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现将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告如下:一、环境污染状况(一)大气环境我国大气环境总体来说是好的,污染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城市大气污染为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据全国统计和监测,1989年烟尘排放量为1398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64万吨,较上年略有增加。城市大气污染冬、春季较重,夏、秋季较轻。北方城市烟尘污染较重,南方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据国家大气质量监测网监测,1989年全国城市总悬浮微粒年均值的平均值为43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52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3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37%,加重的城市占3%,其余城市变化不大。全国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的平均值为10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93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11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4%,加重的城市占4%,其余城市变化不大。超标城市数的比重由14%上升到16%,其中,北方城市超标为11%,南方城市超标为21%。大部分城市冬季二氧化硫污染严重,年均值超标的北方城市为43%,南方城市为29%,同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地区无明显变化,但酸雨区面积扩大。(二)水环境我国大江大河水质基本良好,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较重。水体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次是耗氧有机物和挥发酚。生活污水、工业废渣、矿业开采、农业生产等也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据全国统计,1989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52亿吨,较上年减少16亿吨,下降6%。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铜、铅、六价铬)的排放量为2089吨,比上年下降5%,砷排放量为1281吨,比上年下降16%,氰化物排放量为4468吨,比上年下降8%,酚排放量为7613吨,比上年下降4%,石油类排放量为71051吨,比上年下降8%。据国家水质监测网监测,1989年流经城市的河流仍然存在岸边污染带,局部水体污染严重,72%的纳污河段各项污染物的平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河流的城市段污染,小河流重于大河流,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六大水系中,长江干流水质尚好,但不如上年,各监测断面悬浮物年均值均超标,氨氮污染加重,个别江段挥发酚、汞、石油类等污染物超标。黄河干流水质较上年略有改善,砷污染减轻,但氨氮和耗氧有机物污染加重,所有监测断面悬浮物均超标。珠江水系大部分江段水质良好,重金属污染有所减轻,但部分江段氨氮、耗氧有机物、亚硝酸盐氮污染有所加重。淮河水系水质恶化,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以及铅、铜污染加重,但耗氧有机物污染有所减轻。松花江水系污染加重,耗氧有机物、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污染呈上升趋势,个别江段仍有汞和石油污染。大辽河水系在六大水系中污染最重,水质较上年恶化,所有监测断面的氨氮、耗氧有机物年均值均超标,挥发酚、耗氧有机物和氨氮污染均加重。1989年,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海域水质尚好。沿岸海域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油类、有机物、营养盐类和重金属。锦州湾海域水质污染有所减轻。胶州湾水质污染面积达海湾面积的10%,东岸河口、滩涂和港区的底质污染严重,生物种类减少。长江口、珠江口水质良好,但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较高,时有赤潮发生。本年度是我国沿海遭受赤潮灾害较重的一年,从北到南相继发生大面积赤潮七次,其特点是发生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危害严重。(三)噪声污染1989年我国城市噪声源的构成是,道路交通噪声占35%,生活噪声占38%,工业和施工等方面的噪声占27%。同上年比较,生活噪声源的比重上升。据70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1989年重点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超标(70分贝)的占94%,一般城市超标的占67%。同上年相比,64%的城市有所下降,36%的城市有所上升。1989年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普遍超标。同上年相比,“居民文教区”超标(50分贝)的由82%升至88%,“一般商业和居民混合区”超标(55分贝)的由77%降至70%;“特殊住宅区”超标(45分贝)的由92%降至89%,“工业集中区”超标(65分贝)的由26%降至23%。(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据全国统计,1989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7亿吨,比上年增加0.l亿吨,增长2%。未经处理利用而排入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量比上年减少0.3亿吨,但排入江河湖海的量有所增加。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达67.5亿吨,较上年增加1.6亿吨,白地55400公顷,较上年扩大1600公顷。二、生态环境状况(一)森林与草原状况据第三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目前全国森林面积为12465万公顷,其中人工林面积为310l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2.98%,森林蓄积量为91.41亿立方米。与1977~1981年的清查结果相比(可比口径),森林面积增加了588万公顷,人工林面积由占全部森林面积的20%提高到26%,覆盖率提高0.62%,森林蓄积量减少3.08亿立方米,林龄结构低龄化。国家正在建设中的“三北”防护林工程,截止到1988年底,己完成人工造林920万公顷,封山育林228万公顷,飞播造林24万公顷,四旁零星植树30多亿株,被誉为“世界生态工程之最”。