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了确保此次拍卖旧设备、地上建筑附着物拆迁安全,如我个人(或单位)竞标成功,作为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旧设备、地上建筑附着物拆迁的承包方,向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吉安市东方拍卖公司郑重承诺,将依照拆迁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基本内容如下:1、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2、承诺施工中如有明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内部作业等特种作业提前到安保部门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并承诺各项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3、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有项目安全监护人全程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监护到位。4、承诺拆迁物存放专人看管,否则丢失自负。5、我单位自竞标之日起,在拆迁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或违反安全规定、行业安全标准所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我个人(或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6、由于我个人(或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火险事故、盗窃事故、职业危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等),我个人(或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本承诺自我个人(或单位)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承诺人(或单位)(盖章):签约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