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结果(2015年第三批)的公示发布日期:[2015-12-28]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396号)要求,为加强对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环境监测与验收等行为的监管,经我局委托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对提出书面申请的相关单位进行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一周(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3日),请于公示期内接受群众来信反映和社会监督(联系部门: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电话:23115653;地址:大沽路100号1219室;邮编:200003;邮件:hey@sepb.gov.cn)。一、考核评估对象在2015年9月底-11月底前向上海市环保局提交书面考评材料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单位。二、考核评估流程1.对相关单位报送的考评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报送的2014年(或2015年上半年)业绩报告进行审查,形成文审记录;2.现场走访调查,听取场地责任方、区县环保局对已完成业绩的质量、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形成现场考核记录;3.对相关单位从业能力进行综合考评;4.专家评审;5.考评结果上网公示;三、2015年第三批考核评估合格单位1.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类机构名称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院上海新球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修复方案编制类评定合格的单位(按单位首字拼音排序)机构名称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院3.修复工程施工类评定合格的单位(按单位首字拼音排序)机构名称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4.环境监测类评定合格的单位(按单位首字拼音排序)机构名称上海市轻工环境保护压力容器监测总站关于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结果(2015年第二批)的公示发布日期:[2015-11-16]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396号)要求,为加强对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环境监测与验收等行为的监管,经我局委托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对提出书面申请的相关单位进行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一周(11月16日-11月23日),请于公示期内接受群众来信反映和社会监督(联系部门: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电话:23115653;地址:大沽路100号1219室;邮编:200003;邮件:hey@sepb.gov.cn)。一、考核评估对象在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底前向上海市环保局提交书面考评材料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单位。二、考核评估流程1.对相关单位报送的考评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报送的2014年(或2015年上半年)业绩报告进行审查,形成文审记录;2.现场走访调查,听取场地责任方、区县环保局对已完成业绩的质量、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形成现场考核记录;3.对相关单位从业能力进行综合考评;4.专家评审;5.考评结果上网公示;三、2015年第二批考核评估合格单位1.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类评定合格的单位(按单位首字拼音排序)机构名称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修复方案编制类评定合格的单位(按单位首字拼音排序)机构名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修复工程施工类评定合格的单位(按单位首字拼音排序)机构名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环境监测类评定合格的单位(按单位首字拼音排序)机构名称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关于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结果(2015年第一批)的公示发布日期:[201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