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公告2006年第21号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管理,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现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本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二○○六年五月八日主题词:环保标准修改单公告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4.1.2.2修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