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6、破坏的包装箱、周转箱5、破烂的垃圾桶4、精度不准的测量工具3、损坏的样品1、已停产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零件2、无装配计划的零件3、无保留价值的试验品4、闲置的办公桌椅5、闲置的设备或占据现场重要位置偶尔使用的设备6、加工错误无法修复的产品7、安装空调后,剩下的电风扇等无价值的物品“必需品”和“非必需品”区分基准基准分类(基本区分原则:未来30天内用不着的任何物品都可移除工作区域)非必需品必需品不使用的物品类别6、办公用品,文具等7、使用中的信息板、公告等8、各种清洁工具、用品等9、有效的文件、图纸、表单、记录、档案等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5、卡板、周转箱、材料架、防尘用具3、未登记在产品目录上的产品8、停止使用的标准10、有效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书、检验用的样品等销售不出去的产品1、因各种原因(市场、质量、设计变更)无法销售的产品2、损坏的刀具、工具、夹具1、不能使用的劳保品7、过时的报表、资料8、多余的工装、夹具、管线、挂具、辅助工具11、过期、变质的物品……10、无法修理的器具、设备等2、生产过剩的产/成品4、积压的非标产品1、正在使用的机器设备、电器装置2、正在使用的工作台3、使用中的工装、模具、夹具、量具等9、无效的标牌、指示牌、海报标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