重复用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工业用水总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用水量之和。计算公式:%工业用水总量工业重复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100)()(33×mm数据来源:环保部门5.3.1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解释: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7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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