其它正在建设中的大型防护林工程还有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和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工程等。1989年继续开展了全国性的植树造林活动,有3亿人参加义务植树,植树达17亿株;全国造林总面积502万公顷;全国918个平原县中,己有近三分之一的县达到了林业部颁发的平原绿化标准。全国现有可利用草地面积为3.12亿公顷,其中人工草地1053万公顷。草地累计退化面积6670万公顷,目前退化速度每年约130万公顷。草场产草量八十年代比五十年代下降30~50%。(二)土地状况全国现有耕地面积为9572万公顷。除建设占用耕地外,每年还因自然灾害损毁耕地约10万公顷,并有600多万公顷农田被工业“三废”所污染。目前,废弃地复垦率为2%,每年开荒造田27万公顷。目前受沙漠化威胁的士地面积为33.4万平方公里,包括393万公顷农田、493万公顷草场,涉及212个旗、县。(三)自然保护区及物种状况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06个,总面积约4000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56个。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武夷山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卧龙自然保护区、梵净山自然保护区、锡林郭勒草原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共611种,其中野生动物257种,野生植物354种。大熊猫、糜鹿、扬子鳄、丹顶鹤、兰马鸡以及金花茶、银杉、珙桐、普陀鹅耳栅、天目铁木等一批珍稀濒危动植物已人工繁殖成功。三环境保护工作1989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工业、农业、林业、海洋、土地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加强了指导和监督,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治理整顿中开拓前进。1989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了最近一个时期的环境保护目标,提出要在治理整顿中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秩序,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1989年,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成绩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十年试行实践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正式颁布。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柒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这一年还颁布了47项新订和修订的环境标准。1989年,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了环境管理工作。在继续推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治理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同时,又总结出适合国情、深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污染集中控制和限期治理等制度和措施,丰富和完善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1989年,环境保护投资保持适度增长。防治污染的直接投资额(未包括城市环境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达到72.3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增长2.6%。其中“三同时”建设项目投资28亿元,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资金43.5亿元,用于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的排污费0.8亿元。由于环境管理工作的加强和投资的增加,1989年我国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绩。这一年,污染防治水平有所提高。消烟除尘率达到70%,比上年有较大增长;生产工艺废气处理率达到57%,比上年增长7%;锅炉改造率由65%提高到67%,工业窑炉改造率由41%提高到44%。工业废水处理率由27%提高到30%,处理达标率由57%提高到58%。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量达到3.6亿吨,比上年增长8%;综合利用量达到1.6亿吨,比上年增长10%。海上倾倒废弃物的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事故有所下降,污染罚款总额比上年下降27%。海洋石油平台防污工作加强,全年没有发生过大、中型井喷溢油事故。这一年,一些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国家直接考核的32个城市同上年相比,6项环境质量指标总分普遍提高的城市有25个,占78%。这32个城市环境质量考核的前16名是,海口、石家庄、银川、大连、南京、兰州、武汉、呼和浩特、南昌、长沙、北京、桂林、贵阳、广州、天津和乌鲁木齐。这一年,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特别是三大防护林工程的实施,已对我国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1989年,环境科学研究取得新成果。环境保护科研项目有6项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有30项获部级科技进步奖。环境保护产品有2项获国家银质奖,5项获部级优质产品奖。1989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表彰了在工业污染防治中做出显著成绩的100家环境保护先进企业和225名先进工作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我国成都动物园、广东省潮州市环境教育领导小组、新疆和田县人民政府“全球500佳”称号。1989年,开展了广泛的环境外交活动。我国加入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签署《控制危险废物转移巴塞尔公约》,参加了关于保护臭氧层、防止气候变暖、防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等方面的国际会议,并开展了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目前,我国仍然面临着环境污染蔓延和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在控制人口、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消除污染、合理利用资源和生态建设等方面作艰苦不懈的努力,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