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水池设计标高的报告×××××钢绳制品有限公司:我公司承建贵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进场前经现场考察发现施工场地地质基础与最初设计依据有变,该工程场地位于×××原料堆场西南角,原料堆场在进行基础施工打桩时,桩头标高-900,高于水池地下部分1.6米,加上底板和垫层共高于2.1米,如按原设计施工,则势必对桩基造成极大损伤,水池蓄水后其基础部分有可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鉴于此,我公司提请变更水池设计标高,由-2.5米改为-1.0米,此举,(一)、对桩基的损伤最小,水池的基础更牢固;(二)、对整个工艺技术指标没有任何影响,即可以保证处理后出水水质完全达到设计标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