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公司作业文件实施日期:2014/**/****–QEBF/SB001-06-2014设备档案信息管理办法分发控制号:受控状态:未经批准不得复印1.目的为提高运营公司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规范设备档案的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华中业务区和下属运营公司。3.职责3.1业务区负责检查和监督各运营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情况。3.2运营公司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入档、借阅管理等各项工作。4.工作内容设备技术档案是指在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行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并经整理应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或文件记录、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与资料,通过不断收集、整理、鉴定等工作归档建立的设备档案。设备档案信息管理是指通过对数据收集、处理加工和解释,使其成为对管理决策有用的信息。它包括对数据进行收集、分类、排序、检索、修改、存储、传输、计算、输出(报表或图形)等这一整个过程。4.1应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内容4.1.1运营公司必须在收集整理项目原始资料中的中标标书、项目建议书、各种审批文件、初设和竣工资料图纸等资料时,将设备管理相关文件、设备随机使用维护手册以及安装、调试、验收等资料按时整理归档,必要时单独成册。4.1.2设备的前期技术资料主要是指设备的采购计划、订购合同、设计资料、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装箱单、安装记录、交接验收资料等,应按每台设备建立档案卷宗,保存在资料室,主要包括:4.1.2.1设备购置(重置)计划表;4.1.2.2设备购置(重置)申报表;4.1.2.3设备订货合同书;4.1.2.4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单;4.1.2.5设备入(出)库单;4.1.2.6机械设备安装精度检验记录单;未经批准不得复印4.1.2.7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及相关图纸资料;4.1.2.8设备资产转固手续。4.1.3设备运行原始记录对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各种维护、检修、大修记录以及相关会议、培训、检查等原始记录应每月收集整理存入档案室,资料内容如下:4.1.3.1设备巡检记录表;4.1.3.2在线仪表维护、校验记录;4.1.3.3设备润滑记录表;4.1.3.4设备防腐记录表;4.1.3.5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4.1.3.6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用核算表;4.1.3.7设备运行时数统计表。4.1.4年度设备大修重置改造计划及执行情况、年(月)度设备维护维修计划及执行情况、设备月报表等应每年整理归档一次。4.1.5设备管理制度、工作标准每年修订后归档一次。4.1.6设备台帐修订记录应归档。4.2设备档案的分类建档4.2.1A、B类设备按台建档,每台设备的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资料:4.2.1.1固定资产卡片;4.2.1.2设备前期技术资料;4.2.1.3设备维修通知单和设备维修原始记录;4.2.1.4设备委外保养原始记录4.2.1.5设备大修、技术改造资料;4.2.1.6设备完好率评定记录;4.2.1.7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评估报告;4.2.1.8设备关键备件的档案信息,包括技术参数、价格、消耗、储存、供应商等信息;4.2.1.9设备的检验合格证;4.2.1.10设备事故分析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复印4.2.1.11设备停用、转移、重置、报废等资产变更记录。4.2.2C类设备按同型号归类建档,档案信息资料同上。4.3设备档案的管理4.3.1运营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料室用于存放档案资料,对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管理,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的档案管理培训,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入档、借阅工作。资料室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措施。4.3.2运营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料内容,按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交资料室管理人员整理入档。所有入档档案资料必须建立目录,入档、借阅、封存、销毁必须有相关规范记录。4.3.3经常使用设备档案资料的部门可复制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4.3.4TOT和托管运营等项目的设备交接验收单及交接资料在交接完成后,运营公司须按照以上设备档案分类原则整理归档。设备交接验收资料清单详见《水务项目接收管理手册》。5.相关文件《设备管理控制程序》6.相关表单《设备档案信息登记表》《单台设备档案目录》7.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